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工业固废处置招标文件
原股份公司氯碱车间闲置设备及管线拆除工程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索普船厂与振邦化工厂区内一批工业固废拟委托处置,现公开招标,实行竞价。请在2022年5月16日11:00前将报价书及相关资料以标袋送达,标袋封面注明“格式自定”;外包装必须全用“封条”密封,封条“格式自定”,盖公章、法人章、填写密封“日期”;在标袋封面上注明“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送达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8号李军收。联系电话:18052809566 ,逾期按弃标处理。
一、待处理物摆放点及相关要求:
本次待处理物存放于原股份氯碱车间、原索普船厂、振邦化工共3个区域。
1.1原股份氯碱车间一般固废:堆放于拆除现场的岩棉等保温材料、PVC管、玻璃钢设备及管件等,主要工程量见附件(附件中工程量仅作投标报价用,中标单价为结算单价,结算量按经确认的过磅净量执行)。
振邦化工厂区内一般固废。
1.4已堆放于现场的一般固废应清理彻底,无残留,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二、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所报单价含现场分类整理、设备解体、装车、卸车、吊装与一般固废处置等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
三、工程期限
自乙方中标之日起30天内处置完毕。
四、投标方应准备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工业固废收集、处置环评批复文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壹份(如有授权);
(5)法人及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壹份(加盖公章);
(6)中标方需提供作业人员工伤保险缴纳证明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雇主责任险缴纳证明,意外险保额不低于50万;
五、对投标方相关要求
(1)一般固废转运、处置应符合国家、镇江市环保管理部门与索普集团管理要求。
(2)负责按照环保要求对固体废弃物进行正规化处置,确保甲方委托处置的固体废弃物合法化处置。
(3)装车运出厂的固体废弃物过磅计量,并向甲方提供经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确认的过磅单。
(4)乙方将处置物处置情况提交环保部门备案。
(5)服从甲方、现场监护人员安全管理与监护要求,安全、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6)为了对现场一般固废情况了解更全面、报价更合理,建议投标单位踏勘现场,踏勘现场请与周和建(13951408274)联系。踏勘时间确定为2022年5月10日10:00,逾期不候。投标单位自主报价,进行投标。付款方式:承兑或现汇。
报价文件包括:报价单、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相关资质材料(如工业固废收集、处置环评批复文件等),复印件必须加盖红章。中标后需提供一份加盖红章的纸质版二次报价单。
e、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7)投标保证金:10000元(壹万元整),请于5月16日11:00前打入招标方指定账户,逾期视为弃标。中标方签订合同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如履约情况良好项目结束后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如中标单位中标后次日不能组织人员进场培训、施工或中途退场或未能按合同约定进行一般固废处置,履约保证金全部扣除。
投标保证金汇款账号:
名 称:江苏索普化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中山东路支行
汇款账号:70070188000063421
(8)投标方应符合目前镇江疫情防控要求,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中标后次日应具备组织人员进场培训、施工要求,否则没收投标保证金。
六、评标
评标采取第一轮确定两家中标候选人,第二轮根据中标候选人的二次报价确定中标人的评比方式。
6.1 在能够满足招标人技术要求及工期要求的投标人中选择报价最低的两家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6.2 评标小组在开标现场电话联系,要求两家中标候选人进行二次报价。
6.3 开标当天,请各投标人保持通讯畅通。中标候选人必须在接到电话后5分钟内进行第二次报价,否则视为放弃二次报价机会;如评标小组开标现场电话联系不上中标候选人,则视为放弃二次报价机会。放弃二次报价机会的以其第一次报价为准。第二次报价高于第一次报价的,以第一次报价为准。
6.4投标单位须在报价文件上,注明二次报价联系人、联系电话(长号)。
6.5以上情况如有疑问,请与工程管理处联系:联系人:李军18052809566。
6.6流标:招标方如发现招标过程中有串标、陪标等扰乱招标方经营秩序的恶劣情况,经招标方评标小组评定作流标处理,并列入供应商负面清单,一年内不得参与招标方投标工作。
废标:凡竞标方投标文件填写不完整、报价有空项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未对招标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的,经招标方评标小组评定,作废标处理。
6.7定标原则:经评审满足技术要求的合理最低总价中标。总价一致时依次考查玻璃钢、保温材料、其它类单价,低者中标。
6.8开标时间:暂定2022年5月16日14:00在镇江市京口区象山镇长岗江苏索普集团招标中心开标。
6.9一旦投标人参与报价,即被视为已对招标人做出了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承诺,除非不可抗拒因素不得随意更改。
6.10投标方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方签订合同的,将承担违约责任,扣除全部投标保证金并列入招标方负面清单,不得参与下一年度招标方招投标工作。
6.11中标方需严格遵守招标方的公司管理规章制度,服从现场管理,规范操作,若有违规违纪现象,一经发现,招标方有权按照公司处罚条例进行相应处罚,情节严重者,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
6.12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自提,由中标方负责与之相关的所有费用并承担相关所有风险。招标方对标的物资质量状况等不作承诺,由竞标方自行看货判断,招标方不负责“三包”服务,中标方在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货或补偿。
6.13结算方式:承兑或现汇结算。中标方根据实际金额开具6%增值税专票给招标方,发票入账后次月付款。付款方式和税率若有异议,请在报价单中注明。如遇国家进行税率调整,则按合同含税价格/(1+合同约定税率)×(1+国家规定的新税率)调整合同价格开具发票结算。
6.14中标方在处理一般固废时,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环保、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并严格遵照执行,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均由中标方承担。
6.15请详细阅读本招标书,参与报价投标视为对本招标书所列之条款均表示接受认可。本次招标解释权归招标方所有。
附件1:一般工业固废处置报价清单(暂估量供参考,仅用于投标报价)
序号 | 类别 | 单位 | 单价(元) | 暂估量 | 合 计(元) | 备 注 |
1 | 岩棉等保温材料 | 吨 | 15 | 单价、合计、 总计填写完整 不能有遗漏。 | ||
2 | 玻璃钢 | 吨 | 50 | |||
3 | PVC | 吨 | 5 | |||
4 | 其它类 | 吨 | 10 | |||
总 计(元): | ||||||
以上为含税单价,含现场分类整理、设备解体、装车、卸车、吊装与一般固废处置等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 | ||||||
付款方式:承兑或现汇、税率6%(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二次报价联系人:
二次报价联系人电话:
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集团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联系电话:0511-88995088 集团邮箱:sopo@sop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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