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保障部招标文件
1. 报价须知
1.1 招标货物名称: 2022-2023年度国产轴承框架协议
1.2 交货地点: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3 交货期:接到计划10工作日(如无法满足请在报价时注明)。
1.4 付款方式:货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到两个月现汇付款。如投标人不接受招标人提出的付款方式,可在1688网站“交易信息”栏目中明确能够接受的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评标时作为参考。
1.5 开标时间:2022年4月27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1.6 开标地点: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应保障部
1.7报价须知:报价为含13%增值税送到价。如国家税率调整,按合同含税价格/(1+合同约定税率)*(1+国家规定的新税率)调整合同价格开具发票。本次招标为年度协议招标,供应商中标后应提供贰万元的合同保证金,合同期内价格保持不变。如中标方单方面解除合同,我司有权扣除保证金。
1.8 中标方根据我司每月的计划在要求期限内送货,同时提交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标方的供货清单需经我司收货人员签字验收,如果验收不合格我司有权拒绝收货。如中标方在本标书范围内所提供的货物为假冒伪劣产品或出现质量问题,按该货物货值的5倍进行罚款。
1.9 中标方在本标书范围内所提供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一年内有两次退货的或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我司产生损失的,我司有权要求终止合作,并扣除相应的保证金
2. 投标人资质
2.1 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生产经营资质。确定中标后,在签订合同前,投标人需提供如下有效资质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等。
2.2 如投标人为经销商,必须具有合法经销资质。代理经销商必须提供厂家授权的代理证明材料;如是代理进口产品的经销商,另需提供进口报关证明或材质检验报告等必要材料。
2.3 投标人必须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要求电话联系后8小时内必须给予回复,明确解决方案。
2.4 投标人所供产品引起的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由投标人承担一切后果,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 报价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
3.1 货物清单:
序号 | 物料名称 | 型 号 | 单位 | 数量 |
详见附件2:轴承明细清单 |
注:在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前提下,以清单中1-621项含税单价乘以数量的总价累计之和作为评标依据。
3.2 技术要求
3.2.1中标方保证所供产品为报价清单型号中注明的品牌,品牌的要求为国内三大厂(哈尔滨轴承制造有限公司、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公司、洛阳LYC轴承有限公司)生产的正品,并提供产品检测报告和出厂合格证。
3.2.2 附件中的明细数量为我司全年预估数量,实际送货数量以我司每月计划量为准。
4. 开标、评标、流标及废标
4.1 开标
招标人评标小组负责开标工作,对各投标人报价进行评标,确定中标人。
4.2 评标
评标采取第一轮确定两家中标候选人,第二轮根据中标候选人的二次报价确定中标人的评比方式,供货期作为评标依据之一。
4.2.1 在能够满足招标人技术要求及供货期要求的投标人中选择总价最低的两家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4.2.2评标小组在开标现场电话联系,要求两家中标候选人进行二次报价,总价低中标。
4.2.3 在1.5指定开标时间的当天,请各投标人保持通讯畅通。中标候选人必须在的接到电话后10分钟内进行第二次报价,否则视为放弃二次报价机会;如评标小组开标现场电话联系不上中标候选人,则视为放弃二次报价机会。放弃二次报价机会的以其第一次报价为准。第二次报价高于第一次报价的,以第一次报价为准。
4.2.4中标价格因二次报价发生变化的,中标人须应招标人的邀请在1688大企业采购平台上按中标价格重新报价。
4.2.5 评标小组不得泄露各投标人的报价。
4.3 流标
招标人如发现招标过程中有串标、陪标等扰乱招标人经营秩序的恶劣情况,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作流标处理,并列入供应商负面清单,一年内不再接受参与招标人招标工作。
4.4 废标
凡投标人不具备生产经营资质的,或投标文件填写不完整、报价有空项的,或不符合3.2条款要求的,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作废标处理。
5. 其他注意事项
5.1中标方应保证产品各项指标符合标准,无强制要求的应符合我方技术要求,否则应及时调换或退货处理。
5.1.1 标的物中需检验的品种,经我司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收货,否则做退、换货处理;如供方延迟交货,每延迟一天承担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一的违约金;如延期交货超过7天,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另找第三方完成,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因品种规格较多,中标方需派专人送货到我方仓库共同验收卸货。
5.1.2 不合格货品我司会及时通知中标方,如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如需仲裁,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按《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执行。仲裁期间中标方应保证我司供应,不影响我司正常生产运行。
5.2 如因投标方原因,对招标人生产造成影响的,招标人将向阿里巴巴公司投诉。如影响严重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投标方相关责任。
5.3 投标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将承担违约责任,列入招标人供应商负面清单,同时招标人将向阿里巴巴进行投诉。
5.4招标人将按《江苏索普化工股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对投标人进行管理考核(详见附件1)。
5.5投标人请认真阅读《索普股份外来装卸货人员安全告知书》(详见附件2)。
5.6凡对招标文件条款有疑义的,请在开标前按以下方式联系: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应保障部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邮编:212006
联系人:陈纯洁,手机:13951286030,电话:0511-88995504
负责人:解云,手机:13913442555,
6. 请详细阅读本招标书,参与报价投标视为对本招标书所列之条款均表示接受认可。本次招标解释权归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应保障所有。
国产轴承2022-2023年招标文件2022.4.12.doc
附件1: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 (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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