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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普股份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的钢瓶检测及灭火剂充装
作者: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07-25 预览量:447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我公司现索普股份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的钢瓶检测及灭火剂充装进行招标,采用自主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供应商,特邀请贵单位参与投标

     一、招标概况:

(一)服务项目名称:索普股份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的钢瓶检测及灭火剂充装

(二)合同执行期限:202485日至2024819止;

(三)施工地点: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4819时(北京时间);

(五)开标时间2024819时(北京时间);

(六)开标地点: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七)中标公示:中标信息将于开标后在索普集团官网公示,请各投标人登录http://www.sopo.com.cn查询。

二、服务内容及工作要求:

(一)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索普股份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的钢瓶检测及灭火剂充装

 

 

规格型号

配置部位

数量(只)

充装压力

MPa)

1

七氟丙烷钢瓶(无缝)

120

醋酸乙酯机柜间、醋酸二期机柜间、151大楼

26

2.5

2

氮气启动无缝)

8

醋酸乙酯机柜间、醋酸二期机柜间、151大楼

6

6.0

 

二)项目服务范围:根据《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气体灭火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现对索普股份内的气体灭火系统的钢瓶及灭火药剂进行检测、充装和运维服务,并出具消防部门认可的检测报告。

(三)工作要求

1.拆卸、安装时需确保不影响环境运输出去抽取原罐体内的灭火剂、清洗罐体、罐体检测(需提供罐体的检测报告)、罐体重新装(要求罐体不能有色差)。

2.制定出针对本项目的检测期间和维保期间的安全应急措施方案。

3.检测内容应包括:钢瓶内部窥视损锈及处理;钢瓶壁厚测试;钢瓶强度试验及检测;密封性检测;年泄漏量检测;瓶头阀的维修更换;钢瓶表面防腐处理;钢瓶拆卸、安装、运输、系统接线等。

4. 若气瓶在检测过程中发现零部件损坏或者不合格需要更换时,按实际数量更换并结算。但是投标人需要在标书中提供以上表格中各种气瓶和对应阀门的单价。气瓶检测合格后厂家应提供气瓶合格检测报告作为验收附件。

5.充装要求:按照《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相关要求执行。

6.服务要求:服务人员要求持证上岗,要有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气瓶检验人员取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证书,充气人员取得特种设备作业证(P1),售后服务人员取得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

7. 完成日期: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2024819日前完成气瓶检测和气体充装,并提供气瓶检测报告。

(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中标单位按照招标方合同规定的时间进行检测和充装。

2.中标方向招标方提供可靠的售后技术服务人员的联系方式,随时为招标方提供售后或者技术咨询,并提供技术支持,8个小时内能解决问题。

3.质保期至少1年,从最终验收合格交付给招标方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内,中标单位提供的商品出现非人为因素造成的质量问题,有中标单位负责免费维修,如果维修仍不能达到招标方的使用要求,中标单位应提供原厂同品牌同质量的商品无偿调换。如因商品质量问题给需方造成损失或产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并负责赔偿需方所造成的的损失。

 

 

三、投标人资质与要求:

   (一)基本要求:

1、投标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单位需符合《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的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具备的条件,招标方将对投标单位进行现场实际勘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在投标方的从事维保服务的资格。

3.投标单位应具备丰富的维修保养经验及良好的社会信誉;

4.能响应招标方提出的其他合理要求。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1.法人代表证明文件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公章);

2.投标报价,需注明税率;

3.服务组织设计方案,检测维保计划、检测维保内容;

4.企业简介、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从业人员的业务技术证书、近年的主要业绩情况附合同复印件;

5.投标书必须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无效。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不能区分正、副本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投标文件的正本应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如为授权代表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正本必须为原件,但投标人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可采用复印件。投标文件的副本可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也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投标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之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招标。

(三)其他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有较好的业绩且无不良记录,无虚假业绩及业绩造假等情况,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投标人必须有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投标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资质材料和与维修同类型项目业绩(至少3家,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在我公司有同类检测业绩的可免提供以上文件。确定中标后,在签订合同前,投标人需提供如下有效资质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来我公司现场施工的单位还需提供工伤保险缴纳证明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雇主责任险缴纳证明,施工现场做好施工人员的个人防护,施工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等。

2.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必须具有合法代理资质。代理商必须提供厂家授权的代理证明材料和合法代理资质的验证渠道,以便招标人验证真伪。(厂家要求必须满足1.条款)。

 (三)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投标;

 (四)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要求电话畅通,遇有问题及时给予回复,明确解决方案,必要时需来我公司作技术指导;

 (五)投标人所供产品引起的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由投标人承担一切后果,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投标:

(一)报价方式:报价为含增值税送到价或现场检修验收合格价。如国家税率调整,按合同含税价格/(1+合同约定税率)*(1+国家规定的新税率)调整合同价格开具发票;

