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我公司现需采购除盐水药剂及其相关服务项目,采用自主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供应商,特邀请贵单位参与投标。
一、招标概况:
(一)标的物名称:除盐水药剂及其相关服务项目;
(二)交货时间:2023年3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
(二)交货地点: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
(三)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2月27日17时(北京时间);
(四)开标时间2022年2月28日10时(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二、招标内容:
(一)标的物内容
除盐水药剂及其相关服务,预估按500t/h反渗透产水量核算吨水药剂量,年运行时间8000h计算,服务地点: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服务期限为2023.3.1-2024.2.29。
(二)技术要求
1.工艺参数如下:
序号 | 控制项目 | 单位 | 指标 |
1 | 多介质、活性炭运行压力 | MPa | 0.4-0.6 |
2 | 反渗透进水SDI含量 | / | ≤5 |
3 | 反渗透进水余氯 | Mg/l | ≤0.1 |
4 | 多介质压差 | MPa | <0.3 |
5 | 反渗透装置产水电导率 | μs/cm | ≤50 |
6 | 反渗透压差 | MPa | ≤0.4 |
7 | 混床产水电导率 | Us/cm | ≤0.2 |
8 | 混床产水二氧化硅 | Ug/L | ≤20 |
9 | 外送除盐水PH | / | 8.8-9.3 |
10 | 四套反渗透额定产水量 | m3/h | 500 |
2.除盐水主要品质指标:
电导率:≤0.2μs/cm(25℃。);二氧化硅:20ug/L。
3.其他技术要求详见附件:除盐水药剂及服务项目技术文件。
三、投标人资质与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或经营应具备的合法资质。
(二)其他资质要求:《生产许可证》(生产单位)、授权代理证书(经销商)等;
(三)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投标;
(四)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要求电话联系后8小时内必须给予回复,明确解决方案;
(六)投标人所供产品引起的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由投标人承担一切后果,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 投标人须具有投标方需提供至少三家500吨/小时以上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合同首尾页、供货范围页及客户评价;
(八)本次招标包含阻垢剂、非氧化杀菌剂、还原剂、酸、碱性清洗剂,其中阻垢剂、非氧化杀菌剂需要进口品牌,并提供授权书。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必须要有较好的业绩且无不良记录。如投标人为经销商,必须具有合法经销资质。代理经销商必须提供厂家授权的代理证明材料;如是代理进口产品的经销商,另需提供进口报关证明或材质检验报告等必要材料。
四、投标:
(一)报价方式:报价为含增值税送到价。如国家税率调整,按合同含税价格/(1+合同约定税率)*(1+国家规定的新税率)调整合同价格开具发票;
(二)付款方式:最终产水量以反渗透装置产水流量计,编号为FIR202A,FIR202B,FIR202C,FIR202D及脱盐水站Ⅱ期装置(在建项目流量计位号待定)的流量总和为结算依据,出水水质及技术服务达到招标人要求时,招标人根据每月统计的实际反渗透产水量×单位报价结算。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2个月付款,付款方式为承兑。如投标人不接受招标人提出的付款方式,可在1688网站“交易信息”栏目或线下报价书中明确能够接受的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评标时作为参考。报价为含税价,如有不同请注明。
(三)本项目投标可通过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进行:
1.采用线上投标需严格按照1688线上格式要求填写报价,如需上传报价单需加盖报价章,同时上传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资质材料。
2.采用线下投标应将报价书及相关资料以标袋形式送达,标袋外包装必须用“封条”密封,封条“格式自定”,另需加盖公章、法人章,填写密封日期;在标袋封面上需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方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并要求在投标截止日之前送达,逾期将作为作废标处理。
(四)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密封寄:
公司: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运行部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邮编:212006
收件人:贺云
联系电话:15850453391
(五)凡对招标文件条款有疑义的,请在开标前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单位: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应保障部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邮编:212006
