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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废旧物资招标
作者: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03-25 预览量:512

 

 

 

招 标 文 件

 

 

           

              标 书  编 号:SCYXB-2020-0326

 

招标物资名称:废塑料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03月23日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对一批废塑料进行公开招标处置,欢迎具有相关处置资质的厂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方: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部门:

报名地点: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市场营销部

联系人:严  萍  手机:13952864012  电话:0511-88995364

  孙厚喜  手机:13376155323  电话:0511-88995364

    负责人:张  军  手机:13605280866

三、招标日程安排

1.发标书时间:2020年03月23日-03月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实物存放地点:索普股份指定地点。

3.实物集中勘察时间:2020年03月24日上午9:30。

4.截标日期:2020年03月26日下午14:00截止。寄件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长岗求索路101号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严萍收,联系电话:13952864012 ,逾期按弃标处理。

5.开标时间:2020年03月26日下午14:00。

6.投标保证金:20000元。请于截标前打入招标方指定账户,逾期视为弃标,若未中标将及时办理退款。

四、投标方应具备下列条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壹份(如有授权)。

5.法人及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壹份(加盖公章)。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身份证原件为首次投标时查验所需,经查验与复印件无误后归还原件,复印件留存归档。再次参与投标时无须重复提供。

五、开标、评标、流标、废标:

1.开标

(1)招标方评标小组人员组成:风险控制部、质量仓储部、供应保障部和市场营销部等相关人员组成。

(2)招标方评标小组负责开标工作,对各投标方报价进行评标,确定中标方,并在评标意见书上签字认定。

2.评标:

评标采取第一轮确定两家中标候选人,第二轮根据中标候选人的二次报价确定中标方的评比方式。

(1)在能够满足招标方要求的投标方中选择总价最高的两家投标方作为中标候选人。

(2)评标小组在开标现场电话联系,要求两家中标候选方进行二次报价,评标小组取每个中标候选方两次报价中的高价进行比较,价高者中标。

(3)在指定开标时间的当天,请各投标方保持通讯畅通。中标候选人必须在的接到电话后10分钟内进行第二次报价,否则视为放弃二次报价机会;如评标小组开标现场电话联系不上中标候选人,则视为放弃二次报价机会。放弃二次报价机会的以其第一次报价为准。第二次报价低于第一次报价的,以第一次报价为准。

3.流标

招标方如发现招标过程中有串标、陪标等扰乱招标方经营秩序的恶劣情况,经招标方评标小组评定作流标处理,并列入供应商负面清单,一年内不得参与招标方招标工作。

4.废标

凡投标方投标文件填写不完整、报价有空项的、投标时名称与资格初审不一致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等,经招标方评标小组评定,作废标处理。

六、其他说明

1.评标小组将保守投标方的商业机密。

2.评标小组可以要求投标方对投标文件中不明细的地方进行必要的说明,但不得对投标内容实质进行修改。

七、合同签订及其他事项

1.中标方接到中标通知后,到招标方相关部门办理如下事宜:

(1)中标方与招标方签订合同。

(2)招标方办理《固体废旧物资许可证》,经相关部门签字盖章后,方可运出厂外。

(3)中标方进场施工人员必须接受招标方安环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并签订安全施工协议。

2.违约责任

(1)投标方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方签订合同的,扣除全额保证金并列入招标方供应商负面清单,一年内不得参与招标方招投标工作。

(2)中标方在处置过程中不服从招标方管理的,视情节严重程度扣除10%以上保证金作为处罚,并列入招标方供应商负面清单,一年内不得参与招标方招投标工作。

2.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自提,由中标方负责与之相关的所有费用并承担相关所有风险。招标方对标的物资质量状况等不作承诺,由投标方自行看货判断,中标方在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货或补偿。

3.结算方式:标的物若有价值,招标方根据实际金额开具13%增值税专票或普票,款到发货,现汇结算;标的物若无价值,需招标方给付处置费用,中标方根据实际金额开具13%增值税专票给招标方,处置结束现汇结算。若税率不在此范围内请竞标方在标书中注明。

4.中标方在处理以上废旧物资时,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环保、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并严格遵照执行,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均由中标方承担。

八、请详细阅读本招标书,参与报价投标视为对本招标书所列之条款均表示接受认可。本次招标解释权归招标方所有。

 

 

附件1:

投 标 报 价 书

一、标的物名称:废塑料                                  

二、物资数量:  预估数量20吨,实际数量以索普磅单为准。

三、收货时间:  中标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自提,一切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五、付款方式: 含税价(税率13%),款到发货,现汇结算    

六、标的物报价:

处置物资名称

预估数量(

报价(元/吨)

废塑料

20


七、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标的物为旧鲍尔环,材质为聚丙烯,请投标方自行看货,谨慎报价,合计报价最高者中标,具体数量以索普磅码单为准。

2.严格遵守招标方公司的管理规章制度,服从现场管理,规范操作,切实加强安全、环保管理,杜绝“三违”,确保作业现场安全。

八、投标方其他说明事项:                                   

 

 

 

 

        投标方:

                              签字盖章

 

废旧物资标书(旧鲍尔环).doc

旧鲍尔环.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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