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路运输招标邀请书
为做好我司水合肼溶液公路运输工作,现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邀标,诚邀具有资质、综合实力强的运输单位前来投标,双方共同发展。有关事项如下:
一、概述:
本招标文件是各投标单位编制标书的依据,也是签定合同的依据,本招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附件之一,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定运输单位。
二、任务概况:
1.承运货物:水合肼溶液(肼含量5%)。
2.危险性类别:第8.2类,碱性腐蚀品。
3.装货地址: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ADC事业部
4.卸货地址:福建省南平市顺昌县大干镇。
5.任务量:约2000吨,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6.完成时间:需在招标结果确定后20日内完成。
7.合同期从2021年12月22日至2022年1月20日。
三、投标方的资格要求:
1.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具备合法工商、税务登记和道路运输资质的企业法人单位允许投标。投标方应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的资质认定,持有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危险货物第8.2类)、《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车辆要求:
投标单位必须拥有具备合法手续、安全有效的适载车辆10辆以上,车载槽罐要能在尾部及侧边卸货。
3.具备良好的运输服务品质与服务态度,提供7×24小时服务,具备流畅的信息沟通渠道。
4.开具正规运输发票,发票税率9%;合同期内如果国家税率进行调整,按以下公式调整价格:
新税率价格=合同含税价格÷(1+合同约定税率)×(1+国家规定的新税率)。
四、合格投标人的安全管理要求
1.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资格证;
2.具备 GPS 卫星定位系统,接入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并实时监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维护和保养,保持车辆和设备技术状况完好。
3.具有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建立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急事故处理机制和应急救援方案。
4.购买相应的安全责任险。
5.运输车辆应当依法取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颁发的《道路运输证》,并在经营范围栏内按规定注明允许运输危险化学品类别等内容。罐车必须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紧急切断装置。
6.车辆驾驶人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和危险品运输从业资格证,车辆押运员应取得相应的危险品从业资格证。运输车辆驾驶人、押运员应当知晓所运输的水合肼溶液危险化学品类别,熟悉危险特性和出现危险情况时的应急处置方法、规程。
五、需提交的材料:①投标报价单、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②《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按顺序装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法人公章,并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
六、投标及运输要求:
1.本次招标根据附件“水合肼溶液公路运输报价单”上所列送货地点进行报价,报价须包含承运该运输任务的一切费用,包括:保险费、油费、过路费、人员工资、设备折旧、力资费、合理利润等进行合并报价。凡遗漏工作量,以投标价为准,合同期内不予增补相关费用。
2.要求:
(1)中标人要具备抗运输风险能力和运输保障能力, 必须安全、及时的完成我公司指定的运输任务,并承担在运输途中因各类原因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2)中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我公司的厂规厂纪,如有违反,一切后果由承运方负责。
(3)中标人运输的货物完好无损送交目的地后,必须将我公司物资出门证交由客户签字确认后带回保存。
4.计量及结算:以收货单位磅单数为运费结算依据,在客户单位过磅后需将过磅单带回整理好后交给我公司供应保障部。
七、投标顺序:
从信息发布当日起,投标人需根据招标书要求制定投标文件,必须以档案袋密封,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人印鉴,于2021年12月21日14:00前,将投标文件及其资料用文件袋封口后并加盖骑缝章后送达供应保障部。
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传真等,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将在一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的补充通知予以解答,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约束的作用,与本招标文件同等生效。
八、招标方式
1.本次招标采用公开邀请招标形式,中标人须在接到中标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与我公司签订书面合同。
2.中标人不得将业务进行转包、分包。
九、付款方式:
运输费用以承兑方式进行支付,本次运输任务结束后中标人根据客户单位过磅数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情况下于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次月付款。
十、无效投标:
1.投标文件未密封。
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盖印章。
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格式、内容填写。
4.其它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
5.投标单位有串标行为的。
十一、中标方式及其他:
评标按公平竞争的原则,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评标小组评标,中标方式为:
1.评标采取第一轮根据各投标单位报价确定两家报价最有优势的单位为入围单位,第二轮根据入围单位二次报价结果确定中标人的评判方式。
2.在符合招标方要求的前提下,二次报价最低投标单位确定为中标人。
3.评标工作组在开标现场采用开标专用电话与投标单位联系(此电话将被录音),要求进行电话二次报价。
4.开标过程中,如评标工作组20分钟内电话无法联系到投标单位联络人,则视为投标单位自行放弃二次报价机会,以其投标报价为准;如二次报价高于其投标报价的不予采纳,以其投标报价为准,投标单位如不接受本条款可弃权。
5.为防止合同未到期而因故终止,竞标人的报价将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位,以作为下一顺位中标人替补的依据(按顺序依次征询竞标人是否同意按照第一中标人的价格承运,若有竞标人同意,则替补为正式承运商,以此类推,直到有竞标人愿意在剩余的合同期内与我司签定运输合同为止)。
6.中标结果公布后,中标人需在2个工作日内将车辆相关电子信息(必须包含车辆及驾押人员证件、车牌号等)整理好后提交我公司供应保障部备案。
7.如果运输市场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我公司有权选择重新招标。
8.对未中标的单位,不另发通知,投标资料不予退回,作为优先备选合作方资料保存。
十二、违约责任
1.中标人如果无法按照我司要求完成运输任务,经核实给予考核1000元/次;我公司客户单位投诉中标人服务质量的,经核实给予500元/次的处罚,中标人在收到处罚通知后需在一周内自行前往我公司财务管理部门缴款,并将缴款凭证提交我公司供应保障部备案。如果连续发生3次或累计发生5次投诉的、或收到处罚通知后未在限期内缴款的,我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2.对于合同履行中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标书的最终解释权归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应保障部所有。
联系电话:0511-88995501,地址:镇江市求索路88号。
联系人:张翊庭,电话:15896351123。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保障部
2021年12月15日
附件:水合肼溶液公路运输报价单
附件: 水合肼溶液公路运输报价单
运输地点 | 运输数量 | 报价(元/吨) | 税率 |
江苏镇江索普股份ADC事业部至福建省南平市顺昌县大干镇 | 约2000吨 | 9% |
说明:1.本报价单盖章有效,盖章后视为投标单位对本招标书所列之条款均表示认可,不明之处由招标方负责解释。
2.本报价单必须采用一次性密封投标,用密封条密封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异地运输商可通过特快专递密封报价(为保障投标书到达的及时性,请采用EMS或顺丰速递)。
3.投标单位的其他说明事项:
集团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联系电话:0511-88995088 集团邮箱:sopo@sop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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