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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废铁、旧行车等一批物资处置招标
作者: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03-13 预览量:9498

招 标 文 件

 

 

 

           招标物资名称:废铁、旧行车等一批物资

                              

 

 

 

 

 

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3月9日

 

 


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现拟对一批废铁、旧行车等一批物资进行公开招标处置,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厂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方: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二、联系人:

韦小敏,手机:13655290779

三、招标日程安排

1.发标书时间:2023年3月10日。

2.实地存放地点:老热电厂(原煤棚厂房)指定点。

3.实物集中勘察时间:2023年3月20日下午14:00。

4.截标日期:2023年3月21日12:00截止。寄件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长岗求索路101号 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商务合作部 韦小敏收,联系电话:13655290779,逾期按弃标处理。(注:在投标书外包装写明废铁投标)

5.开标时间:2023年3月21日14:00。

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伍万元整,请于截标前打入招标方指定账户(打款须做好备注:废铁招标保证金),逾期视为弃标,若未中标将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退款。

7.本次招标中标公示信息查询:/list/91-93.html

    8.汇款账号:

    名    称: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行谏壁支行

汇款账号:467 658 201 741

四、投标方应具备下列条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机械设备安装、拆除专业资质。施工单位现场登高施工人员具有登高作业资质。

4、需提供近两年有相关拆除业绩。

5.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壹份(如有授权)。

7.法人及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壹份(加盖公章)。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身份证原件为首次投标时查验所需,经查验与复印件无误后归还原件,复印件留存归档。再次参与投标时无须重复提供。

9.中标方需提供作业人员工伤保险缴纳证明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雇主责任险缴纳证明,意外险保额不低于30万。

五、开标、评标、流标、废标:

1.开标

    招标方评标小组负责开标工作,对各投标方报价进行评标,确定中标方,并在评标意见书上签字认定。

2.评标

  在指定开标时间的当天,评标小组在开标现场电话联系,请各投标人保持通讯畅通。如评标小组开标现场电话联系不上中标候选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在能够满足招标人技术要求及服务要求的投标人中选择报价最高的作为中标人。

 3.流标

招标方如发现招标过程中有串标、陪标等扰乱招标方经营秩序的恶劣情况,经招标方评标小组评定作流标处理,并列入供应商负面清单,一年内不得参与招标方招标工作。

4.废标

凡投标方投标文件填写不完整、报价有空项的、投标时名称与资格初审不一致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等,经招标方评标小组评定,作废标处理。

六、其他说明

1.评标小组将保守投标方的商业机密。

2.评标小组可以要求投标方对投标文件中不明细的地方进行必要的说明,但不得对投标内容实质进行修改。

七、合同签订及其他事项

1.中标方接到中标通知后,到招标方相关部门办理如下事宜:

(1)中标方与招标方签订合同。

(2)招标方办理《固体废旧物资许可证》,经相关部门签字盖章后,方可运出厂外。

(3)中标方进场施工人员必须接受招标方安环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并签订安全施工协议,并服从卖方现场安排。

2.违约责任

(1)投标方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方签订合同的,将承担违约责任,扣除全部投标保证金并列入招标方负面清单,一年内不再参与招标方招投标工作。

(2)中标方在处置过程中不服从招标方管理的,将承担违约责任,扣除20%投标保证金并列入招标方负面清单,一年内不得参与招标方招投标工作。

2.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自提,由中标方负责与之相关的所有费用并承担相关所有风险。招标方对标的物资质量状况等不作承诺,由投标方自行看货判断,招标方不负责“三包”服务,中标方在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货或补偿。

3.结算方式:款到发货,现汇结算,招标方根据实际金额开具13%增值税专票或普票。

4.中标方在处理以上废旧物资时,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环保、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并严格遵照执行,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均由中标方承担。

八、请详细阅读本招标书,参与报价投标视为对本招标书所列之条款均表示接受认可。本次招标解释权归招标方所有。

 

 

 

 

 

 

 

 

 

 

附件1:

                          报价函

一、标的物名称:废铁 、旧行车等一批物资。                                     

      二、物资数量:  实际数量以明细报价单总价结算为准。

      三、收货时间: 中标方签订合同后根据招标方要求20日内完成处置。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自提,一切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五、付款方式: 含税价(税率13%),款到发货,现汇结算。                

六、标的物报价:

处置物资名称

预估数量

单价

合计

5T双梁行车

(包含剩余电缆)

2

     元/台


行车轨道

110

     元/米


空压机

2

        元/套


煤炭运输带走廊

(包括输送带、消防水管、角铁等)

约150米

      元/米


                                    总价:


七、  其他注意事项:

      1.此次招标一切以现场查勘实物为主,因品种多及数量少,并以合计总价高为唯一中标单位。

     2.本次标的物因使用年限久,设备及其管线腐蚀较重且部分设备内可能存有杂质,请各竞标方根据现场查勘情况自行判断,涉及与本次标的物相关的所有费用均由竞标方自行承担,请竞标单位谨慎报价;  

 3.严格遵守招标方公司的管理规章制度,服从现场管理,规范操作,切实加强安全、环保管理,杜绝“三违”,确保作业现场安全。

 八、竞标方履行责任:

 1.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全部规定;

 2.我方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同时完全接受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如果招标文件有相互矛盾之处,我方同意按招标方的解释处理;

 4.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九、投标方其他说明事项:                                   

 

                                 投标方签字:

                             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

     

废铁出售(老热电厂)招标(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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