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甲醇片区雨水回收利用项目施工图审核招标文件
一、招标概况: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甲醇片区雨水回收利用项目,拟建一个全地下水池,占地面积约5000余平,水池深度约7.5~8.0米,属于深基坑,需对水池全套施工图审核设计,确保本项目设计合理安全。
二、工作要求
1、根据甲方提供的相关图纸资料,到现场查勘后开展相关工作。
2、完成日期:中标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水池设计复核计算,出成果计算书等
3、验收标准:符合现有各项规范要求,需配合甲方完成审图
4、费用支付:完成施工图审核设计后,增值税票到次月付款,支付方式:现汇。
三、投标方资质及要求
1、投标方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2、投标方具有相关设计经验。
3、熟悉相关标准规范。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书包括:
1.资质证明: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授权人证明。
2、报价总价(含税价,注明税率)及明细,并盖章。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合同执行期间如国家税率调整,按合同含税价格/(1+合同约定税率)×(1+国家规定的新税率)执行。
3、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在开标时间前送至联系人处。
五、开标、评标、流标及废标
1.评标依据
本工程在能够满足招标人要求情况下按最低价作为唯一中标原则。
2.评标定标
评标采取第一轮确定两家中标候选人,第二轮根据中标候选人的二次报价,按照经评审满足要求的合理低价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的评比方式。
1)在能够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投标人中选择总价最低的两家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2)评标小组在开标现场电话联系,要求两家中标候选人进行二次报价,合理低价中标。
3)在开标时间的当天,请各投标人保持通讯畅通。中标候选人必须在接到电话后10分钟内进行第二次报价,否则视为放弃二次报价机会;如评标小组开标现场电话联系不上中标候选人,则视为放弃二次报价机会。放弃二次报价机会的以其第一次报价为准。第二次报价高于第一次报价的,以第一次报价为准。
3.流标
招标人如发现招标过程中有串标、陪标等扰乱招标人经营秩序的恶劣情况,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作流标处理,并根据招标人规定严肃处理。
4.废标
凡投标人投标文件填写不完整、报价有空项的,或不符合第三条款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作废标处理。
六、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3月31日14:00
开标地点:索普集团招标中心。
联系人:郭先生0511-88995375 ,手机号13862445331
七、请详细阅读本招标书,参与报价投标视为对本招标书所列之条款均表示接受认可。本次招标解释权归江苏索普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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