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普股份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检测招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内容要求,现对我公司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检测进行招标,欢迎有资质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索普股份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检测
二、招标内容和要求
(一)检测内容及地点:
1、检测内容: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粉尘等职业病危害因素;
2.检测地点: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六大分厂、ADC事业部、硫酸事业部,具体点位见附件1)
(二)工作要求:
1. 检测标准: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②职业卫生评价相关规定,如《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等;③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规程、规范;
2. 中标后,双方签订合同,中标方在 30个工作日内完成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取样工作,60个工作日内提交检测报告。
3. 报价费含现状调查和现场勘察费、现场取样和检测费、发票税金(须注明税率)等所有费用。
4. 支付方式:承兑方式支付。提供检测报告,中标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票到二月内需方以承兑方式支付。
5. 合同执行期间如国家税率调整,按合同含税价格/(1+合同约定税率)×(1+国家规定的新税率)执行。
三、投标方资质及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生产经营资质,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符合《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相关条件的乙级及以上的职业卫生检测检验机构;
3.具备本项目涉及所有行业的业务范围;
4.投标方3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需提供在信用网
5.投标方需具有同等类似业绩,并提供类似业绩证明;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文件的组成:
1. 投标单位请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报价单(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明发票税金)。
2. 投标单位必须在封面标注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加盖公章)。
五、评标依据:满足招标文件所有要求的最低价中标。
六、开标、评标、流标及废标
1.开标:招标人评标小组负责开标工作,对各投标人报价进行评标,确定中标人。
2.评标采取第一轮确定两家中标候选人,第二轮根据中标候选人的二次报价确定中标人的评比方式。
3.在能够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投标人中选择总价最低的两家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4.评标小组在开标现场电话联系,要求两家中标候选人进行二次报价,评标小组取每个中标候选人两次报价中的低价进行比较,价低者中标。
5.在指定开标时间的当天,请各投标人保持通讯畅通。中标候选人必须在的接到电话后10分钟内进行第二次报价,否则视为放弃二次报价机会;如评标小组开标现场电话联系不上中标候选人,则视为放弃二次报价机会。放弃二次报价机会的以其第一次报价为准。第二次报价高于第一次报价的,以第一次报价为准。
6.中标价格因沟通报价发生变化的,中标人须1天内发最终报价确认函。
7.评标小组不得泄露各投标人的报价。
8.流标:招标人如发现招标过程中有串标、陪标等扰乱招标人经营秩序的恶劣情况,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作流标处理,并根据招标人规定严肃处理。
9.废标:凡投标人不具备生产经营资质的,或投标文件填写不完整、报价有空项的,或不符合条款要求的,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作废标处理。
八、投标相关事宜、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 凡对招标文件条款有疑义的,请在开标前按以下方式联系联系人:方益宏。联系电话:13511691139
2.招标截止时间:2020年9月15日12:00时前密封送或邮递至:江苏镇江市京口区象山镇求索路101号。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环境部。
联系人:方益宏。联系电话:13511691139
3.开标时间:2020年9月15日14:00。
4.该招标文件的附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
投标报价书
一、标的物名称:索普股份职业卫生检测
二、报价单
单 位 | 含税报价(单位:元) | 备注 |
六大分厂 | 税率 % | |
ADC事业部 | ||
硫酸事业部 | ||
合计 |
注:1、报价为含税价,请注明税率。如国家税率调整,按合同含税价格/(1+合同约定税率)*(1+国家规定的新税率)调整合同价格开具发票。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投标单位法人(或代理人)签名:
联系电话:
日期:
集团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联系电话:0511-88995088 集团邮箱:sopo@sop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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