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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3年度日常用品框架协议
作者: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05-20 预览量:289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保障部招标文件

1 报价须知

1.1招标货物名称:2022-2023年度日常用品框架协议

1.2交货地点: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3交货期: 接到计划7天(如遇急购物资,须在接到我方通知后24小时内供货到我司仓库)。

1.4付款方式:每月下单后货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到2个月付款(1688网商银行现汇交易)。如投标方不接受我司提出的付款方式,可在1688网站“交易信息”栏目中明确能够接受的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评标时作为参考。

1.5开标时间:2022年5月27日, 上午9:30(北京时间)

1.6开标地点: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1.7本次招标为年度协议招标,供应商中标后应提供贰万元的合同保证金,合同期内价格保持不变。如中标方单方面解除合同,我司有权扣除保证金。

1.8中标方根据我司每月的计划在要求期限内送货,同时提交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标方的供货清单需经我司收货人员签字验收,如果验收不合格我司有权拒绝收货。如中标方在本标书范围内所提供的货物出现材质以次充好或出现质量问题,按该货物货值的5倍进行罚款。

1.9中标方在本标书范围内所提供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一年内有两次退货的或因产品质量问题对我司产生损失的,我司有权要求终止合作,并扣除相应的保证金。

2 投标人资质

2.1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生产经营资质。确定中标后,在签订合同前,投标人需提供如下有效资质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2.2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必须要有较好的业绩且无不良记录。

2.3如投标人为经销商,必须具有合法经销资质。代理经销商必须提供厂家授权的代理证明材料;如是代理进口产品的经销商,另需提供进口报关证明或材质检验报告等必要材料。

2.4投标人必须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要求电话联系后8小时内必须给予回复,明确解决方案。

3 报价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

3.1货物清单

物料名称

型号

NC编码

单位

数量

详见附件3:清单明细

注:在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前提下,以附件3清单中1-107项含税单价乘以数量的总价累计之和作为评标依据。

3.2技术要求

3.2.1中标方保证所供产品满足我方使用,附件中注明品牌要求的按照品牌报价,未注明的请注明品牌。

3.2.2货物清单(见附件),附件中的明细数量为我司全年预估数量,实际送货数量以我司每月计划量为准。

开标、评标、流标及废标

4.1开标

我司评标小组负责开标工作,对各投标方报价进行评标,确定中标单位。

4.2评标

评标采取第一轮确定两家中标候选人,第二轮根据中标候选人的二次报价确定中标人的评比方式,供货期作为评标依据之一。

4.2.1在满足我公司使用要求前提下,以此清单中1至107项单价乘以数量的总价累计之和作为评标依据,清单中招标数量仅用作评标比价之用,实际执行时,每月按实际需求采购数量结算。

4.2.2在能够满足招标人技术要求及供货期要求的投标人中选择总价最低的两家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4.2.3评标小组在开标现场电话联系,要求两家中标候选人进行二次报价,总价低中标。

4.2.4 在1.5指定开标时间的当天,请各投标人保持通讯畅通。中标候选人必须在的接到电话后10分钟内进行第二次报价,否则视为放弃二次报价机会;如评标小组开标现场电话联系不上中标候选人,则视为放弃二次报价机会。放弃二次报价机会的以其第一次报价为准。第二次报价高于第一次报价的,以第一次报价为准。

4.2.5中标价格因二次报价发生变化的,中标人须应招标人的邀请在1688大企业采购平台上按中标价格重新报价。

4.2.6 评标小组不得泄露各投标人的报价。                         

4.3 流标

招标方如发现招标过程中有串标、陪标等扰乱我司经营秩序的恶劣情况,经我司评标小组评定作流标处理,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一年内不再接受参与我司招标工作。

4.4 废标

凡投标方不具备生产经营资质的,或招标文件填写不完整、报价有空项的,或未按要求提供附件材料的(3.2条款要求)等情况,经我司评标小组评定,作废标处理。

5 其他注意事项

5.1中标方应保证产品各项指标符合国标,无国标强制要求的应符合我方技术要求,否则应及时调换或退货处理。

5.1.1标的物中需检验的品种,经我司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收货,否则做退、换货处理;长期合约的中标方如出现三次产品质量不合格的情况,视为中标方无能力保障产品质量,我司有权终止此次招标合同的执行。

5.1.2不合格货品我司会及时通知中标方,如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如需仲裁,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按《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执行。仲裁期间中标方应保证我司供应,不影响我司正常生产运行。

5.2如因中标方原因,对我司生产造成影响的,我司将向阿里巴巴公司投诉。如影响严重的,我司将依法追究投标方相关责任。

5.3 投标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将承担违约责任,列入招标人供应商负面清单,同时招标人将向阿里巴巴进行投诉。

5.4 招标人将按《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对投标人进行管理考核(详见附件1)。

5.5投标人请认真阅读《索普股份外来装卸货人员安全告知书》(详见附件2)。

5.6、对招标文件条款有疑义的,请在开标前按以下方式联系: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应保障部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丹徒长岗,邮编:212006

联系人:陈纯洁,手机:13951286030,电话:0511-88995913,

负责人:解  云,手机:13913442555

6 请详细阅读本招标书,参与报价投标视为对本招标书所列之条款均表示接受认可。本次招标解释权归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应保障部所有。

2022-2023年度日常用品框架协议框架协议框架协议招标文件2022.5.doc

附件2:索普股份外来装卸货人员安全告知书.doc

附件3:清单明细 (3).xls

附件1: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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