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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公路运输招标
作者:江苏索普聚酯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09-27 预览量:8640

江苏索普聚酯科技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我公司现需采购污水公路运输服务采用自主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供应商,特邀请贵单位参与投标。

     一、招标概况:

(一)项目名称:污水公路运输招标                   

(二)交货地点:江苏索普聚酯科技有限公司

    (三)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1112时(北京时间);

(四)开标时间2023101114时(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二、招标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招标文件是各投标单位编制标书的依据,也是签定合同的依据,本招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附件之一,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技术要求:

1.承运货物:

江苏索普聚酯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污水。约3000吨(成分:pH=6~9、COD≤300 mg/L、氯离子≤200 mg/L)。

2.装货地址:江苏索普聚酯科技有限公司。

3.卸货地址: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4.运输运距:约5km

5.任务期限:需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0日历天内完成任务。

6.车辆规格要求为装载量30吨。

      三、投标人资质与要求:

(一)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注册资金在200万元及以上的具备合法工商、税务登记和道路运输资质的企业法人单位允许投标。投标方应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的资质认定,持有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危险货物第9类,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包括危害环境物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车辆要求:

投标单位必须拥有具备合法手续、安全有效的适载车辆,车辆尾气排放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国五及以上标准。

3.具备良好的运输服务品质与服务态度,具备流畅的信息沟通渠道。
    4.开具正规运输增值税专用票。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资格证;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维护和保养,保持车辆和设备技术状况完好。

3.具有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建立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急事故处理机制和应急救援方案。

4.购买相应的安全责任险。

5.运输车辆应当依法取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颁发的《道路运输证》,罐车必须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紧急切断装置。

6.车辆驾驶人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和危险品运输从业资格证。

(三)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

①投标报价单、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

②《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以上资料按顺序装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法人公章,并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四)投标及运输要求;

1.本次招标运输费报价为运送3000吨污水的综合总价,报价须包含承运该运输任务的一切费用,包括:空车往返、过磅费、保险费(含货物保险)、油费、人员工资、设备折旧、力资费、合理利润等。凡遗漏工作量,以投标价为准,合同期内不予增补相关费用。招标方全程记录运次及运输量,并双方确认,结算以实际运输量(磅单重量)为准,即:2.投标运输要求:

(1)中标人要具备抗运输风险能力和运输保障能力,必须安全、及时的完成我公司指定的残留污水的运输任务,并承担在运输途中因各类原因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2)中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我公司的厂规厂纪,如违反,一切后果由承运方负责。

3.待时费:

承运单位车辆按我公司运输计划在正常可卸货时间内送达到达指定地点,因接收单位原因导致送达后超过12小时未能卸货的,由招标方与接收单位协调,及时配合卸货。

 (五)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要求电话联系后1小时内必须给予回复,明确解决方案。

四、投标要求:

(一)报价方式:报价为含增值税综合总价。如国家税率调整,按合同含税价格/(1+合同约定税率)*(1+国家规定的新税率)调整合同价格开具发票;

(二)付款方式:运输费以最终以实际运输量(磅单重量)的综合总价结算,即:付款前,中标人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我方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次月付款,付款方式为现汇。

(三)本项目投标采用线下投标方式进行:

投标人根据招标书要求,制作成投标文件,必须以档案袋密封,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人印鉴,在标袋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方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请于截标前将投标保证金2万元打入招标方指定账户(汇款账号:484 577 058 384,开户行:中行镇江丁卯桥支行,打款须备注:污水公路运输投标保证金),并于2023年10月11日12:00前,将投标文件及其资料用文件袋封口后并加盖骑缝章后送达我公司。

(四)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密封寄:

公司:江苏索普聚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邮编:212006

联系人:邱海芳

联系电话:18796000873

(五)凡对招标文件条款有疑义的,请在开标前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单位:江苏索普聚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邮编:212006

联系人:杨海霞 13921594323

负责人:张兆瑞 18651289917

五、开标、评标、流标及废标:

