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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电厂3#炉二次风机调速改造项目招标
作者: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12-14 预览量:624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我公司现需维修项目名称:热电厂3#炉二次风机调速改造项目采用自主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供应商,特邀请贵单位参与投标。

     一、招标概况:

(一)维修项目名称:热电厂3#炉二次风机调速改造项目

(二)施工时间:合同签订后,预计开始施工时间在2023年3月20日-4月20日,具体开工时间由招标人提前1周电话通知,1个月内完成,并验收合格投入生产运行(如无法满足请在报价时注明)

(三)施工地点: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2122814时(北京时间);

(五)开标时间2022122814时(北京时间)

(六)开标地点: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七)中标公示:中标信息将于开标后在索普集团官网公示,请各投标人登录http://www.sopo.com.cn查询。

    二、招标内容:

    (一)标的物内容   

    1台风机调速系统改造项目。风机型号为RJ48-SW1750F,技术参数离心式,流量140000m3/h,全压9960Pa;电机型号YKK500-4,技术参数额定功率560kW,转速1491r/min,额定电压10kV,额定电流40.2A,防护等级IP54,功率因数0.86。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项目包含绕组式永磁调速器的设计、制作、安装、调试、培训及质保服务,详见热电厂3#炉二次风机调速改造项目技术要求;

    (二)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1:热电厂3#炉二次风机调速改造项目技术要求                                                                          

    三、投标人资质与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或经营应具备的合法资质。

    (二)其他资质要求:

1.必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者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承装(修、试)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功率560kW以上绕组式永磁调速器5台以上的实际在运业绩。投标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资质材料,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确定中标后,在签订合同前,投标人需提供如下有效资质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来我公司现场施工的单位还需提供工伤保险缴纳证明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雇主责任险缴纳证明,施工现场做好施工人员的个人防护,施工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等。

2.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必须具有合法代理资质。代理商必须提供厂家授权的代理证明材料和合法代理资质的验证渠道,以便招标人验证真伪。(厂家要求必须满足1.条款)。

   (三)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投标;

   (四)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要求电话联系后10分钟内必须给予回复,明确解决方案,必要时需来我公司作技术指导;

   (五)投标人所供产品引起的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由投标人承担一切后果,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投标人如有需要可来招标人现场实地勘察。

   四、投标:

(一)报价方式:报价为含增值税送到价或现场检修验收合格价。如国家税率调整,按合同含税价格/(1+合同约定税率)*(1+国家规定的新税率)调整合同价格开具发票;

(二)付款方式:施工结束验收合格,增值税专用发票到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95%,余款1年质保后付清,付款方式为电汇。如投标人不接受招标人提出的付款方式,可在线下报价书中明确能够接受的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评标时作为参考。报价为含税价,税率13%,如有不同请注明。

(三)本项目投标通过线下进行:

采用线下投标应将报价书及相关资料以标袋形式送达,标袋外包装必须用“封条”密封,封条“格式自定”,另需加盖公章,填写密封日期;在标袋封面上需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方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并要求在投标截止日之前送达,逾期将作为作废标处理。

    (四)具体报价格式见报价函,报价文件只需提供1份;

    (五)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密封后寄:

公司: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应保障部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邮编:212006

收件人:冯玉华

联系电话:13815151208

(六)凡对招标文件条款有疑义的,请在开标前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单位: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应保障部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邮编:212006

招标业务联系人:冯玉华     电话:13815151208

    招标部门负责人:解 云      电话:13913442555

五、开标、评标、流标及废标:

(一)开标

1.本项目由招标人组织评标小组负责开标工作,对各投标人报价进行评标,确定最终中标人。

2.请各投标人保持通讯畅通,便于评标小组在开标现场电话联系。确认标书中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必须及时回复开标过程中招标人提出的问题,合理解释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偏离。如评标小组开标现场10分钟内电话联系不上投标人,且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偏离影响定标结果,则视为投标人主动放弃本项目投标,开标结束后不再接受投标人的任何解释。

3.评标小组不得泄露各投标人的报价。  

(二)评标

在能够满足招标人技术要求及供货期要求的投标人中选择总投标价最低的一家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三)流标

招标人如发现招标过程中有串标、陪标等扰乱招标人经营秩序的恶劣情况,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可作流标处理,并可将相关投标方列入供应商负面清单,一年内不再接受参与投标工作。

