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服务招标文件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索普)就2024年度和2025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专项服务进行招标。
一、招标概况:
(一)项目名称: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和2025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专项服务;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26日10时(北京时间);
(三)开标时间:2024年7月26日10时(北京时间);
(四)开标地点: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五)中标公示:中标信息将于开标后在索普集团官网公示,请各投标人登录http://www.sopo.com.cn查询。
二、招标内容: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此次招标择优选定2024年度和2025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服务单位。具体服务内容包括:
(一)开展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服务工作,并出具年度专项报告,确保企业享受加计扣除相关优惠政策。
(二)对证券监管机构及政府相关部门涉及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相关的问询等出具报告或意见。
(三)其他按照行业惯例需要服务机构完成的工作。
(四)服务会计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度。第一个完整服务年度后,江苏索普按相关要求和流程评价中标事务所具备承担服务内容能力并履行相应审批流程后可以续签下一年合同直至本招标服务年度结束。
(五)辅导企业做好接受科技、财政、税务等相关部门的检查工作;
(六)按照高企管理办法及高企享受税收优惠备查资料的要求,负责制作备案核查资料及开展与科技部门、税务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为合伙制或有限税务师事务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投标人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三)投标人2021年度-2023年度承担过公司的年度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服务相关的工作;2021年度-2023年度承担过上市公司的年度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服务相关的工作(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投标人拟派项目现场的团队人员不少于4人,其中项目负责人及相关服务人(财务)不低于3人,至少2人应具有取得税务师职业资格及注册会计师资格,具备多年对化工行业上市公司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经验,具备充分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具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服务期间内所有报告的签字能力;
(五)投标人提供包含以下内容的承诺书原件: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及其法人(或执行事务负责人或负责人)近三年内未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投标人近三年未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给予暂停执行部分或全部业务、吊销有关执业许可证和撤销税务师事务所的行政处罚的情形;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挂靠单位投标,不得转包和分包;
(七)不接受被列入索普集团供应商负面清单中的单位投标。
四、投标:
(一)报价方式:报价为含税年度包干服务费用人民币价格。如国家税率调整,按合同含税价格/(1+合同约定税率)*(1+国家规定的新税率)调整合同含税价格。本项目最高限报价为人民币5.5万元/年度,两年总价不超过11万元。(参考2023年度江苏索普服务费用,结合江苏索普成本费用管控要求),超过此最高限价的将做无效投标处理。
(二)付款方式:现汇,按年度结算,双方确认年度服务完成后开具发票,票到三个月内现汇付款。
(三)本项目投标方式可以采用线下投标(纸质正本、副本各一份,电子档一份),投标人应将投标书纸质正、副本及电子档以标袋形式送达,标袋外包装必须用“封条”密封,封条“格式自定”,另需加盖公章、法人章,填写密封日期;在标袋封面上需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方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如快递邮件破损或封面无投标注释被误拆,江苏索普概不负责;且必须在投标截止日之前送达,逾期将作为作废标处理。
(四)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密封寄:
公司: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邮编:212006
联系人:徐俊 13405588444
(五)凡对招标文件条款有疑义的,请在开标前按以下方式联系:联系单位: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邮编:212006
招标业务联系人:徐俊 13405588444
招标业务负责人:郭如涛 13952813406
五、开标、评标、流标及废标:
(一)开标
本项目由招标人组织评标小组负责开标工作,对各投标人报价进行评标,确定最终中标人。请各投标人保持通讯畅通,便于评标小组在开标现场电话联系。
(二)评标
在能够满足招标人技术要求前提下,通过综合评标方法选出评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出现两家及以上投标人综合评分相等的情况,项目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出现两家及以上投标人综合评分相等且项目报价一致的情况,通过二次项目报价,项目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评分细则如下:
序号 |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细则 |
1 |
项目报价 |
30 | 选聘基准价:所有投标单位项目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时,得满分30分。 服务费用报价得分=(1-|选聘基准价-服务费用报价|/选聘基准价)*服务费用报价要素所占权重分值 (注:评分所用报价均为含税价) |
