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醋酸造气工艺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醋酸造气工艺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醋酸造气工艺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
行业类别:危险废物治理N7724
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建设单位: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投资总额:12753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25.2万元,占总投资的0.41%
占地面积:技改项目在现有厂区的预留用地上建设,不新增占地,厂区总占地面积约1900亩,其中技改项目占地51700平方米(约78亩)
生产制度及定员:采用四班三轮制,年运行时间为333天,年运行时间8000h;新增劳动定员150人
建设时间:拟于2020年下半年开建,2021年底建成投产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减缓措施
(1)废气
本次技改涉及污染物发生变化的产污环节为:兰炭、石油焦储运废气、兰炭、石油焦破碎废气、有机危废预处理废气。兰炭、石油焦储运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P1排气筒排放,兰炭、石油焦破碎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P2排气筒排放,有机危废预处理废气经“碱洗+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P3排气筒排放。
(2)废水
本次技改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废水包括气化废水、有机合成浆装置废水、设备冲洗水、地面冲洗水、实验室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除盐水站酸碱废水,废水污染物产生浓度较低,经统一收集后送至索普基地污水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厂区配套中水回用装置,经“中和软化+混凝沉淀+超滤”工艺回收30%水量,剩余浓水依托现有排口排至长江。本次技改项目建成后,废水排放量不突破现有项目总量。
本次技改项目建成后,产生的清下水主要包括除盐水站清净排水、合成气装置循环冷却系统排水、空分装置空气冷凝水,空分装置循环冷却系统排水排入厂区清下水管网。
(3)固废
本次技改项目建成后,废分子筛、废合成催化剂产生量与属性均不变化。气化粗渣和带滤机滤饼需展开危险废物鉴别,本次技改项目建成后新增的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物、废活性炭、废汞灯、废光解催化剂、废布袋、空分废分子筛、空气过滤器过滤网、空分过滤粉尘、化验残余物、废试剂瓶、废机油及废润滑油、废荧光灯管、生活垃圾。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
本次技改项目新增设备主要包括泵类、离心风机、破碎机、给料机、斗式提升机、输送机、振动筛、滚筒筛、球磨机、变压器等,在运行时均有噪声产生,声源强度在75-95dB(A)。针对主要声源,采取合理布局、建筑隔声、设隔音门窗、隔声罩、安装消音器等措施,做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本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醋酸造气工艺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的建设基本符合产业政策,符合区域相关规划;所采取的污染防治技术理论上可行,能够有效控制各种污染物排放,对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废气达到预期治理效果,并严格执行“三同时”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次醋酸造气工艺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项目大气及风险评价范围内的群众(项目周边约5km范围群众),同时鼓励听取该范围外的群众意见。
(六)公众意见表获取方式
公众意见表电子版见本公示附件。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有效期自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公众请于该期限之内提出意见。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徐先生,邮箱:2753841243@qq.com,电话:0511-88995862)。
环评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毛工,邮箱:544917974@qq.com,电话:025-85699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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