(四)废标

凡投标人不具备招标人明确要求资质的,或投标文件填写不完整、报价有空项的,或不符合技术要求条款的,或者存在其他不符合招标人有关要求的问题,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可作废标处理。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本项目分包给第三方,否则按本合同总价的10%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有权终止本合同。  

(二)中标人中标以后应严格按照标书约定与招标方签定供需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做好物资供应和服务工作。对中标人所有违背标书及合同约定的行为,招标人均可持续保留与中标方中止合作的一切权利。 

(三)对需检验的品种,经招标人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收货,否则做退、换货处理;长期合约的中标人如出现三次产品质量不合格的情况,视为中标人无能力保障产品质量,招标人有权终止此次招标合同的执行。

(四)对不合格货品招标人应及时通知中标人,如有异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如需仲裁,应按合同约定在规定时间内按《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执行。仲裁期间中标人应保证招标人供应,不影响招标人正常生产运行。

(五)如因投标人不能正常履约,对招标人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投标方法律责任。

(六)因投标人原因,工作不能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完成,违约金从本项目款中扣除,每延迟一天按本项目款的1%计收违约金,违约金从本合同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投标人另行支付(如有异议请在报价时注明)。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完成本项目,延期20日内(含20天),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合同总额20%追究投标人违约责任(如有异议请在报价时注明)

(七)投标人项目完成后,经验收不合格的,招标人可选择以下处理方式:

1.招标人选择重新维修的,重新维修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全部承担,且需在招标人第一次验收不合格之日起1日内完成,逾期未完成的,违约责任参照(六)执行。如果出现两次验收不合格的情况,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投标人赔偿合同总价款的20%约金给招标人(如有异议请在报价时注明)

2.招标人选择解除合同的,投标人需无条件返还本项目招标人提供的所有物品,并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运输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赔偿合同总价款的20%约金给招标人(如有异议请在报价时注明)

3.因投标人的项目质量、逾期完成等原因给招标人造成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的,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如有异议请在报价时注明)

 4.投标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招标人按照正常程序使用操作,若给招标人造成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全部直接损失的赔偿责任,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

5.接到中标通知后,二周内与招标人项目所在部门完成施工、加工方案的签字确认工作,方案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签订合同后进行施工。附件《施工、加工方案》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施工、加工方案》需招标人项目所在部门及施工单位负责人共同签署确认后生效。

6.报价文件包括:报价函(维修费用清单,备件需分项报价)、技术标书(包括施工方案、施工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报价中包含13%税费(非13%的发票需在报价中注明)和运费。

    7.投标人必须对维修的设备进行拍照取证,并将图片发给招标人,如有零件更换,需将更换件随维修好的设备一同返还给招标人,否则不予结算。

(八)投标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将承担违约责任,列入招标人供应商负面清单。

(九)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本招标书,参与报价投标即视为对本招标书所列之条款均表示接受。

(十)招标人对违反约定的投标人或中标人将按《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对投标人进行管理考核(详见附件2)。

(十一)投标人请详细阅读《索普股份外来装卸货人员安全告知书》(详见附件3)。

(十二)本次招标解释权归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应保障部所有。

  

 

报价函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单位全称:          ;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

       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有关活动,并对该项目进行投标。

   一.投标项目的总投标价(含税)为­            (大写):             元人民币;税率       %;

二.报价格式

序号

名称

具体要求

单位

数量

单价

税率

1

风机调速改造项目设计

绕组式永磁调速

1



2

项目材料

详见方案

1



3

调试系统现场安装、调试

详见方案

1



4

人员培训

-

1



5

合计



1.项目材料报价需提供报价材料清单,必须包括材料型号、品牌及技术参数,否则作废标处理。

2.在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前提下,以报价格式合计作为总投标价。

3.按报价格式进行填报,每格均需填报,无报价以斜线、横线或0填满。

4.不在报价中的备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交货时间:              

四.我方承诺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全部规定;

五.我方承诺中标后双方签订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六.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同时完全接受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如果招标文件有相互矛盾之处,我方同意按招标方的解释处理;

七.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八.对标书的不接受项:              

全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

 

 

 

 

 

 

 

 

 

