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江苏省消防条例》等消防规范及要求,现对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建筑消防设施和电气消防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二、服务内容及工作要求:
(一)服务内容:
1.检测内容:索普股份生产区域电气消防和索普股份建筑消防设施。
1.1电气消防检测:1)电气线路消防安全检测;2)电气设备消防安全检测等。
1.2建筑消防检测:1)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2)消火栓给水系统;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4)泡沫灭火系统;5)气体灭火系统;6)防排烟系统;7)防火分隔设施;8)火灾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9)其他建筑消防设施等。
2.检测范围:江苏索普股份有限公司内(具体位置见附件1和附件2)
(二)工作要求
1.检测标准及依据:《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检验规程》(DB32/T186-2015)。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DB32-721-2004)。
2.向甲方提供科学公正、准确可靠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和《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报告》各3份。
3.费用包括所有检测费用等,招标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4.付款方式,承兑。取得《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报告》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个月内付款。
5.完成日期: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在4月28日前完成建筑消防设施和电气消防安全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
三、投标人员资质及要求
1.投标方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必须有消防电气检测、建筑工程检测。
2.投标方需提供检测资质证书,具有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省公安消防总队颁发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等。
3.投标方投标前先到现场进行检测项目内容实地勘察,并做技术交流后,提供消防设施的检测方案。
4.最终检测结束后能过提供科学公正、准确可靠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报告》。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招标。
四、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
1.投标人必须有较好的业绩且无不良记录,无虚假业绩及业绩造假等情况,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2.投标人必须有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3.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内容完整、真实、准确,招标方于任何时间发现投标人所提供资料不能满足相关要求的,均有权废弃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单位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五、投标人须提供下列文件
1. 投标人资格证明证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资质认定证书附表“检验检测能力表”中关于危险场所电气安全检测和危险场所设施防爆、防静电安全检测内容的复印件。投标方的相关资质文件(盖章)等。
2.投标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应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
3.报价单(含税价,包含交通费、检测费等所有费用,注明税率)(报价部分须加盖公章)。投标报价书格式见附件3。
4.投标书必须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无效。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不能区分正、副本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投标文件的正本应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如为授权代表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正本必须为原件,但投标人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可采用复印件。投标文件的副本可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也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投标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之处。
六、评标依据:满足招标文件所有要求的最低价中标。
七、开标、评标、流标及废标
1.开标:招标人评标小组负责开标工作,对各投标人报价进行评标,确定中标人。
2.评标采取第一轮确定两家中标候选人,第二轮根据中标候选人的二次报价确定中标人的评比方式。
3.在能够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投标人中选择总价最低的两家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4.评标小组在开标现场电话联系,要求两家中标候选人进行二次报价,评标小组取每个中标候选人两次报价中的低价进行比较,价低者中标。
5.在指定开标时间的当天,请各投标人保持通讯畅通。中标候选人必须在的接到电话后10分钟内进行第二次报价,否则视为放弃二次报价机会;如评标小组开标现场电话联系不上中标候选人,则视为放弃二次报价机会。放弃二次报价机会的以其第一次报价为准。第二次报价高于第一次报价的,以第一次报价为准。
6.中标价格因沟通报价发生变化的,中标人须1天内发最终报价确认函。
7.评标小组不得泄露各投标人的报价。
8.流标:招标人如发现招标过程中有串标、陪标等扰乱招标人经营秩序的恶劣情况,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作流标处理,并根据招标人规定严肃处理。
9.废标:凡投标人不具备生产经营资质的,或投标文件填写不完整、报价有空项的,或不符合条款要求的,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作废标处理。
八、其他事宜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凡对招标文件条款有疑义的,请在开标前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鲍中元 15052946881
2. 请详细阅读本招标书,参与报价投标视为对本招标书所列之条款均表示接受认可。该招标文件的附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3.招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9日14:00前密封送或邮递至: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环境部,地址:江苏镇江市京口区象山镇长岗求索路101号。
联系人:鲍中元 15052946881
联系部门: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安全环境部
4.开标日期:2022年3月29日14:00
5.开标地点: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3:
项目名称:索普股份建筑消防设施和电气消防检测项目
项目名称 | 含税价(元) | 税率 |
索普股份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费 | ||
索普股份电气消防检测费 | ||
总价 |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投标单位法人(或代理人)签名:
联系电话:
日期:
集团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联系电话:0511-88995088 集团邮箱:sopo@sop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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