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索普工程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我公司现有动力厂污水处理优化项目-污泥干化改造钢结构等施工招标,采用自主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承包商,特邀请贵单位参与投标。
一、招标概况:
(一)项目名称:动力厂污水处理优化项目-污泥干化改造钢结构等工程;
(二)施工时间:60个日历天;
(三)施工地点:索普股份动力污水厂内;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6日11时(北京时间);
(五)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6日14时(北京时间);
(六)开标地点: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二、招标内容:
(一)施工范围;
1、附件一内包含的工作量(不包含桩基施工、钢筋混凝土施工、砖砌施工、防火涂料施工)
结构图:202201-73-G00/00、202201-73-G01/00、202201-73-G02/00、202201-73-G06/00、202201-73-G07/00、202201-73-G08/00、202201-73-G09/00、202201-73-G10/00、202201-73-G11/00、202201-73-G12/00、202201-73-G13/00、202201-73-G14/00、202201-73-G15/00、202201-73-G16/00、202201-73-G17/00、202201-73-G18/00、202201-73-G20/00、202201-73-G23/00、 202201-73-G24/00。
建 筑 图:202201-73-J00/00、202201-73-J01/00、202201-73-J02/00、202201-73-J03/00、202201-73-J04。
平面定位图:202201-73-B01。
2、各项措施费(所有垂直运输由专业分包单位考虑;所有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后以任何方式产生的二次搬运均由投标单位负责)。
3、所有材料卸车与可能发生的倒运费用,施工现场不得进行材料预制,所有预制工作必须在乙方加工厂进行(钢结构加工厂需在镇江市范围内)。
4、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行车和设备安装需要屋面及门等暂停施工的二次进场费用,现场管道及管架等周边环境影响施工吊装难度的费用)。
5、配合甲方安排的第三方检测所需要的人工、机械等费用。
6、工序及竣工等施工范围内资料编制。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施工机械、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施工用水、用电,结算时按定额含量扣除相应费用。
(三)技术要求:
1、所有材料的采购、预制周期必须在一个月内完成;
2、本工程涉及到的所有施工产品全部由乙供,乙供材质量必须符合设计文件和相关规范要求,并按规定向发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检验(实验)资料;本工程严禁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一经发现,限期退场,不按要求退场的,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如购进的材料与提供的样品不一致时,由承包人无条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三、投标人资质与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或经营应具备的合法资质。
(二)其他资质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在有效期内;
4、安全员需取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证书);
5、投标人提供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 3 个月(2023 年
1 月和 2023 年 2 月和 2023 年 3 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招
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三个月,不包含当月);
6、业绩(近三年两项合同额五十万元以上合同复印件)。在我公司有同类安装施工业绩的可免提供;
7、确定中标后,在签订合同前,投标人需提供如下有效资质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来我公司现场施工的单位还需提供工伤保险缴纳证明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雇主责任险缴纳证明,意外险保额不低于100万元。凡来我公司现场踏勘人员需按照我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培训教育;
8、作业过程中,若涉及特种作业(如电焊、登高等)的需提供相应的特种作业证,必须人证一致,且在有效期内。
(三)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投标;
(四)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要求电话联系后10分钟内必须给予回复,明确解决方案,必要时需来我公司现场察看指导。(五)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
(一)报价方式:
1、根据工程量实行总体报价。投标方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工期等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投标人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执行2014年《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编制施工图预算单价;投标人应严格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自行计算工程量并报价,同时要承担由于自身对施工图纸理解不彻底造成漏项等的风险。一旦中标,除有设计变更的工作量外,中标价格为固定总价。