附件:1

热电厂3#炉二次风机调速改造项目

技术要求

1、总则

1.1本技术协议适用于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3#炉二次风机绕组永磁调速器改造项目,它提出了本次改造所涉及的永磁调速装置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本技术协议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卖方应提供符合工业标准和本规范书要求的优质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3投标人应执行本技术要求书所列标准,有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投标人在设备设计和制造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必须遵循现行最新标准版本。

    1.4设备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价中,乙方保证甲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

1.5若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前后有不一致的地方,应以更有利于设备安装运行、工程质量为原则,由招标人确定。

1.6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且已有相同容量设备制造、运行的成功经验。

1.7投标人对供货范围内的设备(含辅助系统及设备、附件等)负有全责。并对成套设备(含辅助系统与设备)负有全部技术及质量责任。

1.9投标人必须按照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管理要求进行施工。如有违反,将按照相关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严格考核。

1.10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查。勘查应由投标人提出申请,经招标人同意后统一安排,勘查现场所需费用自行承担,勘查结果由投标人负责,安全由投标人负责。

1.11投标人须提供功率560kW以上绕组式永磁调速器5台以上的实际在运业绩。

1.12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

1.13投标前,投标方必须对甲方现场进行勘察,以全面了解甲方现场情况。

1.14投标人提供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者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工程概况

热电厂3#锅炉为24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型号UG-240/9.8-M2。二次风机作为锅炉的主要辅助设备之一,电机额定功率560kW,日常运行过程中主要作用是补充燃烧室燃料氧化反应时所需要的氧气,提供助燃,控制燃料的燃尽程度。目前二次风机的调节现状如下:

①锅炉安装初期,采用液力耦合器调节,调节过程中存在调节精度不高的情况,往往调节一次转速变化>20r/min,不利于对锅炉燃烧工况的精准调控。

②后期经过改造,用变频器进行调节,随着变频器运行年限加长,故障率增加,多次发生轻重故障报警,导致二次风机跳停现象。

③目前3#炉二次风机液力耦合器、变频器均已退出运行,改用风机入口挡板节流调节,调节过程中存在风量控制精度差、电机工频运行能量浪费严重的现象。

现由乙方对3#炉二次风机的调节实施绕组式永磁调速器改造,增设绕组式永磁调速器,在实现对二次风机转速精准控制的同时,降低电机全调速范围的运行功率,解决电机、风机运行能量浪费的问题,达到节能降耗的目的。

风机及电机型号:

名称

型号

主要技术参数

3#炉二次风机

RJ48-SW1750F

离心式,流量140000m3/h,全压9960Pa

电机

YKK500-4

额定功率560kW,转速1491r/min,额定电压10kV,额定电流40.2A,防护等级IP54,功率因数0.86

    2.1 工程名称: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3#炉二次风机调速改造项目

2.2 工程地点: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厂区内

3、工程范围

本项目由乙方负责项目总承包,对热电厂3#炉二次风机实施绕组式永磁调速器改造,数量 1 台,含绕组式永磁调速器的设计、制作、安装、调试及培训、质保服务等。具体范围如下:

3.1原风机基础的设计调整;

3.2电气控制室的制作及相关土建的施工建设;

3.3绕组式永磁调速器的供货、安装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1

绕组永磁调速器本体

1

2

综合柜

1

3

电阻柜

1

4

变压器

1

5

联轴器

2(电机端、风机端各1套)

6

各类电缆

根据现场实际需要

7

电气控制室

1(铝合金板房)

4、设备规范

绕组永磁调速器选型

数量

1

起动时间

用户任意设定

额定功率(kw)

560

噪音(dB)

<105

额定转矩(N•m)

3600

冷却方式

自然冷却

最大转矩倍数

1.4

调速范围

50%~99%

4~20mA输入

调速反馈、两路振动、两路轴承温度

4~20mA输出

调速指令

干接点输入

起动、停止、电机运行

干接点输出

备妥、运行、故障、报警、电机跳闸

调速器效率

≧96%(全调速范围)