招标业务联系人:贺云 电话:15850453391
技术咨询联系人:吴林 电话:13775373230
招标部门负责人:蔡可庆 电话:13775352194
五、开标、评标、流标及废标:
(一)开标
本项目由招标人组织评标小组负责开标工作,对各投标人报价进行评标,确定最终中标人。
1.请各投标人保持通讯畅通,便于评标小组在开标现场电话联系。
2.评标小组不得泄露各投标人的报价。
(二)评标
在能够满足招标人技术要求及供货期要求的投标人中选择总价最低的一家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三)流标
招标人如发现招标过程中有串标、陪标等扰乱招标人经营秩序的恶劣情况,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可作流标处理,并可将相关投标方列入供应商负面清单,一年内不再接受参与投标工作。
(四)废标
凡投标人不具备招标人明确要求资质的,或投标文件填写不完整、报价有空项的,或不符合技术要求条款的,或者存在其他不符合招标人有关要求的问题,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可作废标处理。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违约责任:
1.如出卖人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交货或提供服务,出卖人将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应从货款中扣除,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的违约金逾期每日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计收。但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超过20日,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出卖人五个工作日内返还买受人合同货款并按合同总额20%追究出卖人违约责任。
2.出卖人交货后,如果货物经检验不合格的,买受人可选择以下处理方式:
(1)买受人选择换货的,换货所产生的费用由出卖人承担。经买受人同意出卖人换货的,需在买受人第一次验收不合格之日起30日内供货,逾期供货的,违约责任参照第1款执行。如果出现两次经检验不合格的情况,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需在检验不合格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返还买受人合同货款,并赔偿合同总货款的20%违约金给买受人,买受人在出卖人返还货款之前,有权质押货物,质押期间如产生仓储费,该仓储费由出卖人承担。
(2)买受人选择解除合同的,退货所产生的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出卖人需在检验不合格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返还买受人合同货款,并赔偿合同总货款的20%违约金给买受人,买受人在出卖人返还货款之前,有权质押货物,质押期间如产生仓储费,仓储费由出卖人承担。
3.因出卖人的产品质量、逾期交货等原因给买受人造成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的所有违约罚款不超过合同总价的20%。
(二)中标人中标以后应严格按照标书约定与招标方签定供需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做好物资供应和服务工作。对中标人所有违背标书及合同约定的行为,招标人均可持续保留与中标方中止合作的一切权利。
(三)对需检验的品种,经招标人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收货,否则做退、换货处理;长期合约的中标人如出现三次产品质量不合格的情况,视为中标人无能力保障产品质量,招标人有权终止此次招标合同的执行。
(四)对不合格货品招标人应及时通知中标人,如有异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如需仲裁,应按合同约定在规定时间内按《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执行。仲裁期间中标人应保证招标人供应,不影响招标人正常生产运行。
(五)如因投标人不能正常履约,对招标人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的,招标人可向阿里巴巴公司投诉;如严重影响招标人生产经营活动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投标方法律责任。
(六)投标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将承担违约责任,列入招标人供应商负面清单,同时招标人将向阿里巴巴进行投诉。
(七)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本招标书,参与报价投标即视为对本招标书所列之条款均表示接受。
(八)招标人对违反约定的投标人或中标人将按《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对投标人进行管理考核(详见附件)。
(九)本次招标解释权归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应保障部所有。
除盐水药剂及相关服务项目技术文件
