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po.com.cn 0511-88995088
  招标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采购招标- 招标公告
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某项目安全条件论证工作招标
作者: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08-01 预览量:8014

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现需对某项目安全条件论证工作进行招标,采用自主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供应商,特邀请贵单位参与投标。

一、招标概况:

1.服务对象:项目安全条件论证(8月4日下午14:00到我公司进行交流,未参加交流的单位无参标资格)。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等,对某项目安全论证工作的技术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3.投标截止时间2023 8 10 12 时(北京时间)

4.开标时间2023 8 10 14 时(北京时间)

二、服务内容和工作要求

1.咨询服务内容:对某项目的安全条件进行论证,并编制安全条件论证报告。

2.项目安全条件进行现场、资料的检查和分析,按照国家法规与标准规范要求编制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

3.完成日期:投标人在提供项目可研报告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全论证,并提交书面正式报告。

4.验收标准:提供某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满足项目立项申报要求。

5.费用:含相应的技术咨询费、现场勘察费、类比资料、报告编制和出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金、专家费等涉及所有费用;

    6.因本项目未立项,考虑招标后有可能取消项目安全条件论证工作,请愿意承担此风险的服务单位参加招投标工作。

、投标方资质要求

1.投标方必须为江苏省内注册的法人,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有安全技术咨询。在项目建设地有从事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的经历。

2.投标方守法诚信、信用良好,无重大违法行为

3.投标方的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符合《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承担过类似企业或项目安全评价。

项目组成员不少于6人,其中化工类高级工程师不少于1人;成员的专业能力应满足项目安全论证需要;有能力根据项目安全论证工作需要聘请相应专业技术专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书包括

1.资质证明: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投标授权人证明、业绩证明。
  2.技术咨询
工作进度安排。

3.报价(含税价,注明税率、支付方式),报价单须加盖公章,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

4.投标:

(一)报价方式:报价含增值税。如国家税率调整,按合同含税价格/(1+合同约定税率)*(1+国家规定的新税率)调整合同价格开具发票;

(二)付款方式:提交书面安全论证报告后,凭增值税专用发票于 次月 付款,付款方式为 现汇 。如投标人不接受招标人提出的付款方式,可在线下报价书中明确能够接受的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评标时作为参考。报价为含税价,如有不同请注明。

(三)本项目投标可通过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进行:

1、采用线上投标需严格按照索普官网格式要求填写报价,如需上传报价单需加盖报价章,同时上传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资质材料。

2、采用线下投标应将报价书及相关资料以标袋形式送达,标袋外包装必须用“封条”密封,封条“格式自定”,另需加盖公章、法人章,填写密封日期;在标袋封面上需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方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正副本各 1 份,并要求在投标截止日之前送达,逾期将作为作废标处理。

评标依据:满足招标文件所有要求的最低价中标。

(四)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密封寄:

公司: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邮编:212006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952843414

(五)凡对招标文件条款有疑义的,请在开标前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单位: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商务合作部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邮编:212006

联系人:王先生,18952843414

五、开标、评标、流标及废标:

(一)开标

本项目由招标人组织评标小组负责开标工作,对各投标人报价进行评标,确定最终中标人。

(二)评标

1在能够满足招标人技术要求及供货期要求的投标人中选择总价最低的一家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2、请各投标人保持通讯畅通,便于评标小组在开标现场电话联系

3、评标小组不得泄露各投标人的报价。                                   

(三)流标

招标人如发现招标过程中有串标、陪标等扰乱招标人经营秩序的恶劣情况,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可作流标处理,并可将相关投标方列入供应商负面清单,一年内不再接受参与投标工作。

(四)废标

凡投标人不具备生产经营资质的,或投标文件填写不完整、报价有空项的,或不符合技术要求条款的,或者存在其他不符合招标人有关要求的问题,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可作废标处理。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中标人中标以后应严格按照标书约定与招标方签定供需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做好物资供应和服务工作。对中标人所有违背标书及合同约定的行为,招标人均可持续保留与中标方中止合作的一切权利。

(二)对需检验的品种,经招标人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收货,否则做退、换货处理;长期合约的中标人如出现三次产品质量不合格的情况,视为中标人无能力保障产品质量,招标人有权终止此次招标合同的执行。

(三)对不合格货品招标人应及时通知中标人,如有异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如需仲裁,应按合同约定在规定时间内按《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执行。仲裁期间中标人应保证招标人供应,不影响招标人正常生产运行。

(四)如因投标人不能正常履约,对招标人生产造成影响的,招标人可向阿里巴巴公司投诉;如影响严重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投标方法律责任。

(五)投标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将承担违约责任,列入招标人供应商负面清单,同时招标人将向阿里巴巴进行投诉。

(六)投标人对所供产品所引起的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由投标人承担一切后果,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本招标书,参与报价投标即视为对本招标书所列之条款均表示接受。

(八)招标人对违反约定的投标人或中标人将按《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对投标人进行管理考核(详见附件)。

(九)本次招标解释权归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商务合作部所有。

 

报价函

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单位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有关活动,并对该项目进行投标。

1、名称:

项目名称

万元(含税价)

税率

备注

项目分项1安全条件论证报告




项目分项2安全条件论证报告




项目分项3安全条件论证报告




总价




1、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全部规定;

2、我方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同时完全接受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如果招标文件有相互矛盾之处,我方同意按招标方的解释处理;

4、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全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  

公司某项目安全评价招标文件(1)(1).doc

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doc


友情链接: 镇江国资在线 | 腾讯企业邮箱 | 金山网 | 

集团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联系电话:0511-88995088  集团邮箱:sopo@sopo.com.cn

版权所有:苏ICP备16014172号-3  Copyright © 2014 - 2024  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