2、报价中安全文明措施费作为不可竞争费,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的标准单独足额计列,专款专用。
3、本项目招标报价有效期:90天。
(二)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招标单位预付合同总价20%作为预付款,施工完成质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0%。项目结算后,付款至结算总价的97%。工程质保金为结算总价的3%。质保期为12个月,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予以一次性支付,质保金按行业惯例无息返还。报价为含税价,税率9%。
以上付款方式:承兑汇票。如国家税率调整,按合同含税价格/(1+合同约定税率)*(1+国家规定的新税率)调整合同价格开具发票。
注:发包方支付进度款时中标方应同期开具相应面额的9%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交竣工资料并审计完成支付款项时中标方应一次性将剩余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开完。
2、中标单位承诺在招标单位未收到业主方支付的工程款之前有权暂不向中标单位支付工程款而不视为招标单位违约。
(三)本项目投标通过线下方式进行:
采用线下投标应将报价书及相关资料装订后,以标袋形式送达,标袋外包装必须用“封条”密封,封条“格式自定”,另需加盖公章,填写密封日期;在标袋封面上需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方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并要求在投标截止日之前送达,逾期将作为作废标处理。
(四)踏勘现场:
1、招标人集中组织踏勘,集中时间:2023年04月21下午14:00,集中地点: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甲醇厂大门,联系人:徐璘,电话:15805289750。
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五)变更费用条款:
1、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
2、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需由甲方确定单价后方可施工。
(六)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报价函;
2、污泥干化改造钢结构等工程量报价清单(投标单位根据要求自行编制,材料的采购费用、制作安装费用,各费用需单独列出);
3、预算书(2014年《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长期授权书在我单位备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可免提供);
5、授权委托书(长期授权书在我单位备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可免提供);
6、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7、 施工方案 (含机器具与人员安排、相应标书的进度计划、质量控制、安全与环保施工措施的落实等) ;
8、业绩(近三年两项合同额五十万元以上合同复印件)。在我公司有同类安装施工业绩的可免提供;
9、其他能证明投标人能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材料;
10、包含以上所有投标电子版资料的U盘一枚,预算书需提供新点软件版本。
(七)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密封后寄:
公司:江苏索普工程有限公司计划运行处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8号
邮编:212006
联系人:刘 亮
联系电话:18652823232
(八)凡对招标文件条款有疑义的,请在开标前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单位:江苏索普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8号,邮编:212006
招标技术联系人:徐 璘 电话:15805289750
招标部门负责人:华 毅 电话:13812466401
五、开标、评标、流标及废标:
(一)开标
1、本项目由招标人组织评标小组负责开标工作,对各投标人报价进行评标,确定最终中标人。
2、请各投标人保持通讯畅通,便于评标小组在开标现场电话联系。确认标书中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必须及时回复开标过程中招标人提出的问题,合理解释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偏离。如评标小组开标现场10分钟内电话联系不上投标人,且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偏离影响定标结果,则视为投标人主动放弃本项目投标,开标结束后不再接受投标人的任何解释。
3、评标小组不得泄露各投标人的报价。
(二)评标
在能够满足招标人技术质量要求及工期要求的投标人中选择总投标价最低的一家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经评审满足技术质量要求及工期要求的合理最低价中标。
(三)流标
招标人如发现招标过程中有串标、陪标等扰乱招标人经营秩序的恶劣情况,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可作流标处理,并可将相关投标方列入供应商负面清单,一年内不再接受参与投标工作。
(四)废标
1、投标人企业资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投标文件填写不完整的;
3、对投标文件的组成内要求的投标资料提供不全的;
4、工程量报价清单未使用招标文件内固定格式的(如有);
5、投标文件不符合技术要求条款的;
6、投标文件存在其他不符合招标人有关要求的问题,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可作废标处理。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本项目分包给第三方,否则按本合同总价的10%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有权终止本合同。
