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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物资销售招标
作者: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11-25 预览量:433

 

 

 

招 标 文 件

 

 

 

标 书  编 号:SCYXB-2021-1201

 

招标物资名称:废旧物资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4日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现拟对一批废旧物资进行公开招标销售,欢迎具有相关处置资质的厂商前来投标。(受疫情影响,本次招标仅限低风险地区)

一、招标方: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部门:

报名地点: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市场营销部

联系人:严  萍  手机:13952864012  电话:0511-88995364

        冷卫国  手机:13511697808  电话:0511-88995364

    负责人:张  军  手机:13605280866 

三、招标日程安排

1.发标书时间:2021年11月25日-2021年12月01日(节假日除外)。

2.实地存放地点:股份公司指定堆放点。

3.实物集中勘察时间:2021年11月26日下午14点。

4.截标日期:2021年12月01日上午10:00截止。寄件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长岗求索路101号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 冷卫国收,联系电话:13511697808 ,逾期按弃标处理。

5.开标时间:2021年12月01日上午10:00。

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50000,请于截标前打入招标方指定账户,逾期视为弃标,若未中标将及时办理退款。已交保证金的无须重复交。

7.汇款账号:

    名    称: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谏壁支行

汇款账号:1104070309000000746

四、投标方应具备下列条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壹份(如有授权)。

5.法人及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壹份(加盖公章)。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身份证原件为首次投标时查验所需,经查验与复印件无误后归还原件,复印件留存归档。再次参与投标时无须重复提供。

7.中标方需提供作业人员工伤保险缴纳证明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雇主责任险缴纳证明,意外险保额不低于50万。

8.看货须知:自备安全帽,穿长袖长裤和安全鞋,着装不符合要求者不予进厂看货。

五、开标、评标、流标、废标:

1.开标

(1)招标方评标小组人员组成:风险控制部、质量仓储部、供应保障部和市场营销部等相关人员组成。

(2)招标方评标小组负责开标工作,对各投标方报价进行评标,确定中标方,并在评标意见书上签字认定。

2.评标

评标采取第一轮确定两家中标候选人,第二轮根据中标候选人的二次报价确定中标人的评比方式。

(1)在能够满足招标方要求的投标人中选择报价最高的两家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2)评标小组在开标现场电话联系,要求两家中标候选人进行二次报价,报价最高的单位中标。

(3)在指定开标时间的当天,请各投标人保持通讯畅通。中标候选人必须在接到电话后5分钟内进行第二次报价,否则视为放弃二次报价机会;如评标小组开标现场电话联系不上中标候选人,则视为放弃二次报价机会。放弃二次报价机会的以其第一次报价为准。第二次报价低于第一次报价的,以第一次报价为准。

(4)中标价格因二次报价发生变化的,中标方须应招标方的邀请重新书面报价。              

3.流标

招标方如发现招标过程中有串标、陪标等扰乱招标方经营秩序的恶劣情况,经招标方评标小组评定作流标处理,并列入供应商负面清单,一年内不得参与招标方招标工作。

4.废标

凡投标方投标文件填写不完整、报价有空项的、投标时名称与资格初审不一致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等,经招标方评标小组评定,作废标处理。

六、其他说明

1.评标小组将保守投标方的商业机密。

2.评标小组可以要求投标方对投标文件中不明细的地方进行必要的说明,但不得对投标内容实质进行修改。

七、合同签订及其他事项

1.中标方接到中标通知后,到招标方相关部门办理如下事宜:

(1)中标方与招标方签订合同。

(2)招标方提货需凭招标方开具的提货单至指定地点提货。

(3)中标方进场施工人员必须接受招标方安环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并签订安全施工协议。

2.违约责任

(1)投标方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方签订合同的,将承担违约责任,扣除全部投标保证金并列入招标方负面清单,不得参与下一年度招标方招投标工作。

(2)中标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物资处置,如逾期10工作日仍未能按要求完成物资处置的,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全额保证金。

(3)中标方需严格遵守招标方的公司管理规章制度,服从现场管理,规范操作,若有违规违纪现象,一经发现,招标方有权按照公司处罚条例进行相应处罚,情节严重者,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全额保证金。