2 |
经验业绩 |
30 | 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至今,合同或审计报告出具时间为准)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服务业绩:服务企业数量至少要2家,得2分,每增加1家增加1分,最高得10分;如上述服务中有服务化工企业或上市公司可获得额外加分项:每1家得2分最高20分。服务企业不重复计分,没有的不得分,最高分30分。 |
3 |
项目服务能力及人员配置情况 |
25 | 1、项目组员。项目组员担任过研发费用专审或加计扣除服务且为签字注册税务师的,服务过公司总资产在5000万元-1亿元的得1分;1亿元-10亿元项目的得2分;10亿元以上项目的得3分。(本项最多得15分) 2、项目小组人员(财务)的专业组合及人员资质。专业人员配备齐全,小组成员涵盖注册税务师及注册会计师(每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本项最多得3分) 3、团队中包含技术工程师(专利代理资格,具备研发项目编写及辅导能力)的加2分(本项得2分) 4、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至今,合同或有效凭证为准)做过企业高企咨询辅导服务的,有1家加1分,化工企业加2分;(本项最多得3分); 5、近三年辅导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且获通过加2分(提供凭证); 上述各项累计总得分不超过25分。 |
4 | 资质条件 | 10 | 对照最新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证明评分。其中5A级资质10分、4A级资质8分、3A级资质6分、3A级资质以下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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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信息安全、风险承担能力 |
2 | 投标人应严格遵守保密协议,保证招标方数据安全。如违反协议,投标人三年内不得参与招标人投标工作。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招标方损失,投标人承诺支付招标方实际损失的10%作为赔偿。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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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响应 |
3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标书内容的响应程度及投标文件的质量进行横向比较,响应程度较好的得1-3分,有偏离的得1分或不得分。(本项最多得3分) |
总分 | 100 | 最终得分相等的,报价较低者中标。 |
(三)流标
招标人如发现招标过程中有串标、陪标等扰乱招标人经营秩序的恶劣情况,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可作流标处理,并可将相关投标方列入供应商负面清单。凡是被列入负面清单的供应商,集团及各下属单位均不得与其产生新的合作,其投标报价将被视为废标处理。
(四)废标
1、凡投标人不具备招标人明确要求资质的,或投标文件填写不完整、报价有空项的,或不符合技术要求条款的,或者存在其他不符合招标人有关要求的问题,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可作废标处理。
2、投标人应如实提供符合市场规律和自身成本的合理报价。如果投标人的报价与市场价格明显偏离并因此影响了招标活动的公正合理性,损害了招标人的正当利益,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可作废标处理。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中标人中标后应严格按照标书约定与招标方签定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对中标人所有违背标书及合同约定的行为,招标人均可持续保留与中标方中止合作的一切权利。
(二)如因投标人不能正常履约,对招标人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的,将承担违约责任,列入招标人供应商负面清单;如严重影响招标人生产经营活动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投标方法律责任。
(三)投标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将承担违约责任,列入招标人供应商负面清单。
(四)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本招标书,参与报价投标即视为对本招标书所列之条款均表示接受。
(五)投标人应遵守江苏索普关于承包商管理的规定。
(六)招标人对违反约定的投标人或中标人将按《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对投标人进行管理考核(详见附件1)。
(七)本次招标解释权归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所有;招标业务监督电话:0511-88995150、88995690。
投标文件格式:
注意事项:
1、请投标人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
2、投标人所提供的证书类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和2025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服务工作机构
投 标 文 件
招标人: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人:********(盖章)
日期:二○二四年*月*日
目录
一、资格条件对照表
二、报价函
三、评分索引表
四、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五、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六、资格证明文件
七、投标人基本情况
八、项目人员配备情况表
九、项目业绩
十、服务方案
十一、投标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一、资格条件对照表
序号 | 资格条件 | 是否符合 (填是或者否) | 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1 | 投标人为合伙制或有限税务师事务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
2 | 投标人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 ||
