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进口货代服务商招标书
我公司醋酸造气工艺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进口货代服务,现在索普官网公开发布招标信息,实行满足要求的最低价中标。请在 2020年 6月28日上午11:00前将报价单盖章并密封,邮寄至江苏镇江京口区求索路88号,江苏索普集团行政大楼三楼项目部,徐玉鹏 收,电话号码:051188995185 :13921595409,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投标内容概述:进口货代服务,两台高压煤浆给料泵2020年 6 月6日从荷兰安特卫普或鹿特丹港口装船出发,预计2020年 7 月 16日到达中国上海港,贸易方式CIF.
货代服务商负责进出港过程中,所有环节的单据申报,资料传递等服,最终设备运送至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施工现场或仓库(江苏镇江京口区求索路88号)。
2、投标方需要可来我公司现场了解情况。
3、报价请报现汇价格, 3.1报价请注明价格构成,开具增值税发票税率,另列出可能发生的实报实销项
3.2.运输保险额须达到设备价值110%.
4.货物送到江苏镇江京口区求索路88号,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现场或仓库。
5.结算方式:现汇结算,货到验收完好无缺和收到所有票据后15日内付100%款.
6、未经招标方允许,投标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本项目分包给第三方,一经招标方发现,按本合同总价的10%作为违约金扣除,必要时招标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进口货代 服务内容
概述:进口货代服务,两台高压煤浆给料泵2020年 6 月6日从荷兰安特卫普或鹿特丹港口装船出发,预计2020年 7 月 16日到达中国上海港,贸易方式CIF.
货代负责进出港过程中,所有环节的单据申报,资料传递等服,最终设备运送至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施工现场或仓库(江苏镇江京口区求索路88号)。
乙方主要义务:
1、乙方负责进出港过程中,所有环节的单据申报,资料传递,并确保符合国家海关相关规定。
2、乙方代为申报所有进口有关的费用,包括进口关税、增值税、商检、检疫、运输(含保险、仓储、换单费、港杂费等),以上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乙方在收到甲方到货确切信息后,需当24小时内反馈所需支付费用和支付资料,因申报不及时或错误产生的额外滞港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付款不及时产生的额外的滞纳金由甲方承担。(运输保险额须达到设备价值110%、)
3、乙方负责联系货运公司,完成进口过程单据交割,及时通知甲方完成相关费用支付,并通知甲方货物到工厂的时间。如到工厂货物运输过程中有损伤,乙方还需负责联系保险公司,协调处理定损、赔偿事宜。
4、乙方需开具进口货物代理费发票(含运输费,增值税发票税率),以及代为缴纳的关税、增值税等票据。
甲方主要义务:
1、支付进口相关费用: 包括进口关税、增值税、商检、检疫、运输(含保险、仓储、换单费、港杂费等)。
2、配合提供需要的货物等相关资料(包括合同、产品样本、装箱清单及其它所需信息)。
3、按约定支付乙方进口代理费。
集团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联系电话:0511-88995088 集团邮箱:sopo@sop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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