(二)中标人中标以后应严格按照标书约定与招标方签定供需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做好招标项目和服务工作。对中标人所有违背标书及合同约定的行为,招标人均可持续保留与中标方中止合作的一切权利。
(三)对需检验的品种,经招标人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收货,否则做退、换货处理;长期合约的中标人如出现三次产品质量不合格的情况,视为中标人无能力保障产品质量,招标人有权终止此次招标合同的执行。
(四)对于安装质量等事项招标人应及时通知中标人,如有异议双方可协商解决。
(五)如因投标人不能正常履约,对招标人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投标方法律责任。
(六)因投标人原因,工作不能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完成,违约金从本项目款中扣除,每延迟一天按本项目款的1%计收违约金,违约金从本合同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投标人另行支付(如有异议请在报价时注明)。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完成本项目,延期20日内(含20天),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合同总额20%追究投标人违约责任(如有异议请在报价时注明)。
(七)投标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将承担违约责任,列入招标人供应商负面清单。
(八)投标人对所供服务所引起的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由投标人承担一切后果,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本招标书,参与报价投标即视为对本招标书所列之条款均表示接受。
(十)招标人对违反约定的投标人或中标人将按《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对投标人进行管理考核。
(十一)本次招标解释权归江苏索普工程有限公司计划运行处所有。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致:江苏索普工程有限公司:
申 请 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负责动力厂污水处理优化项目-污泥干化改造钢结构等工程项目的投标活动。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致:江苏索普工程有限公司: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动力厂污水处理优化项目-污泥干化改造钢结构等工程项目的投标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投标书和投标文件、与招标人(或业主)协商、签订合同协议书以及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我均予以承认。
被授权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委托。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
被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
江苏索普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单位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有关活动,并对该项目进行投标。
1、投标项目的总投标价(含税)为 (大写): 元人民币;税率 %,其中安全文明措施费:
(大写): 元人民币。
2、报价格式:见招标文件;
3、竣工时间: ;
4、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全部规定;
5、我方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6、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同时完全接受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如果招标文件有相互矛盾之处,我方同意按招标方的解释处理;
7、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8、对标书的偏离项:
全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
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
负面清单管理规定(试行)
为扩大供应商的比较和选择范围,进一步降低采购成本,同时客观评价供应商履约能力,以客观、公正、科学的评判系统对供应商进行量化考察和审定,保证公司的原材料、备品备件、劳防用品等物资供应质量以及运输服务质量,确保签约供应商为公司提供合格的产品与优质的服务,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供应商的选择
凡按国家标准及相关准则或规定组织生产销售的原辅材料、备品备件、劳保用品等物资供应商以及运输服务商,只要资质证照齐全且满足我司招标要求,均视为我司合格供应商,都可以参与我司组织的招投标、比价采购等商务活动。
二、供应商负面清单确定流程
(一)责任部门职责分工
使用部门:提供技术参数或提出服务要求,负责对采购物资或服务的质量进行验收。
管理部门:监管使用过程,负责对标的物样品或试供原料的质量进行检验,判定其是否符合公司所需的技术要求。
采购部门:通过线上或线下途径不断开发有能力满足公司所需物资或服务的供应商。对目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完整性、交货期、价格等维度作为筛选的依据进行资格初审。负责供应商的资料收集与档案的建立。
监管部门:负责对采购流程的合规性进行监督。
(二)供应商负面清单确定流程
三、供应商的积分管理规定
(一)供应商积分考核