1.1 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除盐水系统药剂总包项目对“药剂供货”的质量、标准、检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本技术规范书所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符合本规范书和现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3 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如果为原装进口产品,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1.4 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方式对本技术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招标人将认为投标人提出的产品完全符合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偏离(无论多少)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投标文件中的“偏离表”中。
1.5投标人应有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保证提供的产品符合安全、健康、环保标准的强制性要求,能适应项目所在地环境条件。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保证符合招标人贯彻安全、健康、环保标准的要求。
2.1 工艺流程
水箱--原水泵—多介质过滤器--非氧化杀菌剂—活性炭过滤器--还原剂、阻垢剂---保安过滤器--一高压泵--反渗透装置—脱碳器-- 混床-- 除盐水箱--除盐水泵--用水点
2.2设计参数
(一)预处理系统
除盐水站配有10台多介质过滤器和4台活性炭过滤器,设备直径均为φ3200;
(二)反渗透系统
⑴热电厂有四套RO装置,膜管数28根,一、二段按19:9配置,每套额定产水125m3/h;
⑵膜选用陶氏膜,型号:BW30FR-365,正常产水率:75%,正常脱盐率:98%。
(三)树脂交换混床
热电厂除盐水站与反渗透系统配套有3台混床,设备直径为φ2500;
2.3 原水水质
投标方自行现场勘查检测。
2.4 混床出水拟执行指标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混床出水指标 |
1 | 二氧化硅 | ug/l | ≤20 |
2 | 电导率 | μs/cm | ≤0.2(25℃) |
3.1 投标人按照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及国家相应产品规范供货。
3.2投标人所提供的药剂质量必须保持连续稳定,中途有任何变化之前必须得到招标人认可。如果不按此项执行,招标人有权利立即中止合同并要求投标人进行经济补偿。
3.3投标人所提供的反渗透膜阻垢剂、非氧化杀菌剂、清洗药剂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若有新标准、自动替代;为了保证生产系统稳定性,药剂需是正规、知名品牌产品。
3.4 投标人需安排专门技术人员到厂进行日常指导加药,保证系统加药系统不间断,生产装置不受影响。
3.5 投标人所提供的反渗透膜阻垢剂性能要求:
1)产品技术先进,性能稳定可靠、低磷;
2)原液PH小于7,对碳酸钙浓水侧LSI达到+3.0;
3)浓水侧二氧化硅含量达到250ppm以上;
4)给水pH在较宽的范围内(5~10)均有效;
5)具有良好的兼容性(与原水水质及系统使用的其他药剂、RO膜等)
6)符合国家卫生部关于安全环保方面的标准要求,并提供第三方检测证明文件;保证浓水排放总磷含量≤0.5mg/l。
3.6投标人所提供的杀菌剂性能要求:
1)产品技术先进,性能稳定可靠;
2)确保对反渗透膜无任何不良影响和损伤;
3)与预处理工艺中投加的化学品及系统设备兼容,无凝聚、结晶、析出等可能造成反渗透膜污堵的情况发生;
4)提供投标产品的第三方杀菌性能评价试验报告(包括与次氯酸钠和亚硫酸氢钠的配伍性能试验);
3.7投标人所提供的药剂不得对膜及设备造成损害。如发现膜及设备因添加的药剂原因造成损害,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作出相应的赔偿;
3.8 投标人所提供的水处理方案及药剂必须保证招标人的RO系统产水量和脱盐率等运行参数符合设计要求,若达不到要求或因投标人方案原因引起装置停车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投标人作出相应的赔偿;
3.9 投标人对所提供的药剂应针对本项目系统设计计算加药方案,提供加药计算书。
4.1非氧化性杀菌剂
项目 | 值 |
化学成份或型号 | 非氧化性杀菌剂 |
有效成分 | DBNPA≥20% |
包 装 | 桶装自带托盘 |
运输方式 | 汽车 |
配制浓度 | 原液 |
投药方式 | 间歇 |
加 药 量 | 20ppm |
4.2阻垢剂
项目 | 值 |
化学成份或型号 | 阻垢剂 |
纯 度 | ≥99% |
总磷含量 | ≤6.8% |
包 装 | 桶装自带托盘 |
运输方式 | 汽车 |
配制浓度 | 20% |
投药方式 | 连续 |
加 药 量 | 3-5ppm |
4.3碱性清洗剂
项目 | 值 |
化学成份 | 清洗剂 |
纯 度 | ≥99% |
包 装 | 桶装自带托盘 |
运输方式 | 汽车 |
配制浓度 | 5% |
投药方式 | 清洗配制 |
4.4酸性清洗剂
项目 | 值 |
化学成份 | 清洗剂 |
纯 度 | ≥99% |
包 装 | 桶装自带托盘 |
运输方式 | 汽车 |
配制浓度 | 5% |
投药方式 | 清洗配制 |
4.5还原剂
项目 | 值 |
化学成份 | NaHSO3 |
纯 度 | ≥98% |
包 装 | 袋装自带托盘 |
运输方式 | 汽车 |
配制浓度 | 10% |
投药方式 | 连续 |
加 药 量 | 3-5ppm |
5.1使用效果及保证
5.1.1 与原水水质兼容
5.1.2投标人每月对项目水源进行水质取样分析,分析内容包括pH值、浊度、电导率、总溶固、总硬度、总碱度、活性二氧化硅含量、水中离子含量(Ca2+、Mg2+、Fe(总)、HCO3-、Cl-、SO42-、Al3+、PO43-等);根据检验结果评估药剂应用情况,费用由供方承担。
5.1.3反渗透清洗周期在3个月以下或回收率低于70%,投标人应作出说明,若为药剂原因,需要承担相应赔偿。
5.1.4 清洗周期内RO运行流量、压力、脱盐率保持稳定。
5.1.5 不因产品质量及服务原因导致RO膜在药品供货期内损坏;如有损坏,将进行核算,投标人做出相应赔偿。
