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邀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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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股份动力厂原料贮运安全标准化整改防腐施工,现特邀请贵单位参与报价,实行竞价。请在2022年9月7日11:00前将报价书及相关资料以标袋送达,标袋封面注明“格式自定”;外包装必须全用“封条”密封,封条“格式自定”,公章、法人章填写密封“日期”;在标袋封面上注明“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送达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8号 陆志坚 收。联系电话:13852911904 ,逾期按弃标处理。
1、施工内容:股份动力厂原料贮运安全标准化整改防腐施工(详见附件:动力厂防腐统计表,施工申请单:spgf-ls2022-1892)。
2、投标人资质: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壹份(如有授权);
(5)法人及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壹份(加盖公章);
(6)经查验资质原件与复印件无误,原件及时退还;
(7)中标方需提供作业人员工伤保险缴纳证明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雇主责任险缴纳证明,意外险保额不低于30万。
(8)凡来我公司现场踏勘人员需按照我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培训教育。现场踏勘人员按要求穿戴好工作服、工作裤及安全大褂、工作鞋方可进入生产区域。
(9)疫情期间,施工人员不能是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施工人员健康码和行程码必须是绿码不能有*号,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检测体温正常。
(10)作业过程中,若涉及特种作业(如电焊等)的需提供相应的特种作业证。
(11)施工工艺禁止使用喷涂方式,只能使用手工刷漆。
3、投标单位根据项目工作量清单及现场踏勘(对现场状况不了解的建议做好现场踏勘),编制预算书(2014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及施工方案,进行投标。现场踏勘可与我方:刘亮 联系,电话:18852809238,踏勘时间为2022年9月1日上午9:30。另注,本次报价为工作量清单内固定总价(含税价)。超出报价清单项目范围的工作量按照2014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进行计价,经审计后进行结算。税率:9%。付款方式:银行承兑汇票。
报价文件包括:预算书、报价单、施工方案、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相关资质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红章。
4、工期:按业主要求。
5、主材、辅材乙供。
6、评标:
在能够满足招标人技术质量要求的投标人中选择总价最低的一家投标人作为中标人。
6.1技术、质量要求合格前提下,最低价中标。
6.2同等价格下,技术、质量、售后服务更好的中标。
6.3同等价格,同等技术、质量条件下,招标人有权决定中标人(原则上合作过的投标人优先)。
7、本次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投标单位不可随意处置,应按业主要求处理,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方承担。
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20000元)(招标方合格供应商库成员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请于截标前打入下列指定账户,若未中标将及时退还保证金;若中标将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不足的部分中标单位中标后进行补足<接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打款至指定账户,否则按弃标处置>,招标方合格供应商库成员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于合同履行完毕后退还。
名 称:江苏索普化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中山东路支行
汇款账号:7007 0188 0000 63421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人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以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而予以拒绝,即为无效投标。
8、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9、投标单位须在报价文件上,注明报价联系人、联系电话(长号)。
10、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退回,且不对未中标单位作任何解释。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均由投标人承担。
11、未按上述要求报价,视作未对招标方实质性响应,作为废标处理。
12、定标原则:经评审满足技术要求的合理最低价中标。
13、开标时间(暂定):2022年9月7日14:00在镇江市京口区象山镇长岗江苏索普集团招标中心开标。
14、一旦投标人参与报价,即被视为已对招标人做出了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承诺,除非不可抗拒因素不得随意更改。
15、对恶意投标、中标后不按合同要求执行的中标单位,招标人保留通报批评、索赔、罚款、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16、以上情况如有不明确,可与计划运行处联系。联系人:陆志坚(13852911904)。
17、请详细阅读本招标书,参与报价投标视为对本招标书所列之条款均表示接受认可。本次招标解释权归招标方所有。
江苏索普化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2日
1、现场施工时双方到场检查。验收材料及施工质量,并经双方确认。
2、如因中标单位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中标单位应按招标单位、业主要
求及时完成质量事故处理,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3、如中标单位甩项的,将按照该项目第三方承接费用从中标方合同结算总价中扣减。
4、施工过程中中标单位应服从招标单位施工安排,如无特殊原因不服从施工安排(包含施工的人员资质、安全、质量、进度、结算等),每发生一次给予不低于2000元处罚,超过三次的招标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将中标方纳入负面清单禁止参与招标方往后的项目竞标,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方承担。
5、双方如对工程质量在验收中发生争议,无法协商解决时,可交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双方一致认可提交镇江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并接受该机构的检验结果,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责任方全额承担。
6、中标单位所有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招标单位以及业主的各项管理规定(含安全等)<施工前的培训将进行相关内容交底>,违反的按照招标方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7、中标单位必须服从并配合招标单位及地方政府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8、未进入招标方合格供应商库的竞标单位,确定中标前招标方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考察,初次考察合格后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项目施工结束并验收合格,经招标方综合考评合格后中标方方能参与招标方的其它施工项目竞标,对于综合考评不合格的,中标方将被纳入负面清单禁止参与招标方往后的项目竞标。
9、发生以下情况的,中标方将直接被纳入负面清单禁止参与招标方往后的项目竞标;
(1)发生重大责任质量安全事故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发生死亡事故的。
(2)严禁将承包的工程再进行转包和分包。
(3)因民工工资支付导致群体性讨薪事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被列入当地建筑市场“黑名单”的。
(4)因中标方原因导致工程进度滞后,拒不按照招标方要求增加施工人员或增加工作时间进行赶工的。
10、工程保修期
(1)工程保修期:自工程交工之日起24个月。
(2)保修期限内,中标方应无偿进行维修,中标方若怠于履行保修义务,则招标方有权聘请他人进行维修,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的费用)均由中标方双倍承担。
11、结算方式
(1)合同范围内工作量按合同价一次性包死。超出施工要求的工作量按照2014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进行计价,经审计后进行结算。
(2)付款方式:银行承兑汇票。
(3)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工程完工,双方验收合格,经招标方审计审核后,中标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招标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方支付工程款的90%,剩余10%的工程款作为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后工程质量无问题的,招标方于保修期满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中标方(但因中标方怠于履行保修义务而被招标方予以直接扣罚的除外)。中标方承诺在招标方未收到业主方支付的工程款之前有权暂不向中标方支付本合同项下所指工程款而不视为招标方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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