环境温度

-15~+40℃

调节精度误差

≤0.5%

防护等级

IP54

5、技术条件

5.1基本要求

⑴投标人提供的绕组式永磁调速器应功能完整、技术成熟先进,并能完全满足甲方安全生产的需要。

⑵投标人提供的绕组式永磁调速器在在调节过程中,应合理解决转差功率回收利用问题,设备现场需自然散热,不增设散热器和复杂的风冷、水冷系统。

⑶投标人提供的绕组式永磁调速器应具备离合功能,电动机可以空载启动,负载起动曲线可以按需方要求设置。

⑷投标人提供的绕组式永磁调速器应有较高的环境适应性,系统结构简单可靠,容易控制,对环境要求低,一般厂房的自然环境即可。

5.2结构及性能要求

⑴绕组式永磁调速器的本体传动部分由永磁转子和绕组转子组成,驱动电机与永磁耦合调速器联接在一起带动其永磁转子旋转产生旋转磁场,其绕组转子切割旋转磁场磁力线产生感应电流进而产生感应磁场,该感应磁场与永磁磁场相互作用即传递转矩,通过控制绕组转子的电流大小来控制其传递转矩的大小以适应转速要求,实现无极调速功能。

⑵设备的软启功能。启动过程中,电机先行空载启动,并且工作过程中始终处于额定转速运行,利用电机的冲击扭矩(额定扭矩的1.8-2.2倍),通过绕组式永磁调速器平滑的传递给负载,实现重载设备的软启功能。

    ⑶综合节电性能高。同样工况下,风门全开,相较于液偶调节(风机转速在90%电机额定转速,风门全开)高出10%以上,绕组式永磁调速改造后,风门挡板全开运行,相较于原工况风门挡板开度 32%运行,节电率不低于30%,并且在调节过程中,转差功率得到全部回收利用,系统综合效率在全转速范围内都能保持在96%以上。

    运行可靠性强。具备4种运行模式:无极调速、定档调速、工频运行、机械直连模式。前三种模式自动无缝切换。

5.3控制要求

⑴纯电力电子精准调速。调节过程仅需通过电气元件来控制转子电流的大小就可控制输出转矩的大小从而达到精准调速的目的,无需设置复杂的机械执行机构来调节,整体结构简单、控制精度更高,每次调节,风机转速变化≤5r/min。

⑵全自动控制运行。纯电气系统更方便实现开环或闭环运行、就地控制与远方控制。通过0-20mA电信号,可方便与DCS系统或其它计算机网络连接,实时监测实际的压力、流量、温度等数据,并实现远程调节控制。

5.4投标人配套供货的仪表及控制设备必须是经过国家鉴定的合格产品,不得选用国家已公布淘汰或将淘汰的产品。

5.5随机配套控制箱内的电气控制元件应安全、可靠。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控制盘(柜)和就地接线盒(箱)内的接线端子,应选用不低于魏德米勒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的空气开关、接触器、继电器、限位开关、指示灯、按钮等应选用不低于施耐德的产品。

5.6该项目涉及到的需要对甲方现有电气供电系统改造的所有工作一并由投标人完成,投标时在技术方案中体现。

6.性能及质量验收要求

6.1设备应能满足甲方对于风机转速精准控制的要求,调节过程中,保证最高转速不低于额定转速98%,且调节一次风机转速变化应≤5r/min。

6.2设备的控制应能与甲方DCS系统(和利时系统)完美对接,以实现对设备的远程控制。

6.3满负荷运行工况下,设备振动≤2.8mm/s。

6.4综合节电率。绕组式永磁调速改造后,风门挡板全开运行,相较于液偶调节(风机转速在90%电机额定转速,风门全开)高出10%以上,相较于原工况风门挡板开度 32%运行,节电率不低于30%。

7.施工进度要求

7.1乙方于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对甲方现场的勘察与测绘,提供设备基础的植筋扩展设计图纸供甲方审核。

7.2甲方于系统大修期间安排对3#炉二次风机基础进行植筋扩展。

7.3乙方于甲方3#锅炉维保期间完成所有设备的改造安装调试(一个月之内完成)。

7.4乙方可于合同签订后,提前完成现场电气控制室(铝合金板房)的制作安装,以便于后期控制柜的安装。

.售后及质保要求

8.1乙方提供绕组式永磁调速器及附属综合柜、电阻柜及变压器一年质保(安装调试后12个月),质保期满后,如出现质量问题,双方协商处理。

8.2质保期满后,乙方继续对设备实行终身的跟踪服务。对于需要乙方协助解决的问题,乙方保证做到4小时内有明确的答复,需要派人到现场解决的,8小时内派工程师到达现场处理,所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8.3乙方有为甲方免费培训运行、维护人员的义务。