3.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自提,由中标方负责与之相关的所有费用并承担相关所有风险。招标方对标的物资质量状况等不作承诺,由投标方自行看货判断,招标方不负责“三包”服务,中标方在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货或补偿。

4.结算方式:款到发货,现汇结算。招标方根据实际金额开具13%增值税专票或普票。如遇国家进行税率调整,则按合同含税价格/(1+合同约定税率)×(1+国家规定的新税率)调整合同价格开具发票结算。

5.中标方在处理以上废旧物资时,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环保、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并严格遵照执行,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均由中标方承担。

八、请详细阅读本招标书,参与报价投标视为对本招标书所列之条款均表示接受认可。本次招标解释权归招标方所有。

 

 

 

 

 

 

 

 

 

 


投标报价书(SCYXB-2021-1201)

一、标的物名称:废旧物资                                        

二、物资数量: 一批,实际数量以索普过磅单为准。           

三、收货时间: 中标方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处置。                                          

四、运输方式: 中标方自提。                                     

五、付款方式: 含税价(税率13%),款到发货,现汇结算。         

六、标的物报价:

处置物资名称

预估数量(吨)

报价(元/吨)

金额(元)

废铁

10



废电机

5



废电缆

5



综合报价:

七、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标的物为废铁、废电机及废电缆(细),标的物存在腐蚀现象,不扣吨位,不除杂质,上述数量为预估量,分类过磅,实际结算数量以索普过磅单为准。请各竞标方根据现场实际查勘情况和处置时长自行判断谨慎报价。标的物涉及的装运费、人工等与之相关的所有费用均由竞标方自行承担。

2.报价须知:分项报价、金额以及综合报价为必填项,评标方式以综合报价最高者中标。

3.提货须知:提货车辆必须符合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提货途中注意安全,杜绝违章,发生异常情况时由中标方全权负责。进入厂区送货车辆要求达到“国五”排放标准,严禁超限超载(行驶证核定总质量)。

4.中标方应在招标方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处置,不得以市场价值的波动以及标的物瑕疵程度为由拒绝提货,否则将视为违规并按招标方《索普股份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处理。

5.中标方处置结束需及时清理现场,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6.严格遵守招标方公司的管理规章制度,服从现场管理,规范操作,切实加强安全、环保管理,杜绝“三违”,确保作业现场安全。

八、投标方其他说明事项:                                         

 

    

     投标方:

                            

签字盖章

    

 

 

 

投标报价书(SCYXB-2021-1201-1)

一、标的物名称:废塑料                                        

二、物资数量: 一批,实际数量以索普过磅单为准。           

三、收货时间: 中标方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处置。                                          

四、运输方式: 中标方自提。                                     

五、付款方式: 含税价(税率13%),款到发货,现汇结算。         

六、标的物报价:

处置物资名称

预估数量(吨)

报价(元/吨)

废塑料(废PE包装袋)

5


七、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标的物为废PE包装袋,标的物不扣吨位,不除杂质,上述数量为预估量,实际结算数量以索普过磅单为准。请各竞标方根据现场实际查勘情况和处置时长自行判断谨慎报价。标的物涉及的装运费、人工等与之相关的所有费用均由竞标方自行承担。

2.报价须知:评标方式以报价最高者中标。

3.提货须知:提货车辆必须符合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提货途中注意安全,杜绝违章,发生异常情况时由中标方全权负责。进入厂区送货车辆要求达到“国五”排放标准,严禁超限超载(行驶证核定总质量)。

4.中标方应在招标方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处置,不得以市场价值的波动以及标的物瑕疵程度为由拒绝提货,否则将视为违规并按招标方《索普股份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处理。

5.中标方处置结束需及时清理现场,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6.严格遵守招标方公司的管理规章制度,服从现场管理,规范操作,切实加强安全、环保管理,杜绝“三违”,确保作业现场安全。

八、投标方其他说明事项:                                         

 

    

 

 

     投标方:

                            

签字盖章

 

附件1:索普股份外来装卸货人员安全告知书.doc

附件2:索普股份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doc

11.25ADC废旧物资销售招标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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