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索普工程有限公司
公开采购询价书
我公司现需采购索普股份气化厂新增研磨水槽项目,采用公开询比价的方式选定供应商,特邀请贵单位参与报价。
一、公开询比价概况:
(一)项目名称:索普股份气化厂新增研磨水槽项目;
(二)施工时间:20工作日;
(三)施工地点:索普股份气化厂;
(四)报价截止时间及评审时间2024年11月13日14时(北京时间);
(五)评审地点: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评审中心。
(一)施工范围:附件:结构图内包含的工作量:施工图号:202401-2G01/0。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材料、包施工机械、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施工用水、用电,结算时按定额含量扣除相应费用,吊车和高空作业施工平台由报价方提供。
(三)技术要求:1、本工程涉及到的施工范围内所有施工质量全部由报价人负责,报价人施工质量必须符合设计文件和相关规范要求,并通过报价人安排的第三方检测出具合格检测报告;本工程施工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一经发现,限期退场,不按要求退场的,造成的损失由报价人负责。
2、施工高度达到6.5米高度,按照索普集团公司制度要求超过2米施工,需要施工人员具备应急管理局下发登高特种作业资格,并在索普气化厂岗位办理登高证。
3、详细要求见附件:结构图及施工说明。
三、报价人资质与要求:
(一)报价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或经营应具备的合法资质;报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和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结构补强);
(二)报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三)签订合同后,需与采购单位签订承包商安全管理协议并缴纳合同价1%的承包商安全保证金(最低5000元,最高50000元),待项目竣工后,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承包商安全保证金无息退还。安全环保部安全教育需提供资料:(1)承包商资质材料备案(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公司资质证明等)(2)承包商人员保险证明(3)特种作业人员提供资质复印件(电工证、焊工证、架子工、吊装证等)(4)照片每人一张一寸免冠证件照;身份证复印件(5)单位委派证明(盖公章);
(四)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必须是报价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五)来我公司现场施工的单位还需提供工伤保险缴纳证明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雇主责任险缴纳证明,意外险保额不低于100万元;
(六)凡来我公司现场踏勘人员需按照我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培训教育;
(七)若涉及特种作业(如登高作业、动火作业、指挥等)的需提供相应的特种作业证,必须人证一致,且在有效期内;
(八)不接受被列入索普工程供应商负面清单中的单位报价;
(九)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报价;
(十)不接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企业报价;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
(一)报价方式:
1、根据设计图纸自行计算工程量,实行含增值税固定总价。报价方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报价文件规定的质量、工期等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报价人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执行2014年《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编制施工图预算单价;报价人应严格按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图纸自行计算工程量并报价,同时要承担由于自身对施工图纸理解不彻底造成漏项等的风险。报价方可进行现场踏勘,一旦成交,除有设计变更的工作量外,成交价格为固定总价。有设计变更的工作量按照2014年《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计价,经审计后结算。
2、报价中安全文明措施费作为不可竞争费,在编制报价文件时,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的标准单独足额计列,专款专用。
3、如国家税率调整,按合同含税价格/(1+合同约定税率)*(1+国家规定的新税率)调整合同价格开具发票。
(二)报价保证金:
人民币伍仟元(¥5000元,保证金备注: 索普股份气化厂新增研磨水槽项目报价保证金),请于报价截止前打入下列指定账户,若未成交将于次月无息退还保证金;若成交将转为履约保证金,于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采购方合格分包商库成员无需缴纳报价保证金。
名 称:江苏索普工程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江苏银行镇江分行营业部
汇款账号:7001 0188 0004 19795
报价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报价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人因报价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以没收报价人的报价保证金。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报价,采购人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而予以拒绝,即为无效报价。
如报价人有下列情况,报价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报价人在报价截止期后撤回其报价文件的;
2、成交人在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
(三)付款方式: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工程结束并经采购人验收、审计同意后支付已完工程量的70%。
