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竣工决算财务审计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日期: 2024年7月12日
工程项目决算财务审计是办理竣工的重要环节,也是依法对工程项目支出的正确性、真实性、合法性和实现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进行的检查、评价和鉴证。为正确评价投资效果,促进总结投资经验,提高项目管理水平,顺利完成项目竣工验收,现对醋酸一期技术改造项目的决算财务审计工作采用自主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服务商。
一、招标概况:
(一)标的物名称:醋酸一期技术改造项目竣工决算财务审计;
(二)服务时间: 2024年10月15日前完成审计报告 ;
(三)服务地点: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12日10时(北京时间);
(五)开标时间2024年7月12日10时(北京时间);
(六)开标地点: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七)中标公示:中标信息将于开标后在索普集团官网公示,请各投标人登录http://www.sopo.com.cn查询。
二、招标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通过对醋酸一期装置进行技术改造,推动公司产业链上下游深度融合,助力优化生产系统的整体蒸汽平衡,达到安全、环保管理要求的同时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该项目于2022年10月立项实施,2024年4月改造完成试运行,总投资约3.3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66亿元,总占地面积4750平方米。
(二)审计内容要求及完成时间:
1.审计报告需内容详实,包含以下几个部分:
(1)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概况、项目批准情况、项目管理的组织形式、主要参建单位、工程开竣工时间、工程验收情况、资金来源占用情况等;
(2)审核情况:项目资金来源审核、概算执行情况、项目基本建设支出审核情况、工程项目和物资设备招投标情况的审核、合同管理情况审核、项目财务管理情况审核等。
(3)编制资产交付清册。项目中涉及所有的设备、管线、支架、电缆等支出按相应的类别,应单列为固定资产,按单、台套价值5000元以上编制资产交付清册(按单、台套建立清册),具体参考公司设备固定资产目录。
类别 | 固定资产范围 |
泵类 | 离心泵、真空泵、柱塞泵、螺旋泵、齿轮泵、高速泵、隔膜泵、Ⅱ型泵等 |
风机类 | 离心式通(鼓)风机、罗茨风机、轴流风机、其它风机等 |
压缩机类 | |
(1)往复压缩机 | 空压机、CO压缩机、氧压机、氮压机、氢压机、膨胀机、制冷机 |
(2)螺杆压缩机 | 制冷机、空压机 |
(3)透平压缩机 | |
起重设备类 | |
(1)电动葫芦 | |
(2)桥式起重机 | |
(3)门式起重机 | |
(4)吊车 | |
(5)电梯 | |
(6)卷扬机 | |
维修设备类 | |
(1)机加工设备 | 切削机床、剪板机、卷板机等 |
(2)焊接设备 | 焊机、坡口机、烘箱、探伤机 |
(3)木加工设备 | 圆锯机、带锯机、木工车床、榫槽机 |
(4)专用机具、设备 | 气动扳手、清洗机、试压泵、安全阀校验台、安全阀动态研磨机等; |
动力设备 | |
(1)燃煤锅炉 | |
(2)发电机 | |
(3)茶炉 | |
(4)汽轮机 | |
(5)水轮机 | |
电气设备类 | |
(1)变压器 | |
(2)互感器 | |
(3)配电柜 | 高低压配电柜、控制柜、操作台(柜)等 |
(4)低压抽屉 | |
(5)电缆 | 电缆截面积16mm2以上 |
(6)电机 | |
(7)高压开关 | |
(8)低压开关 | |
(9)工业用UPS电源 | |
(10)变频器 | |
仪器仪表类 | |
(1)仪器仪表 | 成套热控仪表盘、成套仪表操作台、仪表成套装置、标准仪器及分析仪器,电磁流量计、法兰变送器 |
(2)衡器 | 地上衡、皮带秤、其它衡器 |
(3)PLC系统 | 含接杆件 |
(4)DCS系统 | 含接杆件 |
(5)质量流量计 | |
(6)液位计 | 含雷达液位计、电浮筒液位计、超声波液位计、磁浮液位计、磁致伸缩液位计 |
(7)调节阀 | 电动、气动调节阀,凡特材调节阀均应纳入固定资产 |
办公用品类 | 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电视机、传真机、空调、冰箱、冰柜、扫描仪、摄像机、数码相机等 |
反应设备类 | |
(1)塔 | 冷却塔、精馏塔、吸收塔、火炬等 |
(2)反应釜 | 含减速机等基本附件 |
(3)电解槽 | |
(4)其它 | 氧化炉、合成炉、造气炉、转化炉等 |
换热设备类 | |
(1)钢材类 | |
(2)特材类 | |
分离设备类 | |
(1)分离容器 | |
(2)离心机 | |
(3)压滤机 | |
(4)振动筛 | |
加工类设备 | 造粒机、切片机、气流粉碎等 |
储存容器类 | |
(1)常压容器 | |
(2)压力容器 | |
(3)气柜 | |
干燥设备类 | |
(1)真空带滤机 | |
(2)气化床 | |
(3)蒸发效体 | |
(4)脉冲(袋式)除尘器 | |
建筑物 | |
(1)生产用房 | |
(2)非生产用房 | |
(3)其他 | 道路、车棚、地沟、地坪、围墙、挡土墙、烟囱、水塔、池(井)、码头、栈桥、雕塑、钢结构平台、旗杆、管架(廊)、停车场、铁路专用线、储罐(含基础)、站台、涵洞、加油站 |
后勤类 | 液化气灶、油烟机、绞切机、油气灶、消毒柜、保温车、开水炉等。 |
关键部件 | 使用年限1年以上,单件价值50000元以上(不含税)的关键部件 |
输送设备 | |
(1)带式输送机 | |
(2)其它输送机 | 螺旋输送机、斗式提升机、气流输送机 |
(3)输送管道 | |
制冷空调设备 | 制冷压缩机、冷藏箱柜、空调机组、恒温机、去湿机等 |
减速机及传动装置 | 摆线针轮减速机、行星减速机、圆柱齿轮减速机、蜗轮蜗杆减速器、液力耦合器等 |
安全设备 | 防尘设备、烟雾传感器、氧气检测报警器、便携式二氧化碳检测报警器、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送风式长管呼吸器等 |
其它设备 | 吸泥机、破碎机等 |
2.完成时间:审计报告需在2024年10月15日前完成。
三、投标人资质与要求: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或经营应具备的合法资质。
2.投标人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且证券相关服务业务已在中国证监会完成备案(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执业注册会计师5年及以上,并具有3亿元以上化工企业项目竣工决算财务审计的相关业绩不少于3个。
4.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投标。