3 | 投标人2021年度-2023年度承担过公司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服务业务;承担过上市公司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服务业务 | ||
4 | 投标人拟派项目现场的团队人员不少于4人,其中项目负责人及相关服务人(财务)不低于3人,至少2人应具有取得税务师职业资格及注册会计师资格,具备多年对化工行业上市公司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经验,具备充分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具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服务期间内所有报告的签字能力 | ||
5 | 投标人提供包含以下内容的承诺书原件: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及其法人(或执行事务负责人或负责人)近三年内未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投标人近三年未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给予暂停执行部分或全部业务、吊销有关执业许可证和撤销税务师事务所的行政处罚的情形 | ||
... | ... | ... |
二、
报价函
致: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贵公司的 项目的投标邀请,我方经仔细研究,现决定参加投标。签字代表 (姓名、单位、职务)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全称) 承诺如下:
1. 我方愿意遵守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服务,详见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
2. 我方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档一份。
3. 我方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30日,在这期间,本投标文件将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如果中标,在这以后直至买卖合同开始生效止,本投标文件一直有效。
4. 我方投标价为 /年度(含税),税率为 。(报价金额大写)
5. 我方愿意向招标人提供任何与本次招标有关的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
6. 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此次项目评标结果。
7. 我方愿意履行自己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全部责任。
8.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为 ,联系方式: 。
9. 其他说明: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三、评分索引表
评分项目 | 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 | |
/ | |
... | ... |
注:所提供的评分索引表中的页码要准确。所有投标文件均应自行编制页码,如对应页码找不到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不得分。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负责人),为签署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负责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部门、职务、姓名)为本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即授权代表),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及有关事项,授权代表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授权代表无权转委托和再委托,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盖章):
日期:
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且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已在中国证监会完成备案(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3.投标人承担公司(2021年度或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服务业务;承担过上市公司(2021年度或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服务工作(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提供包含以下内容的承诺书原件:
①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②未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③投标人及其法人(或执行事务负责人或负责人)近三年内未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④投标人近三年未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给予暂停执行部分或全部业务、吊销有关执业许可证和撤销税务师事务所的行政处罚的情形。
注:上述涉及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网址 | |||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 姓名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
登记证号码 | ||||
执业证书号 | ||||
下设分支机构 | ||||
员工总人数 | ||||
税务师数量 | ||||
注册会计师数量 | ||||
2021-2023年度服务过的公司数量(标书事项) | ||||
2021-2023年度服务过的上市公司数量 | ||||
备注 |
序号 | 项目角色 | 姓名 | 专业 | 年龄 | 职称 | 从业时间 | 分配的工作任务 | 工作关系所在地 (省、市)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 |
附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序号 | 项目名称 | 委托单位 | 委托单位行业 | 委托内容 | 委托时间 |
(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工作方案等)
