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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审计招标公告
作者:江苏索普集团  发布时间:2018-12-18 预览量:648

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招标公告


根据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安排拟对我集团子公司镇江索普船舶修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普船舶)2018年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现邀请具有相应资质及具备相关审计服务能力的中介机构前来投标。

一、招标人名称: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地址: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三、招标内容

索普船舶成立于2001年12月20日,法定代表人:陈雪峰,注册资本700万元,由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投资665万元(占股95%)和镇江华达物资总公司投资35万元(占股5%)共同组建,主要经营船舶制造、修理;金属结构加工;环保设备制造;机电设备安装。索普船舶2018年11月末资产总额38921万元,负债总额57750万元,所有者权益-18829万元,2013年以来已经停产,无营业收入,每月仅有部分费用发生,索普集团拟对索普船舶进行相应处置,需要对其进行全面清产核资审计,为后续管理提供方案。

四、权利和义务:

中标中介机构具有在中标项目企业开展审计业务的职责和权利。同时,中标中介机构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规范的专项审计报告。

五、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

(一)投标人应是依法注册的有法人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其分支机构,具有合法的《执业证书》和《营业执照》,连续正常执业5年以上。

(二)江苏境内有机构住所,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并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没有违法执业行为。

(三)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会计师执业人数

六、投标要求:

(一)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招标人不退投标复印件(资格审验时需提供原件)。

投标文件资料包括:1、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2、审计资质证明复印件、注册会计师的资格证明复印件(包括第五报名条件中要求的各种资质或证明材料); 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法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4、详细联系方式(包括公司地址、传真号码和联系人手机号码);  5、投标价格(如无价格视同废标)。

投标文件份数:一份。

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文件用信封密封。信封封口处须用封条加以覆盖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招标人将按照第五条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质审查,如不符合相关要求将取消投标资格。

(三)在相关资料齐全的情况下,10个工作日内能出具初步审计结果,包括初审结果、详细审计方法、参考样本依据等,15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七、报名时间、地点:20181219 日至20181221 日上午12:00截止,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资财部会议室。

、报名方式:投标中介机构在规定时间内现场递交标书。

九、开标地点:集团资财部会议室

、评标办法:

(一)根据投标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澄清的内容确定中标单位;

招标单位不将投标最低报价作为唯一的中标条件,对未中标单位无解释义务;

中标形式为1个投标单位中标,不采用多个投标单位共同中标;

中标单位一旦被确定,其他未中标单位不能再以任何形式影响中标决定。

十一、成交通知:

(一)评标结束后,招标单位适时将中标结果通知中标单位。

若第一成交候选人因故放弃或被取消成交资格,则第二成交候选人有顺序递补的资格并以此类推,但具体的成交事项须经招标单位、顺序递补候选人达成一致意见。

十二、签订合同

(一)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后3日内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

合同一式二份:中标单位、招标单位各一份。

签订合同时,需方根据需要有权对部分内容作局部调整或变更,但需经供需双方共同认定。

若中标单位放弃或擅自在签订合同中改变最终承诺条款时,招标方可在参与投标的单位中重新确定中标单位。

  招标单位联系人:金正玉,联系电话:0511-88995035

 

 

                          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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