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我公司 精化事业部生产现场大门维修 现需施工,采用自主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承包商,特邀请贵单位参与投标。
一、招标概况:
(一)项目名称:精化事业部生产现场大门维修
(二)竣工时间:2022年12月26日前;地点: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三)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6日10时(北京时间);
(四)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6日14时(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开标室;
二、招标内容:
施工范围及技术要求:主材甲供辅材乙供,见附件 ,需现场查勘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及设计要求,并通过招标单位验收合格。其他要求: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投标人的服务承诺,施工结束,乙方需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废旧保温材料由带出厂区处理。
三、投标人资质与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或经营应具备的合法资质。
(二)其他资质要求: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经营资质,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相关资质材料。涉及登高作业的人员需持有高处特殊作业证。
(三)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投标;
(四)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要求电话联系后24小时内必须给予回复,明确解决方案;
(五)投标人所供产品引起的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由投标人承担一切后果,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 投标人须具有2021-2022年度三个以上相关业绩,若在我公司有使用业绩的可不提供;
四、投标:
(一)报价方式:报价为含9%增值税包干价。如国家税率调整,按合同含税价格/(1+合同约定税率)*(1+国家规定的新税率)调整合同价格开具发票;
(二)付款方式:全部承兑汇票,施工完成,中标单位开具增值税发票给招标单位入账后付合同总价50%,验收合格后三个月付合同总价40%,质保满一年后,付清尾款。如投标人不接受招标人提出的付款方式,可在线下报价书中明确能够接受的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评标时作为参考。报价为含税价,如有不同请注明。
(三)本项目投标可通过线下方式进行:
采用线下投标应将报价书及相关资料以标袋形式送达,标袋外包装必须用“封条”密封,封条“格式自定”,另需加盖公章、法人章,填写密封日期;在标袋封面上需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方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正本 1 份,并要求在投标截止日之前送达,逾期将作为作废标处理。
(四)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按以下方式联系:
公司: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大港新区青龙山路8号
邮编:212000
商务联系电话: 金伟13511696272
技术联系电话: 颜正平13951401781
五、开标、评标、流标及废标:
(一)开标
本项目由招标人组织评标小组负责开标工作,对各投标人报价进行评标,确定最终中标人。请各投标人保持通讯畅通,便于评标小组在开标现场电话联系,中标信息将于开标后在索普集团官网公示,请各投标人登录http://www.sopo.com.cn查询。
(二)评标
1、在能够满足招标人技术要求及竣工期限要求的投标人中选择总价最低的一家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三)流标
招标人如发现招标过程中有串标、陪标等扰乱招标人经营秩序的恶劣情况,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可作流标处理,并可将相关投标方列入供应商负面清单,一年内不再接受参与投标工作。
(四)废标
凡投标人不具备招标人明确要求资质的,或投标文件填写不完整、报价有空项的,或不符合技术要求条款的,或者存在其他不符合招标人有关要求的问题,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可作废标处理。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中标人中标以后应严格按照标书约定与招标方签定供需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做好物资供应和服务工作。对中标人所有违背标书及合同约定的行为,招标人均可持续保留与中标方中止合作的一切权利。
(二)对需检验的品种,经招标人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收货,否则做退、换货处理;长期合约的中标人如出现三次产品质量不合格的情况,视为中标人无能力保障产品质量,招标人有权终止此次招标合同的执行。
(三)对不合格货品招标人应及时通知中标人,如有异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如需仲裁,应按合同约定在规定时间内按《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执行。仲裁期间中标人应保证招标人供应,不影响招标人正常生产运行。
(四)如因投标人不能正常履约,对招标人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的,招标人可向阿里巴巴公司投诉;如严重影响招标人生产经营活动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投标方法律责任。
(五)投标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将承担违约责任,列入招标人供应商负面清单,同时招标人将向阿里巴巴进行投诉。
(六)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本招标书,参与报价投标即视为对本招标书所列之条款均表示接受。
(七)招标人对违反约定的投标人或中标人将按《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商考评管理规定》对投标人进行管理考核(详见附件)。
(八)本次招标解释权归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商务合作部所有。
集团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联系电话:0511-88995088 集团邮箱:sopo@sop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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