合作供应商初始积分为40分,从供应商的供货质量、交货周期、售后服务、资质信誉四个方面进行考核,每项10分。使用部门、管理部门、采购部门均可书面提出考核建议。商务合作部组织相关参与评标部门根据本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并建立供应商考核情况登记表,根据扣分情况分为继续合作、限制合作及列入负面清单供应商。考核记分周期为一年,自被考核当日起计满一年后,考核分自动清零。
1.继续合作供应商
考核扣分介于0-7分之间的,为可继续合作的供应商。
2.限制合作供应商
考核扣分介于8-16分之间的,为限制合作供应商。原辅材料采购三个月内不向该供应商发标书或询价书,备品备件采购六个月内不接受该供应商投标或报价。
3.列入负面清单供应商
考核扣分高于16分或单项扣10分的,列入负面清单供应商,停止继续合作。
(二)供应商考核方法
1.原辅材料供应商考核方法
1.1质量方面
(1)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及时调换,未影响生产的,单次扣1-3分;影响生产的,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2)所供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未能及时更换,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3)所供产品质量问题导致产品质量缺陷,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1.2交货方面
(1)交货时无质检报告或合格证等必要资料的,单次扣2分。
(2)交货时未按规定包装的,单次扣1分。
(3)不能按照合同约定交货,除了按合同条款进行相应处罚外,未造成影响的,单次扣2分;造成影响的,视严重程度单次扣3-10分。
(4)交货过程中串通作假,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1.3售后方面
(1)对我公司的售后服务要求不能及时响应,单次扣2分。
(2)售后人员不能及时解决问题,单次扣3分。
(3)在质保期之内,拒绝提供免费售后服务,单次扣5分。
1.4资信方面
(1)中标之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视影响生产程度严重的单次扣3-10分。
(2)交货后不能及时开具发票并送交至业务员,单次扣1分。
(3)未按合同明细开票,弄虚作假,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4)注册信息及基本资质证书不属实,视严重程度单次扣3-10分。
(5)违反廉政协议,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6)因知识产权引起纠纷,除按合同规定执行外,视严重程度单次扣3-10分。
2.备品备件供应商考核方法
2.1质量方面
(1)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及时调换,未影响生产的,单次扣1-3分;影响生产的,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2)所供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未能及时更换,单次扣10分。
(3)所供产品质量问题导致设备故障,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2.2交货方面
(1)交货时无质检报告或合格证等必要资料的,单次扣2分。
(2)交货时未按规定包装的,单次扣1分。
(3)不能按照合同约定交货,除了按合同条款进行相应处罚外,未造成影响的,单次扣2分;造成影响的,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4)交货过程中串通作假,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2.3售后方面
(1)对我公司的售后服务要求不能及时响应,单次扣2分。
(2)售后人员不能及时解决问题,单次扣3分。
(3)在质保期之内,拒绝提供售后服务,单次扣5分。
2.4资信方面
(1)中标之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视影响生产程度严重的单次扣5-10分。
(2)交货后不能及时开具发票并送交至业务员,单次扣1分。
(3)未按合同明细开票,弄虚作假,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4)注册信息及基本资质证书不属实,视严重程度单次扣3-10分。
(5)违反廉政协议,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6)因知识产权引起纠纷,除按合同规定执行外,视严重程度单次扣3-10分。
3.物流承运商考核方法
3.1车船要求方面
(1)必须做到证照齐全,即:车船有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罐检报告;人员有驾驶证、资格证、押运证等,不全单次扣2-5分。
(2)车船状况保持完好、设施齐全,发现缺项损扣1-2分。
3.2计划完成方面
(1)运输单位须按发货计划安排车船完成运输任务,否则单次扣2分。
3.3资信方面
(1)中标之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视影响运输程度严重的单次扣3-10分。
(2)不及时开具发票并送交至业务员,单次扣1分。
(3)未按实际运输任务明细开票,弄虚作假,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4)注册信息及基本资质证书不属实,视严重程度单次扣3-10分。
(5)违反廉政协议,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四、从负面清单中消除的流程
列入负面清单中的供应商只要通过整改,其产品或服务质量满足我司要求,原则上满一年以后可以申请从负面清单中消除。
(一)供应商提出申请
1. 供应商提出负面清单中消除的书面申请。
2. 供应商提供针对考核项的整改措施及效果等相关文件材料。
(二)确认与消除
1.商务合作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供应商提供的文件材料进行确认,必要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考察。
2.根据确认情况提出建议,报公司批准后从负面清单中消除。
动力厂污水处理优化项目-污泥干化改造钢结构工程自主公开招标文件(索普工程计划运行处)(刘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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