5.不接受被列入索普集团供应商负面清单中的单位投标。
(二)投标文件应提供材料:
1.报价总价并盖章。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
2.资质证明、投标授权人证明、业绩证明。
3. 投标单位必须在封面标注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加盖公章)。
四、投标:
(一)报价方式:报价为含增值税价。如国家税率调整,按合同含税价格/(1+合同约定税率)*(1+国家规定的新税率)调整合同价格开具发票;
(二)付款方式:提交审计报告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票到2个月内付款。费用小于20万元时,采用现汇付款;费用大于等于20万元时,采用承兑付款。如投标人不接受招标人提出的付款方式,可在线下报价书中明确能够接受的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评标时作为参考。如付款方式涉及到预付款,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开标前3个月内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并加盖企业公章。
(三)本项目投标可通过线下方式进行:
采用线下投标应将报价书及相关资料以标袋形式送达,标袋外包装必须用“封条”密封,封条“格式自定”,另需加盖公章、法人章,填写密封日期;在标袋封面上需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方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如快递邮件破损或封面无投标注释被误拆,我方概不负责;且必须在投标截止日之前送达,逾期将作为作废标处理。
(四)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密封寄:
公司: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邮编:212006
收件人:张涵
联系电话:15240278057
(五)凡对招标文件条款有疑义的,请在开标前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单位: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邮编:212006
招标业务联系人:张涵 电话:15240278057
招标部门负责人:汪莹 电话:13952852702
五、开标、评标、流标及废标:
(一)开标
本项目由招标人组织评标小组负责开标工作,对各投标人报价进行评标,确定最终中标人。
1.请各投标人保持通讯畅通,便于评标小组在开标现场电话联系。
2.评标小组不得泄露各投标人的报价。
(二)评标
在能够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投标人中选择价格最低的一家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三)流标
招标人如发现招标过程中有串标、陪标等扰乱招标人经营秩序的恶劣情况,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可作流标处理,并可将相关投标方列入供应商负面清单,不再接受参与投标工作。
(四)废标
1.凡投标人不具备招标人明确要求资质的,或投标文件填写不完整、报价有空项的,或不符合技术要求条款的,或者存在其他不符合招标人有关要求的问题,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可作废标处理。
2.投标人应如实提供符合市场规律和自身成本的合理报价。如果投标人的报价与市场价格明显偏离并因此影响了招标活动的公正合理性,损害了招标人的正当利益,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可作废标处理。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违约责任:
如投标人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交货或提供服务,投标人将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应从服务金中扣除,未提供服务的违约金逾期每日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计收。但未提供服务超过20日,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投标人五个工作日内返还投标人合同货款并按合同总额20%追究投标人违约责任。
(二)中标人中标以后应严格按照标书约定与招标方签订供需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做好物资供应和服务工作。对中标人所有违背标书及合同约定的行为,招标人均可持续保留与中标方中止合作的一切权利。
(三)如因投标人不能正常履约,如严重影响招标人生产经营活动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投标方法律责任。
(四)投标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将承担违约责任,列入招标人供应商负面清单,同时招标人将向阿里巴巴进行投诉。
(五)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本招标书,参与报价投标即视为对本招标书所列之条款均表示接受。
(六)招标人对违反约定的投标人或中标人将按《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对投标人进行管理考核(详见附件1)。
(七)本次招标解释权归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所有;招标业务监督电话:0511-88995150、88995690。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单位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自主公开招标有关活动,并对该项目进行报价。
1、据已收到的 的招标文件,我单位经研究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后,索普股份醋酸一期技术改造项目竣工决算财务审计报价为 元,税率: 。
2、我单位选派的项目负责人:
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3、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自主公开招标文件,包括补充文件(如有)。我公司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同时完全接受自主公开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如果自主公开招标文件有相互矛盾之处,我公司同意按贵方的解释处理;
