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年度维修服务招标文件
一、项目名称:
索普股份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年度维修服务
二、招标内容和要求:
1.维修灭火器种类包括:
(1)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2)推车式干粉灭火器;
(3)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4)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维修数量以100只或以上为批次进行维修。
2.室内消防箱门损坏更换服务。更换的消防箱门需为铝合金边框,透明树脂门面,不可为玻璃材质,规格为:高*宽800*650,树脂门面厚度不低于3mm。
3.执行标准:灭火器维修执行《灭火器维修》(XF95-2015)标准。
4.招标结束后,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中标单位与我公司签订灭火器维修合同。
5.合同执行周期为1年,期限:2022年2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止
三、投标方资质及要求:
1.在江苏省内有效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
2.企业营业执照覆盖资质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二年内从事企业消防器材(灭火器)维修业绩。
四、费用及支付方式:
1.灭火器维修报价包含试压、灭火器零配件的更换,药剂的充装等费用。
2.消防箱门报价仅包括箱门的价格,无需包含安装费。
3.支付方式:现汇付款。每半年付款一次,根据半年内实际的维修产生的费用,由我司安全环境部和集团消防治安大队签字确认,中标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票到次月支付。
4.合同执行期间如国家税率调整,按合同含税价格/(1+合同约定税率)×(1+国家规定的新税率)执行。
五、投标文件组成:
1.资质证明: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投标授权人证明、业绩证明、信用证明(提供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查询结果截图并盖章)。
2.报价总价及明细(含税价,注明税率、支付方式),并盖章。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
3.投标单位必须在封面标注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加盖公章)。
4.标书一式二份,提供正本和副本。
六、评标依据:
干粉更换以5000公斤为更换评标重量基准,二氧化碳以1000公斤为更换评标重量基准。消防箱门以100具为评标数量基准。
投标单位按附件中报价单填报各项单价和总价,满足招标文件所有要求的最低价中标。
此价格仅为评标依据,合同最终付款价格更换中标单位的单价乘以实际更加的重量、数量,形成实际发生的费用。
七、开标、评标、流标及废标:
1.开标:招标人评标小组负责开标工作,对各投标人报价进行评标,确定中标人。
2.评标采取第一轮确定两家中标候选人,第二轮根据中标候选人的二次报价确定中标人的评比方式。
3.在能够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投标人中选择总价最低的两家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4.评标小组在开标现场电话联系,要求两家中标候选人进行二次报价,评标小组取每个中标候选人两次报价中的低价进行比较,价低者中标。
5.在指定开标时间的当天,请各投标人保持通讯畅通。中标候选人必须在的接到电话后10分钟内进行第二次报价,否则视为放弃二次报价机会;如评标小组开标现场电话联系不上中标候选人,则视为放弃二次报价机会。放弃二次报价机会的以其第一次报价为准。第二次报价高于第一次报价的,以第一次报价为准。
6.中标价格因沟通报价发生变化的,中标人须1天内发最终报价确认函。
7.评标小组不得泄露各投标人的报价。
8.流标:招标人如发现招标过程中有串标、陪标等扰乱招标人经营秩序的恶劣情况,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作流标处理,并根据招标人规定严肃处理。
9.废标:凡投标人不具备生产经营资质的,或投标文件填写不完整、报价有空项的,或不符合条款要求的,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作废标处理。
八、投标相关事宜、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凡对招标文件条款有疑义的,请在开标前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鲍中元。联系电话:15052946881
2.招标截止时间:2022年1月27日下午14:00时前密封送或邮递至:江苏镇江市京口区象山镇求索路101号。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环境部。
联系人:鲍中元。联系电话:15052946881
开标时间:2022年1月27日14:00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0日
报 价 单
序号 | 名称 | 重量/数量 | 单价(元/公斤(具)) | 总价(元) |
1 | 干粉 | 5000kg | ||
2 | 二氧化碳 | 1000kg | ||
3 | 消防箱门 | 100具 | ||
总价合计: |
集团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联系电话:0511-88995088 集团邮箱:sopo@sop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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