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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3年金属缠绕垫框架协议
作者: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03-02 预览量:262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保障部招标文件

1. 报价须知

1.1 招标货物名称:2022-2023年金属缠绕垫框架协议

1.2 交货地点: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3 交货期:每月下单后15个工作日如无法满足请在报价时注明)。

1.4 付款方式:货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到两个月现汇付款。如投标人不接受招标人提出的付款方式,可在1688网站“交易信息”栏目中明确能够接受的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评标时作为参考。

1.5 开标时间:2022年3月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1.6 开标地点: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应保障部。

1.7 报价须知:报价为含13%增值税送到价。如国家税率调整,按合同含税价格/(1+合同约定税率)*(1+国家规定的新税率)调整合同价格开具发票。

1.8本次招标为年度协议招标,供应商中标后应提供贰万元的合同保证金,该保证金可以以货款抵押。如中标方单方面解除合同,我司有权扣除保证金。

2. 投标人资质

2.1 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生产经营资质。确定中标后,在签订合同前,投标人需提供如下有效资质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等。

2.2 如投标人为经销商,必须具有合法经销资质。代理经销商必须提供厂家授权的代理证明材料;如是代理进口产品的经销商,另需提供进口报关证明或材质检验报告等必要材料。(厂家要求必须满足2.1条款)。

2.3 投标人必须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要求电话联系后8小时内必须给予回复,明确解决方案。

2.4 投标人所供产品引起的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由投标人承担一切后果,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 报价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

3.1 货物清单:

序号

物料名称

型   号

单位

数量

详见附件3:金属缠绕垫清单明细

注:在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前提下,以清单中DN15-DN800各口径的价格(平均价*权重系数)累计之和作为评标依据。

3.2 技术要求

3.2.1垫片必须符合HG/T20592-20635 2009等相关国家标准。

3.2.2参与报价单位投标时必须附相关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并上传相关证书。

3.2.3供货时附带合格证(包括产品材质、型号、内外径、压力、我公司使用部门等信息)。金属复合垫片:垫片本体表面不应有伤痕、凹凸不平、空隙、锈斑等缺陷,垫片表面柔性部分应均匀突出金属带且平整,垫片外环不应与本体脱落

3.2.4清单明细中的浮动比例不予更改。

3.2.5非标垫片根据厚度、内外径偏差在相应的规格基础上等比例调整。

3.2.6原材料价格上下波动10%以内价格保持不变,若超出该范围,价格将根据实际浮动数据重新调整。价格调动需由双方签字确认。(以长江有色金属网等网站为准)

3.2.7本次招标全年估价用量约80万元,除每月中旬下单外,急购计划需要及时响应,本次标书明细为全年暂估量,实际以每月计划为准。

3.2.8 投标人须上传报价清单(EXCEL表)供招标人计算评分价格。

4. 开标、评标、流标及废标

4.1 开标

招标人评标小组负责开标工作,对各投标人报价进行评标,确定中标人。

4.2 评标

评标采取第一轮确定两家中标候选人,第二轮根据中标候选人的二次报价确定中标人的评比方式,供货期作为评标依据之一。

4.2.1在满足我公司使用要求前提下,以口径为基准,算单一口径304缠绕垫片的平均价*权重系数,得出价格,以DN15-DN800各口径的价格(平均价*权重系数)累计之和作为评标依据,清单中招标数量仅用作评标比价之用,实际执行时,每月按实际需求采购数量结算。    

4.2.2 在能够满足招标人技术要求及供货期要求的投标人中选择总价最低的两家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4.2.3评标小组在开标现场电话联系,要求两家中标候选人进行二次报价,总价低中标。

4.2.3 在1.5指定开标时间的当天,请各投标人保持通讯畅通。中标候选人必须在的接到电话后10分钟内进行第二次报价,否则视为放弃二次报价机会;如评标小组开标现场电话联系不上中标候选人,则视为放弃二次报价机会。放弃二次报价机会的以其第一次报价为准。第二次报价高于第一次报价的,以第一次报价为准。

4.2.4中标价格因二次报价发生变化的,中标人须应招标人的邀请在1688大企业采购平台上按中标价格重新报价。

4.2.5 评标小组不得泄露各投标人的报价。                                    

4.3 流标

招标人如发现招标过程中有串标、陪标等扰乱招标人经营秩序的恶劣情况,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作流标处理,并列入供应商负面清单,一年内不再接受参与招标人招标工作。

4.4 废标

凡投标人不具备生产经营资质的,或投标文件填写不完整、报价有空项的,或不符合3.2条款要求的,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作废标处理。

5. 其他注意事项

5.1  中标人应保证产品各项指标符合国标,无国标强制要求的应符合招标人3.2技术要求条款,否则应及时调换或退货处理。

5.1.1  标的物中需检验的品种,经招标人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收货,否则做退、换货处理;长期合约的中标人如出现材质以次充好或出现质量问题,按该货物货值的5倍进行罚款;如出现三次产品质量不合格的情况或因产品质量问题对我司产生损失的,视为中标人无能力保障产品质量,招标人有权终止此次招标合同的执行。

5.1.2  不合格货品招标人会及时通知中标人,如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如需仲裁,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按《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执行。仲裁期间中标人应保证招标人供应,不影响招标人正常生产运行。

5.2 如因投标人原因,对招标人生产造成影响的,招标人将向阿里巴巴公司投诉。如影响严重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投标方相关责任。

5.3 投标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将承担违约责任,列入招标人供应商负面清单,同时招标人将向阿里巴巴进行投诉。

5.4 招标人将按《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对投标人进行管理考核(详见附件1)。

5.5 投标人请认真阅读《索普股份外来装卸货人员安全告知书》(详见附件2)。

5.6 凡对招标文件条款有疑义的,请在开标前按以下方式联系: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公司供应保障部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丹徒长岗,邮编:212006

联系人:陈纯洁,手机:13951286030,电话:0511-88995004

负责人:徐国仲,手机:13952886350,电话:0511-88995235

6. 请详细阅读本招标书,参与报价投标视为对本招标书所列之条款均表示接受认可。本次招标解释权归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应保障部所有。

 

 

附件1: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doc

金属缠绕垫框架协议招标文件2022.2.24.doc

附件3:金属缠绕垫片框架协议清单.xls

附件2:索普股份外来装卸货人员安全告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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