3、经建设单位审计后付至审定价的97%,余款待工程通过验收一年后付清。
4、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合同确定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开票前应双方确认开票金额。
5、甲方以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工程款,乙方对此无异议,并且同意甲方在没有取得业主方支付的工程款时可以暂不支付本合同项下所指款项。
6、费用结算的编制和审核依据 《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版)》、 《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 年版 )》,及索普集团相关规定,竣工结算按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
7、成交单位承诺在采购单位未收到业主方支付的工程款之前有权暂不向成交单位支付工程款而不视为采购单位违约。
(四)踏勘现场:
联系人: 徐璘 ,电话 15805289750 。踏勘人员需整齐穿戴工作服、工作裤、劳保鞋、安全帽。
(五)本项目报价通过线下进行:
1、采用线下报价应将报价书及相关资料装订成册以档案袋形式送达,档案袋外包装必须用“封条”密封,封条“格式自定”,另需加盖公章,填写密封日期;在档案袋封面上需注明“报价项目名称,报价方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并要求在报价截止日之前送达,逾期将作为作无效报价处理;
2、报价单位须在报价文件上,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长号);
3、不论报价结果如何,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均不退回,且不对未成交单位作任何解释。报价人在报价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不管报价结果如何,均由报价人承担。
(六)报价文件的组成:
1.报价函;
2.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气化厂新增研磨水槽项目等工程量报价清单;
3.施工方案 (含机器具与人员安排、相应报价书的进度计划、质量控制、安全与环保施工措施的落实等);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索普工程合格供应商可免提供)
5.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索普工程合格供应商可免提供);
6.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七)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密封后寄:
公司:江苏索普工程有限公司计划运行处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8号
邮编:212006
收件人:刘嘉伟
联系电话:18913431088
(八)凡对采购文件条款有疑义的,请在评审前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单位:江苏索普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8号,邮编:212006
采购业务联系人:刘嘉伟 电话:18913431088
采购技术联系人:徐 璘 电话:15805289750
采购部门负责人:范文彬 电话:15952898802
五、评审:
(一)评审
1、本项目由采购人组织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工作,对各报价人报价进行评审,确定最终成交人。
2、请各报价人保持通讯畅通,便于评审小组在评审现场电话联系。确认报价书中的相关信息,报价人必须及时回复评审过程中采购人提出的问题,合理解释报价文件与采购文件的偏离。如评审小组评审现场10分钟内电话联系不上报价人,且报价文件与采购文件的偏离影响评审结果,则视为报价人主动放弃本项目报价,评审结束后不再接受报价人的任何解释。
3、评审小组不得泄露各报价人的报价。
(二)成交
1、在能够满足采购人技术要求及工期要求的报价人中选择报价总价最低的一家报价人作为成交人。
(三)放弃采购
采购人如发现采购过程中有串通报价、互通信息等扰乱采购人经营秩序的恶劣情况,经采购人评审小组评定可放弃本次采购,并可将相关报价方列入供应商负面清单,一年内不再接受其参与报价工作。
(四)无效报价
1、凡报价人不具备生产经营资质的,或报价文件填写不完整、报价有空项的,或不符合技术要求条款的,或者存在其他不符合采购人有关要求的问题,经采购人评审小组评定,可认定为无效报价。
2、报价人应如实提供符合市场规律和自身成本的合理报价。如果报价人的报价与市场价格明显偏离并因此影响了采购活动的公正合理性,损害了采购人的正当利益,经采购人评审小组评定,可作无效报价处理。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未经采购人允许,报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本项目分包给第三方,否则按本合同总价的10%作为违约金,同时采购人有权终止本合同。
(二)成交人成交以后应严格按照报价书约定与采购方签定施工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做好安装施工工作。对成交人所有违背报价书及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均可持续保留与成交方中止合作的一切权利。
(三)如因报价人不能正常履约,对采购人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的,采购人将依法追究报价方法律责任。
(四)因报价人原因,工作不能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完成,违约金从本项目款中扣除,每延迟一天按本项目款的1%计收违约金,违约金从本合同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报价人另行支付(如有异议请在报价时注明)。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完成本项目,延期20日内(含20天),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合同总额20%追究报价人违约责任(如有异议请在报价时注明)。
(五)报价人在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将承担违约责任,列入采购人供应商负面清单,索普集团供应商负面清单的公示地址为:/。
(六)报价人应详细阅读本采购书,参与报价即视为对本采购书所列之条款均表示接受。