5.1.6药剂的正常使用将为需方反渗透系统安全经济运行提供保障,在RO膜及系统等其他相关因素均为正常的情况下,承诺RO膜的使用寿命为5年以上,以新膜投入运行为起始日。
5.2正常运行水质效果及保证
5.2.1使用阻垢剂能保证反渗透运行在反渗透膜的正常使用范围内;
5.2.2 在设计回收率下,标准化后反渗透设备产水量、产水水质达到设计值。
5.3供方应根据配方所选药剂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提供相应的安全防护及应急处理措施;
5.4投标方在提供药剂的同时,药剂空桶应在下批到货时予以回收。
6.1.1协助招标人技术人员完善化验设施仪器及试剂;
6.1.2免费为招标人进行技术培训;
6.1.3为保证招标人系统安全运行,投标人应保证至少每个月派服务工程师至现场对装置运行状况进行了解并做出评估报告,并出具书面调整运行方式建议书,以随时解决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如招标人系统运行出现变化,投标人应接到招标人通知后4小时内给予答复,特殊情况24小时内及时赶到现场并协助排除系统故障,以保证招标人安全生产;
6.1.4遇到异常情况时配合招标人分析系统可能发生的问题,并提出预防措施;
6.1.5定期组织专业人员总结现场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
6.1.6其他服务:投标人可以提供的其他服务。
6.2.1负责现场技术指导,根据招标人现场水处理要求,结合工艺情况及水源情况,设计反渗透水处理方案。
6.2.2系统调试及运行初期,派专职技术人员现场加药及技术服务。
6.2.3根据招标人要求,需要到现场指导的,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
6.2.4运行正常后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现场访问,了解系统的运行情况,药剂消耗情况,每次现场服务结束后提供服务报告,并对下阶段的运行提出建议。
6.3.1提供反渗透系统的操作手册、清洗方案等资料。
6.3.2投标人须派服务工程师将为水处理操作人员提供培训。(包括理论、日常操作、清洗等),使招标人的管理及操作人员对系统能够熟练地操作和控制。
6.3.3在用药初期,投标人服务工程师将提供全过程的跟踪,对加药操作和水质控制等进行指导,直到系统全部运行正常。
6.3.4运行正常后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现场走访,了解系统的运行情况,药剂消耗情况,每次现场服务结束后提供服务报告,并对下阶段的运行提出建议。
6.3.5现场出现突发问题时4小时内有响应,24小时内服务工程师到现场,分析解决问题。
6.3.6每半年度总结水质处理效果,与客户一起探讨这半年度的成果和缺点,讨论下半年度的改进方向,制定改进计划。
6.3.7一旦出现无法通过在线清洗方式恢复系统运行时,能够提供的保障措施及相关的服务,确保招标人生产的连续性,以及为恢复系统运行可以提供的服务(含经验及业绩)及投标人的工作范围。
6.4.8建立完整的档案管理,全过程不间断运行监督,分析解决潜在隐患。
7.1.1 投标人安排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药剂的安全、经济、正常使用。投标人要派合格的现场服务人员。提供包括服务人/月数的现场服务计划表(格式)。
现场服务计划表
序号 | 技术服务内容 | 计划人月数 | 派出人员构成 | 备注 | |
职称 | 人数 | ||||
1 | |||||
2 | |||||
3 | |||||
4 |
7.1.2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条件:
7.1.3遵守法纪,遵守我公司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7.1.4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7.1.5了解合同产品的性能和用途,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7.1.6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
7.1.8投标人要向招标人提供现场服务人员情况表(格式)。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须更换不合格的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
现场服务人员情况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民族 | ||||
政治面貌 | 学校和专业 | 职务 | 职称 | ||||
工作简历 | |||||||
单位评价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7.1.9投标人至少要指定1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工作,技术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药剂加药问题的处理、反渗透的化学清洗、药剂投加方案的调整和监督、药剂的库存管理、指导系统的运行管理。
7.1.10在药剂使用前,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应向招标人做好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对系统的运行监督。
7.1.11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投标人现场人员要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投标人委托招标人进行处理,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具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7.1.12投标人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7.1.13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每月提供至少一次的水质全分析和加药优化方案。
