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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普工程 索普股份硫化事业部液硫管道安装项目
作者:江苏索普工程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06-26 预览量:5026

江苏索普工程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我公司现对索普股份硫化事业部液硫管道安装项目进行招标,采用自主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承包商特邀请贵单位参与投标。

     一、招标概况:

(一)项目名称:索普股份硫化事业部液硫管道安装项目;

(二)施工时间:2023年7月31日前完成;

)施工地点:海纳川港口事业部;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7511时(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7514(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二、招标内容:

 (一)施工范围:详见附件1(液硫输送管工作量统计),夹套管制作后需进行蒸汽试压检测后方可安装,拆除的管道需运送到硫化事业部指定地点。

(二)技术要求:氩弧焊打底,电焊盖面。管道耐压试验后所有焊口、法兰连接处不漏。

(三)承包方式:主材甲供、辅材乙供。施工所需吊车、叉车及脚手架由招标方提供。

 三、投标人资质与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或经营应具备的合法资质。

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确定中标后,在签订合同前,投标人需提供如下有效资质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来我公司现场施工的单位还需提供工伤保险缴纳证明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雇主责任险缴纳证明,意外险保额不低于50万。

5、作业过程中,若涉及特种作业(如焊接、登高等)需提供符合招标方要求的特种作业证或专业证书,必须人证一致,且在有效期内。

6、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

(一)报价方式:报价为含增值税固定总价如国家税率调整,按合同含税价格/(1+合同约定税率)*(1+国家规定的新税率)调整合同价格开具发票。

(二)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工程完工,工程验收合格经审计后付款至结算价的90%,剩余10%为质保金。缺陷责任期满12个月后无施工质量问题质保金无息返还。以上付款方式:银行承兑汇票。报价为含税价,税率9%,如有不同请注明。

2、中标单位承诺在招标单位未收到业主方支付的工程款之前有权暂不向中标单位支付工程款而不视为招标单位违约。

(三)投标单位根据附件1液硫输送管工作量统计及现场踏勘,编制预算书(2014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及施工方案,进行投标。踏勘现场联系人焦鹏程,电话13812450613。超出施工要求的工作量,固定总价里面有单价的可以参照,没有的按照《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版)进行计价,经审计后进行结算。

 (四)其它:

1、投标方做好施工现场人员的个人防护,施工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按安全部门要求缴纳安全保证金。

3、来我公司现场踏勘人员需按照我公司的相关规定接受培训教育,自备安全帽,穿长衣、长裤与防砸鞋

4、遵守招标方门卫管理制度与相关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五)本项目投标通过线下进行:

采用线下投标应将报价书及相关资料以A4纸打印装订成册,以标袋形式送达,标袋外包装必须用“封条”密封,封条“格式自定”,另需加盖公章,填写密封日期;在标袋封面上需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方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并要求在投标截止日之前送达,逾期将作为作废标处理。

(六)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报价函;

2)预算书(新点软件编制);

3)施工方案;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在我单位有长期授权书备案的可免提供);

5授权委托书(在我单位有长期授权书备案的可免提供);

6企业资质证明文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七)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密封后寄:

公司:江苏索普工程有限公司计划运行处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8号

邮编:212006

收件人:刘亮

联系电话:18652823232

(八)凡对招标文件条款有疑义的,请在开标前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单位:江苏索普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8号,邮编:212006

招标业务联系人:焦鹏程             电话:13812450613

招标部门负责人:华               电话:13812466401

五、开标、评标、流标及废标:

(一)开标

1.本项目由招标人组织评标小组负责开标工作,对各投标人报价进行评标,确定最终中标人。

2.请各投标人保持通讯畅通,便于评标小组在开标现场电话联系。确认标书中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必须及时回复开标过程中招标人提出的问题,合理解释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偏离。如评标小组开标现场10分钟内电话联系不上投标人,且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偏离影响定标结果,则视为投标人主动放弃本项目投标,开标结束后不再接受投标人的任何解释。

3.评标小组不得泄露各投标人的报价。  

(二)评标

在能够满足招标人技术质量要求及工期要求的投标人中选择总投标价最低的一家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经评审满足技术质量及工期要求的合理最低价中标。