 

 

 

 

 

 

 

 

 

 

附件:2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公司

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

一、供应商的选择

凡按国家标准及相关准则或规定组织生产销售的原辅材料、备品备件、劳保用品等物资供应商以及运输服务商,只要资质证照齐全且满足我司招标要求,均视为我司合格供应商,参与我司组织的招投标、比价采购等商务活动。

二、供应商负面清单确定流程

(一)责任部门职责分工

使用部门:提供技术参数或提出服务要求,负责对采购物资或服务的质量进行验收。

管理部门:监管使用过程,负责对标的物样品或试供原料的质量进行检验,判定其是否符合公司所需的技术要求。

采购部门:通过线上或线下途径不断开发有能力满足公司所需物资或服务的供应商。对目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完整性、交货期、价格等维度作为筛选的依据进行资格初审。负责供应商的资料收集与档案的建立。

监管部门:负责对采购流程的合规性进行监督。

(二)供应商负面清单确定流程

三、供应商的积分管理规定

(一)供应商积分考核

合作供应商初始积分为40分,从供应商的供货质量、交货周期、售后服务、资质信誉四个方面进行考核,每项10分。使用部门、管理部门、采购部门均可书面提出考核建议。供应保障部组织相关参与评标部门根据本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并建立供应商考核情况登记表,根据扣分情况分为继续合作、限制合作及列入负面清单供应商。考核记分周期为一年,自被考核当日起计满一年后,考核分自动清零。

1.继续合作供应商

考核扣分介于0-7分之间的,为可继续合作的供应商。

2.限制合作供应商

考核扣分介于8-16分之间的,为限制合作供应商。原辅材料采购三个月内不向该供应商发标书或询价书,备品备件采购六个月内不接受该供应商投标或报价。

3.列入负面清单供应商

考核扣分高于16分或单项扣10分的,列入负面清单供应商,停止继续合作。

(二)供应商考核方法

1.原辅材料供应商考核方法

1.1质量方面

(1)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及时调换,未影响生产的,单次扣1-3分;影响生产的,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2)所供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未能及时更换,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3)所供产品质量问题导致产品质量缺陷,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1.2交货方面

(1)交货时无质检报告或合格证等必要资料的,单次扣2分。

(2)交货时未按规定包装的,单次扣1分。

(3)不能按照合同约定交货,除了按合同条款进行相应处罚外,未造成影响的,单次扣2分;造成影响的,视严重程度单次扣3-10分。

(4)交货过程中串通作假,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1.3售后方面

(1)对我公司的售后服务要求不能及时响应,单次扣2分。

(2)售后人员不能及时解决问题,单次扣3分。

(3)在质保期之内,拒绝提供免费售后服务,单次扣5分。

1.4资信方面

(1)中标之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视影响生产程度严重的单次扣3-10分。

(2)交货后不能及时开具发票并送交至业务员,单次扣1分。

(3)未按合同明细开票,弄虚作假,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4)注册信息及基本资质证书不属实,视严重程度单次扣3-10分。

(5)违反廉洁协议,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6)因知识产权引起纠纷,除按合同规定执行外,视严重程度单次扣3-10分。

2.备品备件供应商考核方法

2.1质量方面

(1)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及时调换,未影响生产的,单次扣1-3分;影响生产的,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2)所供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未能及时更换,单次扣10分。

(3)所供产品质量问题导致设备故障,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2.2交货方面

(1)交货时无质检报告或合格证等必要资料的,单次扣2分。

(2)交货时未按规定包装的,单次扣1分。

(3)不能按照合同约定交货,除了按合同条款进行相应处罚外,未造成影响的,单次扣2分;造成影响的,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4)交货过程中串通作假,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2.3售后方面

(1)对我公司的售后服务要求不能及时响应,单次扣2分。

(2)售后人员不能及时解决问题,单次扣3分。

(3)在质保期之内,拒绝提供售后服务,单次扣5分。

2.4资信方面

(1)中标之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视影响生产程度严重的单次扣5-10分。

(2)交货后不能及时开具发票并送交至业务员,单次扣1分。

(3)未按合同明细开票,弄虚作假,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4)注册信息及基本资质证书不属实,视严重程度单次扣3-10分。

