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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普集团签订首份劳动保护集体合同
作者:江苏索普集团  发布时间:2020-04-07 预览量:1774

    3月30日,索普集团董事长胡宗贵、工会主席朱晓新分别代表行政方和职工方,签订了2020年《工资集体协商合同》和《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根据镇江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关于深化集体协商减少疫情影响助力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集团行政与工会共同就在岗职工固定收入、浮动收入增长和职工劳动安全教育和培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改善等工作内容进行了平等协商,并达成一致。履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在索普集团已经不间断持续了26年,充分体现了企业在加强民主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完善职工权益保障工作上的高度重视,可促进企业和劳动者共同发展,进一步推进依法治企和民主管理进程,进而促进公司的高质量发展。

    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初,集团工会根据市总工会关于推动健全职工参与安全生产的明确要求,积极响应落实职工安全生产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首次签订《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在前期与环保安全部等生产管理职能部门进行多次研究讨论的基础上,最终制定了符合索普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实际的《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内容涵盖了职工劳动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和改善劳动安全条件、劳动防护等安全生产各方面。
    劳动保护集体合同的签订,为进一步发挥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作用,提升职工个人安全行为素质和安全预防能力,助推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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