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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核销安全评估招标
作者: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06-29 预览量:394

一、招标概况

索普股份动力厂醋酸冷冻站液氨存储量为22吨,属于四级重大危险源。因生产装置用冷量减少,目前液氨存储用量仅有5吨左右,醋酸冷冻站液氨量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40号令),及重大危险源备案、核销办理程序,公司现对醋酸冷冻站的核销安全评估论证进行招标,相关事宜如下:

二、工作要求

1.完成我公司醋酸冷冻站的重大危险源核销安全评估(评价)工作,编制的安全评估报告内容符合《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40号令)、《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GB18218-2018)等要求,组织并通过专家评审。

2完成日期: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醋酸冷冻站重大危险源核销评价报告、评审及备案工作;并负责牵头组织,10日内完通过专家评审

3验收标准:完成评估报告的编制,组织并通过专家评审,顺利完成备案。

4合同签订后,立即启动相关工作。

5.费用包括:报价含技术咨询费、项目现状调查和现场勘察费、报告编制和出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金(须注明税率)、专家评审费等所有费用。

6.付款方式:专家评审通过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个月内付款(承兑汇票)。

三、投标单位资质及要求:

1.投标方必须为江苏省内注册的法人,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有安全评价,注册资本50万以上。

2.投标方守法诚信、信用良好,无重大违法行为

3.投标方应该具备安全评价资质,有从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核销安全评估报告工作的业绩,资信良好。应不少于2名化工类专业人员参与编制,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化工高级工程师资格。

四、投标书包括:

1.资质证明: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投标授权人证明、业绩证明、信用证明(提供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查询结果截图并盖章)。

2工作进度安排表。

3报价总价及明细(含税价,注明税率、支付方式),盖章。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

五、评标依据:满足招标文件所有要求的最低价中标。

六、开标、评标、流标及废标

1.开标:招标人评标小组负责开标工作,对各投标人报价进行评标,确定中标人。

2.评标采取第一轮确定两家中标候选人,第二轮根据中标候选人的二次报价确定中标人的评比方式。

3.在能够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投标人中选择总价最低的两家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4.评标小组在开标现场电话联系,要求两家中标候选人进行二次报价,评标小组取每个中标候选人两次报价中的低价进行比较,价低者中标。

5.在指定开标时间的当天,请各投标人保持通讯畅通。中标候选人必须在的接到电话后10分钟内进行第二次报价,否则视为放弃二次报价机会;如评标小组开标现场电话联系不上中标候选人,则视为放弃二次报价机会。放弃二次报价机会的以其第一次报价为准。第二次报价高于第一次报价的,以第一次报价为准。

6.中标价格因沟通报价发生变化的,中标人须1天内发最终报价确认函。

7.评标小组不得泄露各投标人的报价。

8.流标:招标人如发现招标过程中有串标、陪标等扰乱招标人经营秩序的恶劣情况,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作流标处理,并根据招标人规定严肃处理。

9.废标:凡投标人不具备生产经营资质的,或投标文件填写不完整、报价有空项的,或不符合条款要求的,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作废标处理。

七、投标相关事宜、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 凡对招标文件条款有疑义的,请在开标前按以下方式联系联系人:方益宏。联系电话:13511691139

2.招标截止时间:2020年7月3日13:00时前密封送或邮递至:江苏镇江市京口区象山镇求索路101号。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环境部。

联系人:方益宏。联系电话:13511691139

3.开标时间:2020年7月3日14:00。

4.该招标文件的附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

投标报价书

 

一、标的物名称:醋酸冷冻站重大危险源核销安全评估 (评价)报告                       

二、报价:(含税价,包含报告编制、评价、专家评审等)

项   目

总价(万元)

税率(%)

醋酸冷冻站重大危险源核销安全评估 (评价)报告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投标单位法人(或代理人)签名:

            联系电话:

日期:

股份公司重大危险源动力冷冻站核销安全评估招标文件.doc

索普股份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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