(5)违反廉洁协议,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6)因知识产权引起纠纷,除按合同规定执行外,视严重程度单次扣3-10分。

3.物流承运商考核方法

3.1车船要求方面

(1)必须做到证照齐全,即:车船有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罐检报告;人员有驾驶证、资格证、押运证等,如不全单次扣2-5分。

(2)车船状况保持完好、设施齐全,发现缺项损扣1-2分。

3.2计划完成方面

(1)运输单位须按发货计划安排车船完成运输任务,否则单次扣2分。

3.3资信方面

(1)中标之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视影响运输程度严重的单次扣3-10分。

(2)不及时开具发票并送交至业务员,单次扣1分。

(3)未按实际运输任务明细开票,弄虚作假,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4)注册信息及基本资质证书不属实,视严重程度单次扣3-10分。

(5)违反廉洁协议,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四、从负面清单中消除的流程

列入负面清单中的供应商只要通过整改,其产品或服务质量满足我司要求,原则上满一年以后可以申请从负面清单中消除

(一)供应商提出申请

1.供应商提出负面清单消除的书面申请。

2.供应商提供针对考核项的整改措施及效果等相关文件材料。

(二)确认与消除

1.供应保障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供应商提供的文件材料进行确认,必要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考察。

2.根据确认情况提出建议,报公司批准后从负面清单中消除。

 

      注:供应保障部负责条款解释。

附件3:

索普股份外来装卸货人员安全告知书

 

尊敬的客户:

投标前请认真阅读学习和理解此告知书,中标后请转发给您的承运方,进入我公司厂区请严格按告知书要求执行。

一、危化品危险危害因素:

我公司厂区生产过程中具有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腐蚀等危险危害特性,主要危险化学品包括醋酸、甲醇、醋酸乙酯、乙醇、一氧化碳等,进入厂区,请严格遵守工厂安全规定,确保装卸作业安全。

二、应当遵守的安全规定:

1、进入厂区,严禁烟火,严禁携带火种。

2、危险化学品车辆必须配备GPS定位系统。

3、车辆必须配备阻火器,确保车况完好,随车配有相应的消防器材。危化品运输车辆须持“危险品运输证”等相关证件,并悬挂“危险品”标志,进入厂区内严禁超速等(厂区最高行驶速度30KM/H),必须遵守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4、车辆进入公司前,须在门口办理进门登记手续,领取车辆和人员定位卡。并按指定线路行驶。

5、车辆进入厂区,应在指定区域等待,服从岗位人员管理,定点停放,车辆有防溜车措施。

6、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进入生产装置区域的,必须随车配好安全帽,下车即必须按规定带好安全帽,方可进入生产区域。

7、进入生产区域严禁擅自动用岗位任何设施和用品。

8、生产区域内,需要叉车配合作业的,随车人员严禁擅自作业,应服从岗位人员的指挥和管理,以确保装卸作业的安全,如需要装卸操作的,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方可操作。

9、生产区域,必须注意各种安全标识,禁止穿化纤服装,禁止穿钉鞋,禁止在易燃易爆区域内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10、夏季醋酸乙酯灌装应避开高温时间段。

11、提货人员在进行装卸货作业准备工作前,必须进行人体静电释放,放下车辆的接地带,对车辆进行检查确认完好后至岗位交出车钥匙,做好装卸货的准备工作。

12、装卸危化品的车辆必须按装卸作业检查票的规定进行装卸作业,同时要配合好岗位人员做好装卸前安全检查、装卸过程安全检查以及装卸作业结束后的安全确认。

13、车辆入厂前须自行检查车辆的人孔、阀门、接缘等静密封点有无泄漏,快速接头、胶管等配件是否完好,接头密封圈、脚垫是否老化。装卸前须与岗位人员一起再次检查装卸作业接口连接可靠性。

14、车辆在进行装卸货过程中严禁物料“跑、冒、滴、漏”,严禁启动车辆,易燃易爆区域严禁使用非防爆灯具。

15、在装卸货过程中,若出现异常,应立即停止装卸货作业,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16、当发生紧急危险情况时,应在岗位人员的指挥下,迅速绕过泄漏点,向上风向安全地点撤离和疏散。

 

热电厂3#炉二次风机调速改造项目自主公开招标招标文件-股份2022.12.2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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