4、我公司愿意向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任何与该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5、对自主公开招标文件的不接受项:
我公司郑重承诺:遵守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自主公开招标文件中的全部规定,中标后及时签订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在报价过程中将严格遵守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自主公开招标的各项管理要求;不发生与关联公司共同参与报价竞争情况,不发生围标、串标情况;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为规避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要求采取的变通行为。上述信息如有虚假我公司将承担法律责任,同意按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接受处理。我公司将严格遵守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供应商管理的要求,无条件接受和配合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有关机构进行的与上述内容相关的核查与审计。
全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报价单位(盖章):
日期:
附件1:
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
凡按国家标准及相关准则或规定组织生产销售的原辅材料、备品备件、劳保用品等物资供应商以及运输等服务商,资质证照齐全且满足公司招标要求,均视为合格供应商,可参与公司组织的招投标、比价采购等商务活动。
一、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
(一)管理职责
1.使用部门负责提供技术参数或提出服务要求,对采购物资或服务的质量进行验收,对供应商所供货物在使用效果、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评价。
2.专业管理部门负责监管使用过程,对标的物样品或试供原料的质量进行检验,判定其是否符合公司所需的技术要求。
3.供应保障部负责通过线上或线下途径不断开发有能力满足公司所需物资或服务的供应商,对目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完整性、交货期、价格等作为筛选的依据进行资格初审,收集供应商资料并建立档案。
4.风险控制部负责对采购流程的合规性进行监督。
(二)供应商负面清单确定流程
由供应保障部负责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其他职能部门在招标过程中产生的供应商考核意见应报供应保障部统一管理。
(三)供应商积分考核
供应商积分从供货质量、交货周期、售后服务、资质信誉四个方面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累计积分作对应处理。使用部门、供应保障部均可书面提出考核意见,供应保障部组织相关参与评标部门根据本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并建立《供应商考核情况登记表》(见附件3),根据扣分情况分为继续合作及列入负面清单两种情形。考核记分周期为1年,自被考核当日起计满1年后,考核分自动清零。
1.继续合作供应商:考核扣分介于0~9分之间,为可继续合作的供应商。
2.列入负面清单供应商:考核扣分10分及以上的,列入负面清单供应商,1年内不接受该供应商投标或报价。
(四)供应商考核方法
1.质量方面
(1)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经调换未对生产造成影响的,每次扣3分。
(2)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对生产造成影响,但未导致减产或停车事故的,每次扣9分。
(3)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导致减产或停车事故的,或导致公司产品存在质量缺陷的,每次扣10分。
2.交货方面
(1)交货时无质检报告或合格证等必要资料的,每次扣1分。
(2)交货时未按规定包装的,每次扣2分。
(3)延期交货,未对生产造成影响的,每次扣3分;导致减产或停车事故的,每次扣10分。
(4)交货过程中存在隐瞒质量缺陷或以次充好,每次扣10分。
(5)运输单位未能按要求完成运输任务,每次扣1分。
3.售后方面
(1)对我公司的售后服务要求不能及时响应,每次扣1分。
(2)对我公司的售后服务要求不能及时响应,对生产造成影响的,每次扣3分。
(3)售后人员不能及时解决问题,每次扣3分。
(4)在质保期之内,拒绝按合同提供售后服务,每次扣10分。
4.资信方面
(1)中标之后因报价、参数错误等原因,经双方协商终止合同签订,每次扣3分。
(2)中标之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每次扣10分。
(3)无正当理由未及时开具发票给我公司,每次扣1分。
(4)未按合同约定价格开票,每次扣2分。
(5)注册信息及基本资质证书不属实,每次扣10分。
(6)违反廉洁协议,每次扣10分。
(7)因知识产权引起纠纷,每次扣10分。
5.其他方面
为保证招标工作的严肃性,投标人对投标结果存有异议,可向风险控制部或公司申诉。申诉经风险控制部核实后代表公司给予书面回复;申诉理由不成立,风险控制部给予回复后,投标人仍不接受解释采取重复申诉,扰乱公司经营秩序,每次扣3分;投标人在申诉过程中拒不接受解释,存在无理取闹、恶意投诉、捏造事实、聚众围堵等严重扰乱公司经营秩序的违法行为,每次扣10分。
二、从负面清单中消除的流程
列入负面清单中的供应商通过自身完善、整改等措施,其产品或服务质量满足公司要求,原则上满1年以后,由供应商提出书面申请经供应商能力确认流程鉴定后可从负面清单中消除。
相关流程如下:
(一)供应商提出负面清单消除的书面申请以及针对考核项的整改措施、效果等相关文件材料;
(二)供应保障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供应商提供的文件材料进行确认,必要时组织现场考察;
(三)供应保障部根据材料确认及考察情况提出建议,经供应保障部、风险控制部、公司采购总监、公司分管领导、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后从负面清单中消除。
注:供应保障部负责条款解释。
集团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联系电话:0511-88995088 集团邮箱:sopo@sop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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