(针对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提供其他文件)
1、我方应当按照国家发布的相关业务准则所规定的格式和类型,对上述表格中的项目,出具真实、合法的鉴证报告及服务。
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我方完全理解并完全接受招标文件所有条款。
3、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我方给出的报价。
4、我方郑重承诺:遵守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自主公开招标文件中的全部规定,中标后及时签订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在报价过程中将严格遵守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自主公开招标的各项管理要求;不发生与关联公司共同参与报价竞争情况,不发生围标、串标情况;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为规避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要求采取的变通行为。上述信息如有虚假我方将承担法律责任,同意按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接受处理。我方将严格遵守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供应商管理的要求,无条件接受和配合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有关机构进行的与上述内容相关的核查与审计。
投标单位全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
附件1:
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
凡按国家标准及相关准则或规定组织生产销售的原辅材料、备品备件、劳保用品等物资供应商以及运输等服务商,资质证照齐全且满足公司招标要求,均视为合格供应商,可参与公司组织的招投标、比价采购等商务活动。
一、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
(一)管理职责
1.使用部门负责提供技术参数或提出服务要求,对采购物资或服务的质量进行验收,对供应商所供货物在使用效果、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评价。
2.专业管理部门负责监管使用过程,对标的物样品或试供原料的质量进行检验,判定其是否符合公司所需的技术要求。
3.供应保障部负责通过线上或线下途径不断开发有能力满足公司所需物资或服务的供应商,对目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完整性、交货期、价格等作为筛选的依据进行资格初审,收集供应商资料并建立档案。
4.风险控制部负责对采购流程的合规性进行监督。
(二)供应商负面清单确定流程
由供应保障部负责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其他职能部门在招标过程中产生的供应商考核意见应报供应保障部统一管理。
(三)供应商积分考核
供应商积分从供货质量、交货周期、售后服务、资质信誉四个方面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累计积分作对应处理。使用部门、供应保障部均可书面提出考核意见,供应保障部组织相关参与评标部门根据本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并建立《供应商考核情况登记表》(见附件3),根据扣分情况分为继续合作及列入负面清单两种情形。考核记分周期为1年,自被考核当日起计满1年后,考核分自动清零。
1.继续合作供应商:考核扣分介于0~9分之间,为可继续合作的供应商。
2.列入负面清单供应商:考核扣分10分及以上的,列入负面清单供应商,1年内不接受该供应商投标或报价。
(四)供应商考核方法
1.质量方面
(1)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经调换未对生产造成影响的,每次扣3分。
(2)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对生产造成影响,但未导致减产或停车事故的,每次扣9分。
(3)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导致减产或停车事故的,或导致公司产品存在质量缺陷的,每次扣10分。
2.交货方面
(1)交货时无质检报告或合格证等必要资料的,每次扣1分。
(2)交货时未按规定包装的,每次扣2分。
(3)延期交货,未对生产造成影响的,每次扣3分;导致减产或停车事故的,每次扣10分。
(4)交货过程中存在隐瞒质量缺陷或以次充好,每次扣10分。
(5)运输单位未能按要求完成运输任务,每次扣1分。
3.售后方面
(1)对我公司的售后服务要求不能及时响应,每次扣1分。
(2)对我公司的售后服务要求不能及时响应,对生产造成影响的,每次扣3分。
(3)售后人员不能及时解决问题,每次扣3分。
(4)在质保期之内,拒绝按合同提供售后服务,每次扣10分。
4.资信方面
(1)中标之后因报价、参数错误等原因,经双方协商终止合同签订,每次扣3分。
(2)中标之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每次扣10分。
(3)无正当理由未及时开具发票给我公司,每次扣1分。
(4)未按合同约定价格开票,每次扣2分。
(5)注册信息及基本资质证书不属实,每次扣10分。
(6)违反廉洁协议,每次扣10分。
(7)因知识产权引起纠纷,每次扣10分。
5.其他方面
为保证招标工作的严肃性,投标人对投标结果存有异议,可向风险控制部或公司申诉。申诉经风险控制部核实后代表公司给予书面回复;申诉理由不成立,风险控制部给予回复后,投标人仍不接受解释采取重复申诉,扰乱公司经营秩序,每次扣3分;投标人在申诉过程中拒不接受解释,存在无理取闹、恶意投诉、捏造事实、聚众围堵等严重扰乱公司经营秩序的违法行为,每次扣10分。
二、从负面清单中消除的流程
列入负面清单中的供应商通过自身完善、整改等措施,其产品或服务质量满足公司要求,原则上满1年以后,由供应商提出书面申请经供应商能力确认流程鉴定后可从负面清单中消除。
相关流程如下:
(一)供应商提出负面清单消除的书面申请以及针对考核项的整改措施、效果等相关文件材料;
(二)供应保障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供应商提供的文件材料进行确认,必要时组织现场考察;
(三)供应保障部根据材料确认及考察情况提出建议,经供应保障部、风险控制部、公司采购总监、公司分管领导、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后从负面清单中消除。
注:供应保障部负责条款解释。
集团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联系电话:0511-88995088 集团邮箱:sopo@sop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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