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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普股份气化厂厂党支部党建阵地制作
作者: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09-04 预览量:7659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采购询价书

 

我公司实施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厂商积极参与报价。如报价过程中遭遇借故刁难、索取贿赂、暗箱操作等违纪行为,可向我公司风险控制部如实反映并提供佐证材料。风险控制部投诉电话:0511-88995150、88995690,投诉邮箱:116963626@qq.com。

 

我公司现需制作安装 气化厂党支部党建阵地采用公开询比价的方式选定制作方特邀请贵单位参与报价

     一、公开询比价概况:

(一)采购项目名称: 索普股份气化厂厂党支部党建阵地制作(根据材料方案进行制作安装报价) 

(二)交货时间:   2024年9月26日前制作并安装完毕   

(三)交货地点:   索普股份气化厂党支部   

    (四)报价截止时间2024 9  10  9 时(北京时间);

(五)评审时间2024 9  10  9  时(北京时间)

(六)评审地点: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评审中心;

(七)评审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将于评审后在索普集团官网公示,请各供应商登录http://www.sopo.com.cn查询。

    二、采购项目内容:

(一)采购项目内容

索普股份气化厂党支部阵地制作安装

(二)技术要求

1.供应商具备党建阵地制作安装经验,按照我公司的设计图及材料矢量图材料参数进行报价,并提供报价清单(含安装等费用)。

2.材料矢量图材料参数作为附件材料,参加报价的供应商需提前与采购方的业务联系人员联系后获取。

3.参加报价的供应商,报价前需到现场勘察并与我方人员充分沟通,否则报价无效。

三、供应商资质与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为镇江市本地常驻机构,具有合法广告制作经营资质。报价时,请参与报价单位一并提供如下有效资质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二)其他资质要求:具备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广告策划、视觉形象设计制作经验,在本地有不少于100平米的工作场所,具有3名以上图文设计人员,5年以上党群设计经验,拥有大型企业或政府部门图文宣传资料的制作经验,投标人需提供党群设计业绩材料。

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报价

供应商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要求电话联系后 2 小时内必须给予回复,明确解决方案;

供应商所供产品引起的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由供应商承担一切后果,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报价

(一)报价方式:报价为含增值税送到价。如国家税率调整,按合同含税价格/(1+合同约定税率)*(1+国家规定的新税率)调整合同价格开具发票;

(二)付款方式:项目结束后,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票 两个月内付款,费用小于20万元时,采用现汇付款;费用大于等于20万元时,采用承兑付款。如供应商不接受采购人提出的付款方式,可在报价书中明确能够接受的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评标时作为参考。报价为含税价,如有不同请注明。

(三)本项目报价可通过线方式进行:

采用线下报价应将报价书及相关资料以密封袋形式送达,密封外包装必须用“封条”密封,封条“格式自定”,另需加盖公章、法人章,填写密封日期;在密封封面上需注明报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如快递邮件破损或封面无报价注释被误拆,我方概不负责;且必须在报价截止日之前送达,逾期将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四)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密封寄:

公司: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党群工作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邮编:212006

收件人:胡钰

联系电话:13852949896

(五)凡对询价书条款有疑义的,请在评审前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单位: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党群工作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邮编:212006

业务联系人:胡钰     电话:13852949896

询比价部门负责人:郭佳     电话:13405581160

五、评审流程

(一)评审

本项目由采购人组织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工作,对各供应商报价进行评审,确定最终成交人

1.请各供应商保持通讯畅通,便于评审小组评审现场电话联系

2.评审小组不得泄露各供应商的报价。

(二)评定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采购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评审小组,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采购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小组将从项目报价、公司业绩、方案落实安全预案、商务响应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分值由高到低依次排序,选择满足采购要求且综合评分最高者。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报价部分(70%

项目报价(70分

基准:所有供应商的项目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以不含税价作为测算依据

供应商项目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则得基本分60分。

供应商项目报价每高于基准价1% 0.5分,最多扣10分。保留两位小数

供应商项目报价每低于准价1% 0.5分,最多加10分。保留两位小数

技术部分(30%

公司业绩(10分)

2022年-2024年,党建阵地建设合同得2/个,企业文化阵地建设、廉政警示阵地建设方面合同得1/个,最多得10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项目方案落实情况

10分)

项目整体落实。针对本项目具体情况落实有详细的计划安排表,附有项目负责人员及项目完成时间,能充分了解采购方制作思路并且能在预期时间内完成项目,项目落实计划优秀的得5分;次之得3分,最少得2分。(本项最多得5

质量保证措施。根据质量承诺、违反质量承诺的处罚措施情况、疑难问题应对措施等承诺进行综合评价,有实质性质量保证措施或承诺的,得5分;未能提出实质性质量保证或承诺的,得1分或不得分。(本项最多得5分)