(一)开标

本项目由招标人组织评标小组负责开标工作,对各投标人报价进行评标,确定最终中标人。

(二)评标

1、在能够满足招标人技术要求及供货期要求的投标人中选择报价最低的一家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2、请各投标人保持通讯畅通,便于评标小组在开标现场电话联系。

3、评标小组不得泄露各投标人的报价。

(三)流标

招标人如发现招标过程中有串标、陪标等扰乱招标人经营秩序的恶劣情况,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可作流标处理,并可将相关投标方列入供应商负面清单,一年内不再接受参与投标工作。

(四)废标

凡投标人不具备生产经营资质的,或投标文件填写不完整、报价有空项的,或不符合技术要求条款的,或者存在其他不符合招标人有关要求的问题,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可作废标处理。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中标人须在接到中标通知后一周内,严格按照标书约定与招标方签定供需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做好服务工作。对中标人所有违背标书及合同约定的行为,招标人均可持续保留与中标方中止合作的一切权利。 

(二)中标人不得将业务进行转包、分包。

(三)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本招标书,参与报价投标即视为对本招标书所列之条款均表示接受。

(四)招标人对违反约定的投标人或中标人将按《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对投标人进行管理考核(详见附件)。

(五)本次招标解释权归江苏索普聚酯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七、违约责任人

(一)中标方因送货不及时或送货过程中违规行为从而影响招标方,扣除此趟运输费用的20%为处罚金,若情节严重的按照实际客户损失进行赔偿。

(二)对于合同履行中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污水公路运输费报价单

送货地点

税率

综合总报价(元)

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结算以实际运输量(磅单重量)为准,即:

说明:

1.本报价单盖章有效,盖章后视为投标单位对本招标书所列之条款均表示认可,不明之处由招标方负责解释。

2.本报价单必须采用一次性密封投标,用密封条密封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异地供应商可通过特快专递密封报价(为保障投标书到达的及时性,请采用EMS或顺丰速递)。

 

                     投标单位名称:

                                     盖章:

二次投标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

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

负面清单管理规定(试行)

 

为扩大供应商的比较和选择范围,进一步降低采购成本,同时客观评价供应商履约能力,以客观、公正、科学的评判系统对供应商进行量化考察和审定,保证公司的原材料、备品备件、劳防用品等物资供应质量以及运输服务质量,确保签约供应商为公司提供合格的产品与优质的服务,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供应商的选择

凡按国家标准及相关准则或规定组织生产销售的原辅材料、备品备件、劳保用品等物资供应商以及运输服务商,只要资质证照齐全且满足我司招标要求,均视为我司合格供应商,都可以参与我司组织的招投标、比价采购等商务活动。

二、供应商负面清单确定流程

(一)责任部门职责分工

使用部门:提供技术参数或提出服务要求,负责对采购物资或服务的质量进行验收。

管理部门:监管使用过程,负责对标的物样品或试供原料的质量进行检验,判定其是否符合公司所需的技术要求。

采购部门:通过线上或线下途径不断开发有能力满足公司所需物资或服务的供应商。对目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完整性、交货期、价格等维度作为筛选的依据进行资格初审。负责供应商的资料收集与档案的建立。

监管部门:负责对采购流程的合规性进行监督。

 

 

(二)供应商负面清单确定流程

三、供应商的积分管理规定

(一)供应商积分考核

合作供应商初始积分为40分,从供应商的供货质量、交货周期、售后服务、资质信誉四个方面进行考核,每项10分。使用部门、管理部门、采购部门均可书面提出考核建议。商务合作部组织相关参与评标部门根据本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并建立供应商考核情况登记表,根据扣分情况分为继续合作、限制合作及列入负面清单供应商。考核记分周期为一年,自被考核当日起计满一年后,考核分自动清零。

