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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电机处置招标
作者:江苏索普集团  发布时间:2019-10-14 预览量:413

 

 

 

招 标 文 件

 

 

 

        招标物资名称:报废电机处置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关于加强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及管理》,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报废电机进行公开招标处置,欢迎具有相关回收、处置资质的厂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方: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部门:

报名地点: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商务合作处

联系人:陈纯洁  手机:13951286030,电话:0511-88995552

    负责人: 解云    手机: 13913442555

三、招标日程安排

1.发标书时间:2019年10月14日-10月2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实地存放地点:索普股份指定堆放点。

3.实物集中勘察时间:2019年10月16日下午14:00或18日上午10:00。

4.截标日期:2019年10月21日下午16:00截止。

寄件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88号(醋酸1号门)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商务合作处 陈纯洁收,联系电话:13951286030 ,逾期按弃标处理。

5.开标时间:2019年10月22日上午10:00。

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30000,请于截标前打入指定账户,逾期视为弃标,若未中标将次月退还保证金。

7.汇款账号:

    名    称: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谏壁支行

汇款账号:1104070309000000870

四、投标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壹份(如有授权)。

6.法人及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壹份(加盖公章)。

7.经查验资质原件与复印件无误,原件及时退还。

五、开标、定标及流标:

1、 开标

招标方评标工作组负责开标工作,对各投标方的报价进行综合评判确定中标方。在指定开标时间的当天,请各投标方联络人保持通讯畅通。开标时间如有推迟,招标方将在第一时间通知各投标方,并告知新的开标时间。

2、评标

评标采取第一轮确定入围方;第二轮采取入围方二次竞价确定中标方的评判方式。

在符合招标方要求的前提下,选择最高报价及报价相差1%以内的投标方确定为入围方。

评标工作组在开标现场采用开标专用电话与入围方联系(此电话将被录音),要求入围方进行二次电话竞价。

开标过程中,如评标工作组20分钟内电话无法联系到入围方联络人,则视为入围方自行放弃二次竞价机会,以其入围报价为准;如二次竞价低于入围报价的不予采纳,以其入围报价为准,投标方如不接受本条款可弃权。二次竞价后,报价最高的入围方获得中标资格;如各入围方的二次竞价结果相同,评标工作组有权决定中标方及数量分配。

评标工作组不得泄露各投标方的所有信息。

3、流标

招标方如发现招标过程中有串标、陪标等扰乱招标方经营秩序的恶劣情况,经招标方评标工作组评定后作流标处理,并将当事人列入招标方供应商负面清单,一年内不再接受其参与招标方的所有招标工作。

4、废标

凡投标方不具备生产经营资质的,或招标文件填写不完整、报价有空项的,或未按要求提供附件材料的等情况,经招标方评标工作组评定,作废标处理。

5、开标现场纪律

进入开标现场所有人员的手机必须放置在室外手机定点放置盒内,不得私自带入现场。

投标方联络人的联系方法由招标组织人提前整理好递交给评标工作组。

评标工作组使用开标专用电话与投标方联络时,需全程使用免提功能,不得脱离现场全体人员视线,开标现场必须全程录音。

违反开标现场纪律者将由公司纪委作出处罚决定。

六、合同签订及其他事项

1.中标方接到中标通知后,到招标方相关部门办理如下事宜:

(1)中标方与招标方签订合同。

(2)招标方办理《固体废旧物资许可证》,经相关部门签字盖章后,方可运出厂外。

(3)中标方进场施工人员必须接受招标方安环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并签订安全施工协议。

(4)违约责任:投标方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方签订合同的,将承担违约责任,扣除全部投标保证金并列入招标方负面清单,一年内不再参与招标方招投标工作。

2.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自提,由中标方负责与之相关的所有费用并承担相关所有风险。招标方对标的物资质量状况等不作承诺,由投标方自行看货判断,招标方不负责“三包”服务,中标方在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货或补偿。

3.结算方式:款到发货,现汇结算,招标方根据实际金额开具13%增值税专票或普票。

4.中标方在处理以上废旧物资时,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环保、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并严格遵照执行,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均由中标方承担。

七、请详细阅读本招标书,参与报价投标视为对本招标书所列之条款均表示接受认可。本次招标解释权归招标方所有。本次招标接受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全程监督。纪委联系电话:0511-88995502。

 

 

 

 

 

 

 

 

 

 

 

 

 

 

 

 

 

 

 

 

附件1:

投标报价书

一、标的物名称:报废电机                                      

二、物资数量:  实际数量以索普过磅单为准。    

三、收货时间:  中标后根据招标方要求时间内完成处置。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自提,一切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五、付款方式: 含税价(税率13%),款到发货,现汇结算。                

六、标的物报价:

处置物资名称

预估重量(吨)

单价(元/吨)

总价(元)

废电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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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标的物为股份报废电机,规格不一,通货报价,请竞标方自行看货,谨慎报价,二次竞价最高者中标。具体数量以索普过磅单为准。

2.处置结束后对本次标的物现场产生的垃圾及杂物清理干净。

3.严格遵守招标方公司的管理规章制度,服从现场管理,规范操作,切实加强安全、环保管理,杜绝“三违”,确保作业现场安全。

八、投标单位其他说明事项:                                   

 

 

    投标单位名称:

                                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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