安全预案

5分

现场施工安全预案制定考虑:优秀5分,好:4分,较好:3分,一般:2分,未提供或难以满足基本要求:0分

商务响应

5分)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采购询价书内容的响应程度及报价文件的质量进行横向比较,响应程度较好的得3-5分,有偏离的得1分或不得分。(本项最多得5分)

总分

100


(三)流标

采购人如发现询比价过程中有围标、串标陪标等扰乱采购人经营秩序的恶劣情况,经采购人评小组评定可作流标处理,并可将相关供应商列入供应商负面清单,不再接受参与报价工作。

(四)无效报价

1.供应商不具备采购人明确要求资质的,或报价文件填写不完整、报价有空项的,或不符合技术要求条款的,或者存在其他不符合采购有关要求的问题,经采购人评小组评定,可无效报价处理。

2.供应商应如实提供符合市场规律和自身成本的合理报价。如果供应商的报价与市场价格明显偏离并因此影响了询比价活动的公正合理性,损害了采购人的正当利益,经采购人评小组评定,作无效报价处理。

其他注意事项:

(一)违约责任:

1.如出卖人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交货或提供服务,出卖人将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应从货款中扣除,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的违约金逾期每日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计收。但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超过20日,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出卖人五个工作日内返还买受人合同货款并按合同总额20%追究出卖人违约责任。

2.出卖人交货后,如果货物经检验不合格的,买受人可选择以下处理方式:

1)买受人选择换货的,换货所产生的费用由出卖人承担。经买受人同意出卖人换货的,需在买受人第一次验收不合格之日起30日内供货,逾期供货的,违约责任参照第1款执行。如果出现两次经检验不合格的情况,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需在检验不合格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返还买受人合同货款,并赔偿合同总货款的20%违约金给买受人,买受人在出卖人返还货款之前,有权质押货物,质押期间如产生仓储费,该仓储费由出卖人承担。

2)买受人选择解除合同的,退货所产生的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出卖人需在检验不合格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返还买受人合同货款,并赔偿合同总货款的20%违约金给买受人,买受人在出卖人返还货款之前,有权质押货物,质押期间如产生仓储费,仓储费由出卖人承担。

3.因出卖人的产品质量、逾期交货等原因给买受人造成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的所有违约罚款不超过合同总价的20%。

(二)成交人应严格按照询价书约定与采购人签定供需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做好物资供应和服务工作。对成交人所有违背询价书及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均可持续保留与成交人中止合作的一切权利。 

(三)对需检验的品种,经采购人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收货,否则做退、换货处理;长期合约的成交人如出现三次产品质量不合格的情况,视为成交人无能力保障产品质量,采购人有权终止此次合同的执行。

(四)对不合格货品采购人应及时通知成交人,如有异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如需仲裁,应按合同约定在规定时间内按《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执行。仲裁期间成交人应保证采购人供应,不影响采购人正常生产运行。

(五)如因成交人不能正常履约,对采购人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的,采购人可向阿里巴巴公司投诉;如严重影响采购人生产经营活动的,采购人将依法追究成交人法律责任。

(六)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将承担违约责任,列入采购人供应商负面清单,同时采购人将向阿里巴巴进行投诉。

(七)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询价书,参与报价即视为对本询价书所列之条款均表示接受。

(八)采购人对违反约定的供应商或成交人将按《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进行管理考核(详见附件1)。

(九)本次询比价解释权归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所有;风险控制部投诉电话:0511-88995150、88995690。

 

报价函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报价单位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公开询比价有关活动,并对该项目进行报价。

1、项目总价(含税)为            (大写):             元人民币;税率       %根据材料矢量图另附分项报价清单;

2、交货时间:               

3、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询价书,包括补充文件(如有)。我公司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同时完全接受询价书所有条款。如果询价书有相互矛盾之处,我公司同意按贵方的解释处理;

4、我公司愿意向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任何与该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5、对询价书的不接受项:                                              

                                                              

我公司郑重承诺:遵守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询价书中的全部规定,评定后及时签订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在报价过程中将严格遵守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询价书的各项管理要求;不发生与关联公司共同参与报价竞争情况,不发生围标、串标陪标情况;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为规避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要求采取的变通行为。上述信息如有虚假我公司将承担法律责任,同意按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接受处理。我公司将严格遵守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供应商管理的要求,无条件接受和配合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有关机构进行的与上述内容相关的核查与审计。

 

全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报价单位(盖章):

日期:

附件1:

 供应商管理

第一条 依照国家标准及相关准则或规定组织生产销售的原辅材料、备品备件、劳保用品、服务、施工、运输等供应商,其资质证照齐全且满足公司采购要求的,均视为合格供应商有权参与公司组织的采购商务活动。

第二条 为强化供应商管理,提升供应链的整体质量和效率,实施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目的在于确保采购质量与安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高采购效率与效果、强化风险管理以及提升企业声誉与形象。为所有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提供一个公开透明的竞争平台,有效防范供应链风险,促进供应商之间的良性竞争,推动供应链持续优化升级,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管理职责

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由供应保障部负责,其他职能部门在采购、合同、使用等过程中产生的供应商考核意见应报送供应保障部进行统一管理。

)供应商积分考核

供应商的积分考核围绕供货质量、交货周期、售后服务以及资质信誉四个方面实施。根据考核结果对供应商进行积分累计,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使用部门和供应保障部均有权书面形式提出考核意见。供应保障部负责组织参与评审部门,对供应商进行积分考核,并建立《供应商考核情况登记表》。

根据扣分情况被考核供应商分为两类:继续合作供应商和列入负面清单供应商。考核记分周期为1年,自首次考核当日起算,未列入负面清单供应商满1年后,考核期内的积分自动清零。

1.继续合作供应商:考核记分周期扣分在0~9分的供应商。

2.列入负面清单供应商:

1考核记分周期扣分达到10分及以上的供应商;

2)考核记分周期被索普集团汇总累计扣分列入负面清单的供应商

列入负面清单供应商不再接受其参与采购商务活动。

积分考核细则

1.质量方面

1)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未对生产造成影响,扣1~3/次

2)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对生产造成减产停车产品质量等影响视严重程度6~10/次

3)所供产品故意隐瞒质量缺陷或以次充好,扣10分/次

2.交货方面

1)交货时未及时提供质检报告或合格证等必要随货资料,扣1~3/次

2)交货时未按国家标准对货物提供有效出厂防护包装,扣1~3/次

3)交货延期造成任何影响,扣1~3/次;对生产造成减产停车等影响视严重程度6~10/次

3.售后方面

1)售后服务要求及时响应,1~3/次;对生产造成减产停车产品质量等影响视严重程度6~10/次

2)售后人员及时解决问题,1~3/次

3)质保期内,拒绝按合同提供售后服务,扣6~10/次

4.资信方面

1)供应商未提供询价书要求的资质文件、不满足询价书资质要求、报价与技术要求不符等,1~3/次

2成交人因报价、参数错误等原因放弃成交,扣3分/次;成交人拒绝签订合同15个自然日内无法联系成交人成交人拒绝履行合同,扣10/次

3成交人按合同约定及时开具销售发票未按合同约定价格开具销售发票,扣1~3/次

4成交人经核实资质造假或因知识产权引起纠纷,视严重程度6~10/次

5)成交人恶意报价扰乱采购秩序,10/次

5.供应商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直接列入负面清单,情节严重的永久性停止合作:

1)涉及弄虚作假、欺诈、故意隐瞒、冒名顶替等行为。

2)涉及串标、围标、陪标或以损害其他诚信竞争者利益行为谋求中标。

    3)供应商通过恶意法律诉讼起诉我公司,最终被法院裁定为败诉。

    4)供应商违反廉协议。

6.申诉

为确保采购的公正性,供应商若对评审结果持有异议,有权向风险控制部提出申诉。风险控制部将负责核实申诉内容,并代表公司向供应商给予书面回复。

若经核实申诉理由不成立,且供应商采取重复申诉的方式扰乱我公司的采购秩序,3/次

若申诉理由依然不成立,且供应商拒绝接受合理解释,转而采取无理取闹、人身攻击、捏造事实、恶意投诉、制造舆情、聚众围堵等违法手段,该供应商将被直接列入负面清单,禁止与我公司进行合作。同时,我公司保留对供应商上述违法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三条 针对已被纳入负面清单的供应商,通过积极采取自我完善、整改等有效措施,若其产品或服务质量能够提升至符合我公司所设定的标准与要求,原则上在达到此标准满1年后,该供应商有权向我方正式提交恢复报价资格的书面申请。此申请将严格遵循供应商合作能力确认流程的既定程序进行审核,一旦审核通过,该供应商将从负面清单中予以移除。

具体流程如下:

(一)供应商提交恢复报价资质书面申请,以及相关的整改措施和效果文件;

(二)供应保障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提交的文件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现场实地考察;

(三)供应保障部根据审查及考察意见提出建议,经供应保障部、风险控制部、公司分管领导及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可从负面清单中消除。

 

索普股份气化厂支部阵地制作安装公开采购询价书.doc

附件:索普股份气化厂阵地设计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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