(二)付款方式:现汇。项目全部完成通过招标方验收,并提供相关的检测报告个月支付合同总价的90%。质保期满后无任何质量故障则支付剩余10%尾款。

(三)本项目投标通过线下进行:

采用线下投标应将报价书及相关资料以标袋形式送达,标袋外包装必须用“封条”密封,封条“格式自定”,另需加盖公章、法人章,填写密封日期;在标袋封面上需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方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如快递邮件破损或封面无投标注释被误拆,我方概不负责;且必须在投标截止日之前送达,逾期将作为作废标处理。

    (四)具体报价格式见报价函,报价文件只需提供1份;

    (五)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密封后寄:

公司: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环境部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邮编:212006

收件人:赵雪锋

联系电话:13906102082

(六)凡对招标文件条款有疑义的,请在开标前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单位: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环境部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邮编:212006

招标业务联系人:赵雪锋     电话:13906102082

    招标部门负责人:鲍中元     电话:15052946881

五、开标、评标、流标及废标:

(一)开标

1.本项目由招标人组织评标小组负责开标工作,对各投标人报价进行评标,确定最终中标人。

2.请各投标人保持通讯畅通,便于评标小组在开标现场电话联系。确认标书中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必须及时回复开标过程中招标人提出的问题,合理解释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偏离。如评标小组开标现场10分钟内电话联系不上投标人,且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偏离影响定标结果,则视为投标人主动放弃本项目投标,开标结束后不再接受投标人的任何解释。

3.评标小组不得泄露各投标人的报价。  

(二)评标

1.在有效投标人中选择总价最低的一家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以各投标人各分项最低价为基准价格,与中标候选人进行价格谈判,确定最终中标人及中标价格,最终中标人可能一人或多人。请投标人对各分项谨慎报价。

2.对未中标的单位,不另发通知,投标资料不予退回,作为优先备选合作方资料保存。

3.中标人应在招标结果公布后一周内与招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如有中标人无故逾期不签合同,招标人有权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

(三)流标

招标人如发现招标过程中有串标、陪标等扰乱招标人经营秩序的恶劣情况,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可作流标处理,并可将相关投标方列入供应商负面清单,一年内不再接受参与投标工作。

(四)废标

1.凡投标人不具备招标人明确要求资质的,或投标文件填写不完整、报价有空项的,或不符合技术要求条款的,或者存在其他不符合招标人有关要求的问题,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可作废标处理。

2.投标人应如实提供符合市场规律和自身成本的合理报价。如果投标人的报价与市场价格明显偏离并因此影响了招标活动的公正合理性,损害了招标人的正当利益,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可作废标处理。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违约责任:

1.如出卖人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交货或提供服务,出卖人将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应从货款中扣除,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的违约金逾期每日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计收。但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超过20日,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出卖人五个工作日内返还买受人合同货款并按合同总额20%追究出卖人违约责任。

2.出卖人交货后,如果货物经检验不合格的,买受人可选择以下处理方式:

1)买受人选择换货的,换货所产生的费用由出卖人承担。经买受人同意出卖人换货的,需在买受人第一次验收不合格之日起30日内供货,逾期供货的,违约责任参照第1款执行。如果出现两次经检验不合格的情况,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需在检验不合格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返还买受人合同货款,并赔偿合同总货款的20%违约金给买受人,买受人在出卖人返还货款之前,有权质押货物,质押期间如产生仓储费,该仓储费由出卖人承担。

2)买受人选择解除合同的,退货所产生的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出卖人需在检验不合格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返还买受人合同货款,并赔偿合同总货款的20%违约金给买受人,买受人在出卖人返还货款之前,有权质押货物,质押期间如产生仓储费,仓储费由出卖人承担。

3.因出卖人的产品质量、逾期交货等原因给买受人造成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的所有违约罚款不超过合同总价的20%。

(二)中标人中标以后应严格按照标书约定与招标方签定供需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做好物资供应和服务工作。对中标人所有违背标书及合同约定的行为,招标人均可持续保留与中标方中止合作的一切权利。 

(三)对需检验的品种,经招标人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收货,否则做退、换货处理;长期合约的中标人如出现三次产品质量不合格的情况,视为中标人无能力保障产品质量,招标人有权终止此次招标合同的执行。

(四)对不合格货品招标人应及时通知中标人,如有异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如需仲裁,应按合同约定在规定时间内按《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执行。仲裁期间中标人应保证招标人供应,不影响招标人正常生产运行。

(五)如因投标人不能正常履约,对招标人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的,招标人可向阿里巴巴公司投诉;如严重影响招标人生产经营活动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投标方法律责任。

(六)投标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将承担违约责任,列入招标人供应商负面清单;如严重影响招标人生产经营活动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投标方法律责任。

(七)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本招标书,参与报价投标即视为对本招标书所列之条款均表示接受。