(三)流标

招标人如发现招标过程中有串标、陪标等扰乱招标人经营秩序的恶劣情况,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可作流标处理,并可将相关投标方列入供应商负面清单,一年内不再接受参与投标工作。

(四)废标

凡投标人不具备招标人明确要求资质的,或投标文件填写不完整、报价有空项的,或投标文件的组成有漏项的(招标人在招标文件内作说明的除外)或不符合技术要求条款的,或者存在其他不符合招标人有关要求的问题,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可作废标处理。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本项目分包给第三方,否则按本合同总价的10%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有权终止本合同。  

(二)中标人中标以后应严格按照标书约定与招标方签定施工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做好安装施工工作。对中标人所有违背标书及合同约定的行为,招标人均可持续保留与中标方中止合作的一切权利。 

(三)如因投标人不能正常履约,对招标人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投标方法律责任。

(四)因投标人原因,工作不能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完成,违约金从本项目款中扣除,每延迟一天按本项目款的1%计收违约金,违约金从本合同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投标人另行支付(如有异议请在报价时注明)。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完成本项目,延期20日内(含20天),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合同总额20%追究投标人违约责任(如有异议请在报价时注明)。

(五)投标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将承担违约责任,列入招标人供应商负面清单。

(六)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本招标书,参与报价投标即视为对本招标书所列之条款均表示接受。

(七)招标人对违反约定的投标人或中标人将按《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对投标人进行管理考核。

(八)如投标方不能按计划进度完成施工任务,出现进度滞后或甩项,招标单位有权直接安排其他单位进行施工,产生的费用按照该项目第三方承接费用从中标单位合同结算总价中扣减,并视情节罚款2000至50000元,并在年度合格供应商评价时将该单位判定不合格。

(九)本次招标解释权归江苏索普工程有限公司计划运行处所有。

 

报价函

江苏索普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单位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有关活动,并对该项目进行投标。

1、投标项目的总投标价(含税)为            (大写):             元人民币;税率       %;

2、报价格式:详见附件1(液硫输送管工作量统计);

3、竣工时间:                

4、我方承诺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全部规定;

5、我方承诺中标后双方签订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6、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同时完全接受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如果招标文件有相互矛盾之处,我方同意按招标方的解释处理;

7、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8、对标书的不接受项:               

全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致:江苏索普工程有限公司

人:

单位性质:

   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名:

   别:

   龄:

   务: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索普股份硫化事业部液硫管道安装项的投标活动。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期:           

 

 

授权委托书

致:江苏索普工程有限公司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姓名)系       (投标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索普股份硫化事业部液硫管道安装项的投标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投标书和投标文件、与招标人(或业主)协商、签订合同协议书以及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我均予以承认。

被授权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委托。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

被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

日期:           

 

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

一、供应商的选择

凡按国家标准及相关准则或规定组织生产销售的原辅材料、备品备件、劳保用品等物资供应商以及运输服务商,只要资质证照齐全且满足我司招标要求,均视为我司合格供应商,参与我司组织的招投标、比价采购等商务活动。

二、供应商负面清单确定流程

(一)责任部门职责分工

使用部门:提供技术参数或提出服务要求,负责对采购物资或服务的质量进行验收。

管理部门:监管使用过程,负责对标的物样品或试供原料的质量进行检验,判定其是否符合公司所需的技术要求。

采购部门:通过线上或线下途径不断开发有能力满足公司所需物资或服务的供应商。对目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完整性、交货期、价格等维度作为筛选的依据进行资格初审。负责供应商的资料收集与档案的建立。

监管部门:负责对采购流程的合规性进行监督。

(二)供应商负面清单确定流程

 

三、供应商的积分管理规定

(一)供应商积分考核

合作供应商初始积分为40分,从供应商的供货质量、交货周期、售后服务、资质信誉四个方面进行考核,每项10分。使用部门、管理部门、采购部门均可书面提出考核建议。供应保障部组织相关参与评标部门根据本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并建立供应商考核情况登记表,根据扣分情况分为继续合作、限制合作及列入负面清单供应商。考核记分周期为一年,自被考核当日起计满一年后,考核分自动清零。