1.继续合作供应商 

考核扣分介于0-7分之间的,为可继续合作的供应商。 

2.限制合作供应商 

考核扣分介于8-16分之间的,为限制合作供应商。原辅材料采购三个月内不向该供应商发标书或询价书,备品备件采购六个月内不接受该供应商投标或报价。   

3.列入负面清单供应商

考核扣分高于16分或单项扣10分的,列入负面清单供应商,停止继续合作。

(二)供应商考核方法

1.原辅材料供应商考核方法

1.1质量方面

(1)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及时调换,未影响生产的,单次扣1-3分;影响生产的,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2)所供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未能及时更换,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3)所供产品质量问题导致产品质量缺陷,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1.2交货方面

(1)交货时无质检报告或合格证等必要资料的,单次扣2分。

(2)交货时未按规定包装的,单次扣1分。

(3)不能按照合同约定交货,除了按合同条款进行相应处罚外,未造成影响的,单次扣2分;造成影响的,视严重程度单次扣3-10分。

(4)交货过程中串通作假,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1.3售后方面

(1)对我公司的售后服务要求不能及时响应,单次扣2分。

(2)售后人员不能及时解决问题,单次扣3分。

(3)在质保期之内,拒绝提供免费售后服务,单次扣5分。

1.4资信方面

(1)中标之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视影响生产程度严重的单次扣3-10分。

(2)交货后不能及时开具发票并送交至业务员,单次扣1分。

(3)未按合同明细开票,弄虚作假,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4)注册信息及基本资质证书不属实,视严重程度单次扣3-10分。

(5)违反廉政协议,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6)因知识产权引起纠纷,除按合同规定执行外,视严重程度单次扣3-10分。

2.备品备件供应商考核方法

2.1质量方面

(1)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及时调换,未影响生产的,单次扣1-3分;影响生产的,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2)所供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未能及时更换,单次扣10分。

(3)所供产品质量问题导致设备故障,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2.2交货方面

(1)交货时无质检报告或合格证等必要资料的,单次扣2分。

(2)交货时未按规定包装的,单次扣1分。

(3)不能按照合同约定交货,除了按合同条款进行相应处罚外,未造成影响的,单次扣2分;造成影响的,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4)交货过程中串通作假,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2.3售后方面

(1)对我公司的售后服务要求不能及时响应,单次扣2分。

(2)售后人员不能及时解决问题,单次扣3分。

(3)在质保期之内,拒绝提供售后服务,单次扣5分。

2.4资信方面

(1)中标之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视影响生产程度严重的单次扣5-10分。

(2)交货后不能及时开具发票并送交至业务员,单次扣1分。

(3)未按合同明细开票,弄虚作假,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4)注册信息及基本资质证书不属实,视严重程度单次扣3-10分。

(5)违反廉政协议,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6)因知识产权引起纠纷,除按合同规定执行外,视严重程度单次扣3-10分。

3.物流承运商考核方法

3.1车船要求方面

(1)必须做到证照齐全,即:车船有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罐检报告;人员有驾驶证、资格证、押运证等,不全单次扣2-5分。

(2)车船状况保持完好、设施齐全,发现缺项损扣1-2分。

3.2计划完成方面

(1)运输单位须按发货计划安排车船完成运输任务,否则单次扣2分。

3.3资信方面

(1)中标之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视影响运输程度严重的单次扣3-10分。

(2)不及时开具发票并送交至业务员,单次扣1分。

(3)未按实际运输任务明细开票,弄虚作假,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4)注册信息及基本资质证书不属实,视严重程度单次扣3-10分。

(5)违反廉政协议,视严重程度单次扣5-10分。

四、从负面清单中消除的流程

列入负面清单中的供应商只要通过整改,其产品或服务质量满足我司要求,原则上满一年以后可以申请从负面清单中消除

(一)供应商提出申请

1. 供应商提出负面清单中消除的书面申请。

2. 供应商提供针对考核项的整改措施及效果等相关文件材料。

(二)确认与消除

1.商务合作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供应商提供的文件材料进行确认,必要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考察。

2.根据确认情况提出建议,报公司批准后从负面清单中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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