(八)招标人对违反约定的投标人或中标人将按《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对投标人进行管理考核(详见附件1)。

(九)本次招标解释权归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安全环境部所有;招标业务监督电话:0511-88995150、88995690。  

 

 

报价函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单位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自主公开招标有关活动,并对该项目进行报价。

1、项目总价(含税)为            (大写):             元人民币;税率       %,如有分项报价,请另附分项报价清单;

2.项目名称:索普股份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钢瓶检测气体充装及运维项目

气瓶检测

序号

 

规格型号(L)

数量(只)

气瓶检测单价(含税价)

气瓶检测总价(含税价)

1

七氟丙烷气瓶

120

26



2

氮气启动瓶

8

6



3






总价


气体充装

序号

 

规格型号(L)

数量(只)

气体充装单价(含税价)

气体充装总价(含税价)

1

七氟丙烷

120

26



2

氮气启动瓶

8

6



3






总价


气瓶检测和气体充装总费用


3、我公司已详细总价审查全部自主公开招标文件,包括补充文件(如有)。我公司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同时完全接受自主公开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如果自主公开招标文件有相互矛盾之处,我公司同意按贵方的解释处理;

4、我公司愿意向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任何与该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5、对自主公开招标文件的不接受项:                                              

                                                              

我公司郑重承诺:遵守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自主公开招标文件中的全部规定,中标后及时签订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在报价过程中将严格遵守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自主公开招标的各项管理要求;不发生与关联公司共同参与报价竞争情况,不发生围标、串标情况;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为规避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要求采取的变通行为。上述信息如有虚假我公司将承担法律责任,同意按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接受处理。我公司将严格遵守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供应商管理的要求,无条件接受和配合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有关机构进行的与上述内容相关的核查与审计。

 

全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报价单位(盖章):

日期:

 

 


附件1

供应商管理

凡按国家标准及相关准则或规定组织生产销售的原辅材料、备品备件、劳保用品、服务、施工、运输等供应商,资质证照齐全且满足公司招标要求,均视为合格供应商,可参与公司组织的招投标、比价采购等商务活动。

一、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

(一)管理职责

1.使用部门负责提供技术参数或提出服务要求,对采购物资或服务的质量进行验收,对供应商所供货物在使用效果、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评价。

2.专业管理部门负责监管使用过程,对标的物样品或试供原料的质量进行检验,判定其是否符合公司所需的技术要求。

3.供应保障部负责通过线上或线下途径不断开发有能力满足公司所需物资或服务的供应商,对目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完整性、交货期、价格等作为筛选的依据进行资格初审,收集供应商资料并建立档案。

4.风险控制部负责对采购流程的合规性进行监督。

(二)供应商负面清单确定流程

由供应保障部负责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其他职能部门在招标过程中产生的供应商考核意见应报供应保障部统一管理。

 

 

 

 

 

 

 

 

 

 

 

 

 

 

 

 

 

(三)供应商积分考核

供应商积分从供货质量、交货周期、售后服务、资质信誉四个方面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累计积分作对应处理。使用部门、供应保障部均可书面提出考核意见,供应保障部组织相关参与评标部门根据本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并建立《供应商考核情况登记表》(见附件3),根据扣分情况分为继续合作及列入负面清单两种情形。考核记分周期为1年,自被考核当日起计满1年后,考核分自动清零。

1.继续合作供应商:考核扣分介于0~9分之间,为可继续合作的供应商。

2.列入负面清单供应商:考核扣分10分及以上的,列入负面清单供应商,1年内不接受该供应商投标或报价。

(四)供应商考核方法

1.质量方面

1)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经调换未对生产造成影响的,每次扣3分。

2)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对生产造成影响,但未导致减产或停车事故的,每次扣9分。

3)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导致减产或停车事故的,或导致公司产品存在质量缺陷的,每次扣10分。

2.交货方面

1)交货时无质检报告或合格证等必要资料的,每次扣1分。

2)交货时未按规定包装的,每次扣2分。

3)延期交货,未对生产造成影响的,每次扣3分;导致减产或停车事故的,每次扣10分。

4)交货过程中存在隐瞒质量缺陷或以次充好,每次扣10分。

5)运输单位未能按要求完成运输任务,每次扣1分。

3.售后方面

1)对我公司的售后服务要求不能及时响应,每次扣1分。

2)对我公司的售后服务要求不能及时响应,对生产造成影响的,每次扣3分。

3)售后人员不能及时解决问题,每次扣3分。

4)在质保期之内,拒绝按合同提供售后服务,每次扣10分。

4.资信方面

1)中标之后因报价、参数错误等原因,经双方协商终止合同签订,每次扣3分。

2)中标之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每次扣10分。

3)无正当理由未及时开具发票给我公司,每次扣1分。

4)未按合同约定价格开票,每次扣2分。

5)注册信息及基本资质证书不属实,每次扣10分。

6)因知识产权引起纠纷,每次扣10分。

5.供应商发生以下情况,将直接列入负面清单,情节严重的,甚至可以直接永久性停止合作:

1)涉及弄虚作假、欺诈、故意隐瞒、冒名顶替等行为的。

2)出现串标、围标、陪标,或者以损害其他诚实竞争者的利益谋求中标的。

3)供应商通过恶意法律诉讼起诉我公司最终被法院裁定为败诉的。

4)违反廉政协议,滋生腐败现象的。

6.关于无效投诉的处理办法

为保证招标工作的严肃性,投标人对投标结果存有异议,可向风险控制部或公司申诉。申诉经风险控制部核实后代表公司给予书面回复;申诉理由不成立,风险控制部给予回复后,投标人仍不接受解释采取重复申诉,扰乱公司经营秩序,每次扣3分;投标人在申诉过程中拒不接受解释,存在无理取闹、恶意投诉、捏造事实、聚众围堵等严重扰乱公司经营秩序的违法行为,每次扣10分。投标人对同一事件的无效投诉或1年内累计无效投诉的次数达到3次以上(含3次),均直接列入供应商负面清单,情节严重的,也可以永久性停止合作。

二、从负面清单中消除的流程

列入负面清单中的供应商通过自身完善、整改等措施,其产品或服务质量满足公司要求,原则上满1年以后,由供应商提出书面申请经供应商能力确认流程鉴定后可从负面清单中消除。

相关流程如下:

(一)供应商提出负面清单消除的书面申请以及针对考核项的整改措施、效果等相关文件材料;

(二)供应保障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供应商提供的文件材料进行确认,必要时组织现场考察;

(三)供应保障部根据材料确认及考察情况提出建议,经供应保障部、风险控制部、公司分管领导、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后从负面清单中消除。     

  

注:供应保障部负责条款解释。

 

 

 

 

 

 

 

 

 

 

附件2:

索普股份外来装卸货人员安全告知书

 

尊敬的客户:

投标前请认真阅读学习和理解此告知书,中标后请转发给您的承运方,进入我公司厂区请严格按告知书要求执行。

一、危化品危险危害因素:

我公司厂区生产过程中具有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腐蚀等危险危害特性,主要危险化学品包括醋酸、甲醇、醋酸乙酯、乙醇、一氧化碳等,进入厂区,请严格遵守工厂安全规定,确保装卸作业安全。

二、应当遵守的安全规定:

1、进入厂区,严禁烟火,严禁携带火种。

2、危险化学品车辆必须配备GPS定位系统。

3、车辆必须配备阻火器,确保车况完好,随车配有相应的消防器材。危化品运输车辆须持“危险品运输证”等相关证件,并悬挂“危险品”标志,进入厂区内严禁超速等(厂区最高行驶速度30KM/H),必须遵守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4、车辆进入公司前,须在门口办理进门登记手续,领取车辆和人员定位卡。并按指定线路行驶。

5、车辆进入厂区,应在指定区域等待,服从岗位人员管理,定点停放,车辆有防溜车措施。

6、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进入生产装置区域的,必须随车配好安全帽,下车即必须按规定带好安全帽,方可进入生产区域。

7、进入生产区域严禁擅自动用岗位任何设施和用品。

8、生产区域内,需要叉车配合作业的,随车人员严禁擅自作业,应服从岗位人员的指挥和管理,以确保装卸作业的安全,如需要装卸操作的,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方可操作。

9、生产区域,必须注意各种安全标识,禁止穿化纤服装,禁止穿钉鞋,禁止在易燃易爆区域内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10、夏季醋酸乙酯灌装应避开高温时间段。

11、提货人员在进行装卸货作业准备工作前,必须进行人体静电释放,放下车辆的接地带,对车辆进行检查确认完好后至岗位交出车钥匙,做好装卸货的准备工作。

12、装卸危化品的车辆必须按装卸作业检查票的规定进行装卸作业,同时要配合好岗位人员做好装卸前安全检查、装卸过程安全检查以及装卸作业结束后的安全确认。

13、车辆入厂前须自行检查车辆的人孔、阀门、接缘等静密封点有无泄漏,快速接头、胶管等配件是否完好,接头密封圈、脚垫是否老化。装卸前须与岗位人员一起再次检查装卸作业接口连接可靠性。

14、车辆在进行装卸货过程中严禁物料“跑、冒、滴、漏”,严禁启动车辆,易燃易爆区域严禁使用非防爆灯具。

15、在装卸货过程中,若出现异常,应立即停止装卸货作业,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16、当发生紧急危险情况时,应在岗位人员的指挥下,迅速绕过泄漏点,向上风向安全地点撤离和疏散。

 

        

索普股份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气瓶检测及气体充装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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