7.1.14投标人现场人员负责阻垢剂、杀菌剂的全部投加指导工作
7.1.15化学清洗工作由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负责。清洗效果不好,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必须调整清洗方案。若因清洗方案或操作方法造成的设备损坏或生产波动,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7.1.16投标人在保证常规药剂的供应条件下要提供免费的清洗服务。
7.1.17投标人必须给出反渗透长时间停运的免费保养方案。
7.1.18投标人每月至少一次对现场加药泵进行校验,并根据校验值及时调整加药泵频率。
7.1.19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每季度至少1次对岗位人员进行知识培训和技术交流。培训内容要符合现场实际情况。
招标人要配合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提供适当的方便。
8.1为使保运药剂能正常使用,投标人应免费对招标人相关人员提供每季度至少一次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应满足现场生产需要。
8.2培训计划和内容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按下条格式列出。
8.3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招标人和投标人双方商定。
序号 | 培训内容 | 计划人月数 | 培训教师构成 | 地点 | 备注 | |
职称 | 人数 | |||||
1 | ||||||
2 |
序号 | 药剂名称 | 药剂类型 | 药剂规格浓度 | 年预估用量 | 品牌 |
1 | 还原剂-NaHSO3 | 固体 | 98% | 4吨 | |
2 | 阻垢剂 | 液体 | 99% | 20吨 | |
3 | 非氧化性杀菌剂 | 液体 | DBNPA≥20% | 2吨 | |
4 | 酸性清洗剂 | 液体 | 99% | 1吨 | |
5 | 碱性清洗剂 | 液体 | 99% | 3吨 |
序号 | 名称、型号 | 发运地点 | 交货时间 |
1 | |||
2 | |||
3 |
说明:1、投标人应在文件中报出相对交货时间,即自合同生效至第一批货物交付止的最短时间(按天计算)。
2、序号要与供货范围分项清单序号一致。
3、药剂的交货顺序要满足生产进度要求。投标人应在发货前1周通知招标人。
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规范 条目号 | 技术规范书书条款 | 响应技术条款 | 响应/偏离 | 说明 |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单位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有关活动,并对该项目进行投标。
1、投标项目的总投标价(含税)为 (大写): 元人民币,以处理水量计算金额 (元/吨);税率 %;
2、我方承诺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全部规定;
3、我方承诺中标后双方签订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4、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同时完全接受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如果招标文件有相互矛盾之处,我方同意按招标方的解释处理;
5、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6、对标书的不接受项:
全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
附件: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公司
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
一、供应商的选择
凡按国家标准及相关准则或规定组织生产销售的原辅材料、备品备件、劳保用品等物资供应商以及运输服务商,只要资质证照齐全且满足我司招标要求,均视为我司合格供应商,参与我司组织的招投标、比价采购等商务活动。
二、供应商负面清单确定流程
(一)责任部门职责分工
使用部门:提供技术参数或提出服务要求,负责对采购物资或服务的质量进行验收。
管理部门:监管使用过程,负责对标的物样品或试供原料的质量进行检验,判定其是否符合公司所需的技术要求。
采购部门:通过线上或线下途径不断开发有能力满足公司所需物资或服务的供应商。对目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完整性、交货期、价格等维度作为筛选的依据进行资格初审。负责供应商的资料收集与档案的建立。
监管部门:负责对采购流程的合规性进行监督。
(二)供应商负面清单确定流程
三、供应商的积分管理规定
(一)供应商积分考核
合作供应商初始积分为40分,从供应商的供货质量、交货周期、售后服务、资质信誉四个方面进行考核,每项10分。使用部门、管理部门、采购部门均可书面提出考核建议。供应保障部组织相关参与评标部门根据本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并建立供应商考核情况登记表,根据扣分情况分为继续合作、限制合作及列入负面清单供应商。考核记分周期为一年,自被考核当日起计满一年后,考核分自动清零。
1.继续合作供应商
考核扣分介于0-7分之间的,为可继续合作的供应商。
2.限制合作供应商
考核扣分介于8-16分之间的,为限制合作供应商。原辅材料采购三个月内不向该供应商发标书或询价书,备品备件采购六个月内不接受该供应商投标或报价。
