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保障部招标文件
1.报价须知
1.1招标货物名称:桌凳等一批。
1.2交货地点: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3交货时间:2022年9月10日前到货。
1.4付款方式:货到13%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到次月现汇付款。如投标人不接受招标人提出的付款方式,可在1688网站“交易信息”栏目中明确能够接受的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或直接在此标书中注明: , 评标时作为参考。
1.5开标时间:2022年8月1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1.6开标地点:江苏索普集团招标中心。
1.7中标人在合同执行期中如遇国家进行税率调整,则按合同含税价格/(1+合同约定税率)×(1+国家规定的新税率)调整合同价格开具发票结算。
2.投标人资质
2.1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生产经营资质。确定中标后,在签订合同前,投标人需提供如下有效资质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2.2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必须要有较好的业绩且无不良记录。
2.3如投标人为经销商,必须具有合法经销资质。代理经销商必须提供厂家授权的代理证明材料;如是代理进口产品的经销商,另需提供进口报关证明或材质检验报告等必要材料。
2.4投标人必须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要求电话联系后8小时内必须给予回复,明确解决方案。
2.5投标人所供产品引起的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由投标人承担一切后果,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报价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
3.1货物清单(详细要求见附件)
物料编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元/单位) | 总价(元) |
07040000000158 | 木质长条凳 | 1800mm*300mm*450mm,实木材质,面板厚度5cm(见附件) | 条 | 41 | ||
07040000000157 | 条桌 | 1800mm*600mm*750mm,E1级实木颗粒板,面板厚度4cm,脚板厚度2.5cm(见附件) | 只 | 32 | ||
06990000000137 | 工具柜 | 1200*450*800, E1级实木颗粒板,三开门,三层,带隔板(见附件) | 只 | 2 | ||
合计(元) |
注:详情参考附件图纸,有疑问可至勘察或联系徐先生,
电话:13805281004。
3.2技术要求
3.2.1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
3.2.2必须免费送货安装到位并得到招标人使用部门的验收确认。
4.开标、评标、流标及废标
4.1开标
我司评标小组负责开标工作,对各投标方报价进行评标,确定中标单位。
4.2评标
4.2.1在能够满足我公司要求的供货商中最低价中标。
4.2.1.1质量合格前提下,最低价中标。
4.2.1.2同等价格下,质量指标、售后服务更好的中标。
4.2.1.3同等价格、同等质量下,招标方有权决定供应商和供应量(原则上老供应商优先)。
4.3流标
招标方如发现招标过程中有串标、陪标等扰乱我司经营秩序的恶劣情况,经我司评标小组评定作流标处理,并按照《索普股份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及公司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4废标
凡投标方不具备生产经营资质的,或招标文件填写不完整、报价有空项的,或未按要求提供附件材料的等情况,经我司评标小组评定,作废标处理。
5.其他注意事项
5.1中标人应保证产品各项指标符合国标,无国标强制要求的应符合招标人技术要求,否则应及时调换或退货处理。
5.1.1标的物中需检验的品种,经招标人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收货,否则做退、换货处理,由于退换货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全部承担;长期合约的中标人如出现三次产品质量不合格的情况,视为中标人无能力保障产品质量,招标人有权终止此次招标合同的执行。
5.1.2不合格货品招标人会及时通知中标人,如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如需仲裁,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按《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执行。仲裁期间中标人应保证招标人供应,不影响招标人正常生产运行。
5.2如因中标人原因,对招标人生产造成影响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投标方相关责任。
5.3中标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招标人《索普股份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处理。
5.4送货车辆必须符合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送货途中注意安全,杜绝违章,发生异常情况时由中标人全权负责。进入厂区送货车辆要求达到“国五”排放标准,严禁超限超载(行驶证核定总质量)。
5.5招标人将按《索普股份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对投标人进行管理考核详见附件。
5.6投标前请认真阅读学习和理解《索普股份外来装卸货人员安全告知书》详见附件。
5.7其他投标方式:投标人可以采用线下密封邮件的方式邮寄标书,标书封面注明“投标人单位名称(简称)+项目名称”,要求密封完好。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丹徒长岗,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应保障部邮编:212006,
收件人:金坚,电话:13951400185,
6.凡对招标文件条款有疑义的,请在开标前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联系人:金坚,电话:13951400185,
部门负责人:解云,电话:13913442555。
7.请详细阅读本招标书,参与报价投标视为对本招标书所列之条款均表示接受认可。本次招标解释权归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应保障部所有。
附件:(图片仅供参考,有疑问请联系徐先生,电话13805281004)
木质长条凳
条桌
工具柜
工具柜颜色参考图片如下
集团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联系电话:0511-88995088 集团邮箱:sopo@sopo.com.cn
版权所有:苏ICP备16014172号-3 Copyright © 2014 - 2024 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