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甲醇片区雨水回收利用项目
基坑监测招标文件
一、招标概况: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工业水系统制水量能满足集团各单位用水需求,但甲醇二期建设投产后需新增800-1000 m3/h的工业水用量,同时甲醇二期项目环评承诺不增加取水量。目前公司的长江取水量,难以完全满足甲醇二期项目需求,须对清下水进行回收利用填补取水缺口。
本项目拟在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新建一个雨水收集池,水池面积:3360m2,水池净深7米,施工挖深约9米。
二、工作要求
1、根据甲方提供的勘探报告、设计图纸,到现场考察后根据情况对水池进行基坑监测方案编制。
2、完成日期: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与甲方完成对接,7个工作日内组织监测方案专家评审。根据现场施工进度及时安排进场布点及监测,并根据方案上的监测频率实施监测。监测工作全部完成后,提供监测报告。
3、验收标准:符合现有各项规范要求,监测数据及报告需按时提供,并能满足质监站要求。
4、费用支付:1、基坑底板全部浇筑完成后,甲方支付工程款至合同价款的60%。2、基坑监测工作全部完成,并提交最终监测报告后一个月内,甲方付清全部工程款。支付方式:现汇。
三、投标方资质及要求
1、投标方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2、投标方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3、熟悉相关标准规范。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书包括:
1.资质证明: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授权人证明。
2、报价总价(含税价,注明税率)及明细,并盖章。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合同执行期间如国家税率调整,按合同含税价格/(1+合同约定税率)×(1+国家规定的新税率)执行。
3、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在开标时间前送至联系人处。
五、开标、评标、流标及废标
1.评标依据
本工程在能够满足招标人要求情况下按最低价作为唯一中标原则。
2.评标定标
评标采取第一轮确定两家中标候选人,第二轮根据中标候选人的二次报价,按照经评审满足要求的合理低价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的评比方式。
1)在能够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投标人中选择总价最低的两家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2)评标小组在开标现场电话联系,要求两家中标候选人进行二次报价,合理低价中标。
3)在开标时间的当天,请各投标人保持通讯畅通。中标候选人必须在接到电话后10分钟内进行第二次报价,否则视为放弃二次报价机会;如评标小组开标现场电话联系不上中标候选人,则视为放弃二次报价机会。放弃二次报价机会的以其第一次报价为准。第二次报价高于第一次报价的,以第一次报价为准。
3.流标
招标人如发现招标过程中有串标、陪标等扰乱招标人经营秩序的恶劣情况,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作流标处理,并根据招标人规定严肃处理。
4.废标
凡投标人投标文件填写不完整、报价有空项的,或不符合第三条款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作废标处理。
六、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4月7日14:00
开标地点:索普集团招标中心。
联系人:郭先生0511-88995375 ,手机号13862445331
七、请详细阅读本招标书,参与报价投标视为对本招标书所列之条款均表示接受认可。本次招标解释权归江苏索普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新建雨水池基坑监测招标(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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