3.列入负面清单供应商
考核扣分高于16分或单项扣10分的,列入负面清单供应商,停止继续合作。
(二)供应商考核方法
1.原辅材料供应商考核方法
1.1质量方面
(1)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及时调换,未影响生产的,单次扣1-3分;影响生产的,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2)所供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未能及时更换,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3)所供产品质量问题导致产品质量缺陷,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1.2交货方面
(1)交货时无质检报告或合格证等必要资料的,单次扣2分。
(2)交货时未按规定包装的,单次扣1分。
(3)不能按照合同约定交货,除了按合同条款进行相应处罚外,未造成影响的,单次扣2分;造成影响的,视严重程度单次扣3-10分。
(4)交货过程中串通作假,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1.3售后方面
(1)对我公司的售后服务要求不能及时响应,单次扣2分。
(2)售后人员不能及时解决问题,单次扣3分。
(3)在质保期之内,拒绝提供免费售后服务,单次扣5分。
1.4资信方面
(1)中标之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视影响生产程度严重的单次扣3-10分。
(2)交货后不能及时开具发票并送交至业务员,单次扣1分。
(3)未按合同明细开票,弄虚作假,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4)注册信息及基本资质证书不属实,视严重程度单次扣3-10分。
(5)违反廉洁协议,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6)因知识产权引起纠纷,除按合同规定执行外,视严重程度单次扣3-10分。
2.备品备件供应商考核方法
2.1质量方面
(1)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及时调换,未影响生产的,单次扣1-3分;影响生产的,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2)所供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未能及时更换,单次扣10分。
(3)所供产品质量问题导致设备故障,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2.2交货方面
(1)交货时无质检报告或合格证等必要资料的,单次扣2分。
(2)交货时未按规定包装的,单次扣1分。
(3)不能按照合同约定交货,除了按合同条款进行相应处罚外,未造成影响的,单次扣2分;造成影响的,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4)交货过程中串通作假,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2.3售后方面
(1)对我公司的售后服务要求不能及时响应,单次扣2分。
(2)售后人员不能及时解决问题,单次扣3分。
(3)在质保期之内,拒绝提供售后服务,单次扣5分。
2.4资信方面
(1)中标之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视影响生产程度严重的单次扣5-10分。
(2)交货后不能及时开具发票并送交至业务员,单次扣1分。
(3)未按合同明细开票,弄虚作假,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4)注册信息及基本资质证书不属实,视严重程度单次扣3-10分。
(5)违反廉洁协议,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6)因知识产权引起纠纷,除按合同规定执行外,视严重程度单次扣3-10分。
3.物流承运商考核方法
3.1车船要求方面
(1)必须做到证照齐全,即:车船有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罐检报告;人员有驾驶证、资格证、押运证等,如不全单次扣2-5分。
(2)车船状况保持完好、设施齐全,发现缺项损扣1-2分。
3.2计划完成方面
(1)运输单位须按发货计划安排车船完成运输任务,否则单次扣2分。
3.3资信方面
(1)中标之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视影响运输程度严重的单次扣3-10分。
(2)不及时开具发票并送交至业务员,单次扣1分。
(3)未按实际运输任务明细开票,弄虚作假,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4)注册信息及基本资质证书不属实,视严重程度单次扣3-10分。
(5)违反廉洁协议,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四、从负面清单中消除的流程
列入负面清单中的供应商只要通过整改,其产品或服务质量满足我司要求,原则上满一年以后可以申请从负面清单中消除。
(一)供应商提出申请
1.供应商提出负面清单消除的书面申请。
2.供应商提供针对考核项的整改措施及效果等相关文件材料。
(二)确认与消除
1.供应保障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供应商提供的文件材料进行确认,必要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考察。
2.根据确认情况提出建议,报公司批准后从负面清单中消除。
注:供应保障部负责条款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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