1.继续合作供应商

考核扣分介于0-7分之间的,为可继续合作的供应商。

2.限制合作供应商

考核扣分介于8-16分之间的,为限制合作供应商。原辅材料采购三个月内不向该供应商发标书或询价书,备品备件采购六个月内不接受该供应商投标或报价。 

3.列入负面清单供应商

考核扣分高于16分或单项扣10分的,列入负面清单供应商,停止继续合作。

(二)供应商考核方法

1.原辅材料供应商考核方法

1.1质量方面

1)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及时调换,未影响生产的,单次扣1-3分;影响生产的,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2)所供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未能及时更换,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3)所供产品质量问题导致产品质量缺陷,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1.2交货方面

1)交货时无质检报告或合格证等必要资料的,单次扣2分。

2)交货时未按规定包装的,单次扣1分。

3)不能按照合同约定交货,除了按合同条款进行相应处罚外,未造成影响的,单次扣2分;造成影响的,视严重程度单次扣3-10分。

4)交货过程中串通作假,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1.3售后方面

1)对我公司的售后服务要求不能及时响应,单次扣2分。

2)售后人员不能及时解决问题,单次扣3分。

3)在质保期之内,拒绝提供免费售后服务,单次扣5分。

1.4资信方面

1)中标之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视影响生产程度严重的单次扣3-10分。

2)交货后不能及时开具发票并送交至业务员,单次扣1分。

3)未按合同明细开票,弄虚作假,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4)注册信息及基本资质证书不属实,视严重程度单次扣3-10分。

5)违反廉洁协议,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6)因知识产权引起纠纷,除按合同规定执行外,视严重程度单次扣3-10分。

2.备品备件供应商考核方法

2.1质量方面

1)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及时调换,未影响生产的,单次扣1-3分;影响生产的,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2)所供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未能及时更换,单次扣10分。

3)所供产品质量问题导致设备故障,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2.2交货方面

1)交货时无质检报告或合格证等必要资料的,单次扣2分。

2)交货时未按规定包装的,单次扣1分。

3)不能按照合同约定交货,除了按合同条款进行相应处罚外,未造成影响的,单次扣2分;造成影响的,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4)交货过程中串通作假,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2.3售后方面

1)对我公司的售后服务要求不能及时响应,单次扣2分。

2)售后人员不能及时解决问题,单次扣3分。

3)在质保期之内,拒绝提供售后服务,单次扣5分。

2.4资信方面

1)中标之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视影响生产程度严重的单次扣5-10分。

2)交货后不能及时开具发票并送交至业务员,单次扣1分。

3)未按合同明细开票,弄虚作假,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4)注册信息及基本资质证书不属实,视严重程度单次扣3-10分。

5)违反廉洁协议,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6)因知识产权引起纠纷,除按合同规定执行外,视严重程度单次扣3-10分。

3.物流承运商考核方法

3.1车船要求方面

1)必须做到证照齐全,即:车船有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罐检报告;人员有驾驶证、资格证、押运证等,如不全单次扣2-5分。

2)车船状况保持完好、设施齐全,发现缺项损扣1-2分。

3.2计划完成方面

1)运输单位须按发货计划安排车船完成运输任务,否则单次扣2分。

3.3资信方面

1)中标之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视影响运输程度严重的单次扣3-10分。

2)不及时开具发票并送交至业务员,单次扣1分。

3)未按实际运输任务明细开票,弄虚作假,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4)注册信息及基本资质证书不属实,视严重程度单次扣3-10分。

5)违反廉洁协议,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四、从负面清单中消除的流程

列入负面清单中的供应商只要通过整改,其产品或服务质量满足我司要求,原则上满一年以后可以申请从负面清单中消除

(一)供应商提出申请

1.供应商提出负面清单消除的书面申请。

2.供应商提供针对考核项的整改措施及效果等相关文件材料。

(二)确认与消除

1.供应保障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供应商提供的文件材料进行确认,必要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考察。

2.根据确认情况提出建议,报公司批准后从负面清单中消除。

 

      

 

附件1:液硫输送管工作量统计(1).xls

2023年度江苏索普工程有限公司安装项目施工澄清函.doc

索普股份硫化事业部液硫管道安装项目自主公开招标文件(索普工程计划运行处)(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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