(七)采购人对违反约定的报价人或成交人将按《索普工程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试行)》对报价人进行管理考核。
(八)如报价方不能按计划进度完成施工任务,出现进度滞后或甩项,采购单位有权直接安排其他单位进行施工,产生的费用按照该项目第三方承接费用从成交单位合同结算总价中扣减,并视情节罚款2000至50000元,并在年度合格供应商评价时将该单位判定不合格。
(九)送外审项目,审计核减额超过5%的部分审计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在结算时直接扣除。
(十)本次采购解释权归江苏索普工程有限公司计划运行处所有。
(十一)本次采购成交信息公示网址www.sopo.com.cn。
附件1
报价函
江苏索普工程有限公司:
(报价单位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有关活动,并对该项目进行报价。
1.报价项目的总报价(含税)为 (大写): 元人民币;税率 %,如有分项报价,请另附分项报价清单;
2.我方保证遵守采购文件中的全部规定;
3.我方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4.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同时完全接受采购文件所有条款。如果采购文件有相互矛盾之处,我方同意按采购方的解释处理;
5.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6.对自主公开采购文件的不接受项:
全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报价单位(盖章):
日期: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致:江苏索普工程有限公司:
申 请 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报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报价人: (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致:江苏索普工程有限公司: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报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 项目的报价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报价书和报价文件、与采购人(或业主)协商、签订合同协议书以及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我均予以承认。
被授权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报价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委托。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报价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
被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索普股份二道门安全管理要求
二道门是化工企业厂区范围内用于隔离生产区域和办公、生活等非生产区域的设施。进入二道门内即是生产区域管理范围,通过二道门可对生产区域安全风险进行辨识与告知,加强人员和车辆进入二道门的安全管控,对生产区域各岗位在线工作人数动态管理。公司二道门安全管理要求如下:
一、二道门的设置
1.索普股份设置7个二道门,分别为:1号甲醇大门、2号经九路二道门、3号经六路二道门、4号经四路二道门、5号经一路二道门、6号乙酯东二道门、7号纬十路二道门。
2.二道门设置车辆通行道闸和人行通道翼闸,道闸通过蓝牙权限打开,翼闸设置人脸识别系统,通过定位器权限打开。
3.1号、2号、5号、6号二道门处设置人员数量显示大屏。
4.二道门处均设置视频监控。
5.在二道门处设置总平面布置图,标明应急疏散路线和紧急集合点;设置进入“二道门”内劳动防护用品穿戴、禁烟禁火的警示牌。
二、二道门的运维管理
1.二道门由安全环境部负责监管,日常维护由安全环境部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开展。
2.二道门的设施因人为损坏,将追究损坏人责任,运维费用由损坏人承担。
3.二道门权限管理:二道门通行权限由安全环境部负责统一管理,未开通权限的人员,其定位卡或蓝牙无法开启二道门。需开通二道门权限的单位,需由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承包商由引进部门提出申请),经安全环境部审核后,由安全环境部联系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开通。
三、二道门的应急管理
1.二道门可实现远程开启和现场强制手动开启。
2.应急情况下,由调度远程统一开启二道门道闸。
3.应急情况下,可通过二道门现场手动摇杆式启动装置,强制手动打开二道门道闸。
四、进入二道门的安全管理要求
(一)防火管理
严格禁止易引发火灾、爆炸等生产安全事故的火种、电器及其他各类非防爆设备进入生产区域。
1.运输车辆、工程车辆、部分特许进入生产区域的车辆均需安装阻火器(部分电动车辆除外)、领取蓝牙卡定位器、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后方可进入二道门。
2.电动车、电动三轮车严禁进入二道门内。
3.进入二道门内的自行车等合规通行工具,必须在指定地点停放。
4.禁止携带火种进入二道门内(气割使用的点火工具除外)
5.二道门内不得使用非防爆手机。
(二)人员安全管理
1.人员需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持定位器后方可进入。上级部门检查、访客等人员进入二道门内,必须穿戴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或安全大褂,由接待人员带领进入二道门内。
2.进入二道门内必须刷定位卡,做到“一人一卡”刷卡进入,严禁翻越围栏、闸门,严禁一卡多人,确保进入二道门内人员数量准确。
五、生产装置区域管理
1.公司在气化装置、甲醇装置、醋酸乙酯装置和新桶装设置装置围栏。
2.装置围栏由各属地部门负责日常管理,维护和应急开启均由属地部门负责。
3.原则上装置围栏通行权限仅限于装置属地部门人员、日常需到现场的公司领导、职能部门人员、电工、仪表工和分析人员等。承包商人员一律不开通装置围栏权限。如有其他人员需开通装置围栏权限,需经属地部门和安全环境部审核后,由安全环境部联系开通。
4.硫酸装置的封闭管理参照二道门管理要求执行。
集团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联系电话:0511-88995088 集团邮箱:sopo@sop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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